41歲北京單身女子去世,未婚未育,無父無母,500萬遺產怎麼辦?我有兩個疑問

文丨李月亮 靜女夭夭
一個北京單身女性去世了。
引發了一場關於婚姻、遺產、人生選擇的大討論。
2022年,趙女士因為尿毒症不幸離世。
她才41歲,沒結婚,也沒孩子。
父母都去世了,也沒有兄弟姐妹。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都沒了。
就是說,她是真真正正的“單身女性”。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至親。
但是偏偏她又留下了500多萬的遺產。
一套北京昌平的房子,101平,價值400多萬。
還有存款、人壽保險金、喪葬費、撫卹金等,差不多有110多萬。
趙女士生前沒立遺囑。
那這500多萬的遺產到底歸誰?
很快,她的9個親戚站了出來,都覺得自己有份。
這9個親戚,是趙女士父母的兄弟姐妹。
叔叔、姑姑那邊5人。
舅舅和姨那邊4人。
他們對簿公堂,要求繼承遺產。
一位舅舅說,之前他基本上一週給趙女士送一次菜。
算是盡了扶養義務。
一位姨媽也說,親戚們都幫助過她,帶她去看過病。
法院經過調查,發現趙女士生前其實可以自理,能夠獨立完成飲食起居。
到了病得很重的時候,是趙女士的一位叔叔和社群工作人員,送她去的醫院。
所以法院的最終判決是:
趙女士名下的銀行存款、人壽保險金以及喪葬費、撫卹金共計110多萬,由9名親戚共同繼承。
那位送她去醫院的叔叔繼承20%。
其餘8個親戚分別繼承10%。
然後趙女士那套400萬的房產,收歸國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
這件事發到網上,引發熱議。
我也覺得此事很典型,很值得討論。
首先,一個沒老公、沒孩子、沒父母、沒兄弟姐妹的“24K單身人士”去世後,誰來繼承遺產?
這種事以前很少見。
因為過去的人一般都有兄弟姐妹,自己也會結婚生娃。
而隨著時代變換,現在像趙女士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多。
所以她的遺產問題,就值得我們細細討論了。
關於遺產繼承人,我國民法典是這麼規定的: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個人去世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021年,民法典又出了新規,增加了有效繼承人的範圍——
當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外甥、外甥女、侄兒、侄女代位繼承。
簡單說就是:
一個人去世後,遺產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其他人沒有份。
但是如果沒配偶、沒子女、沒父母,一個都沒有。
那就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來繼承。
要是以上這些也全沒有,還可以孫子孫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來繼承。
除此以外,其他都不是法定繼承人——
姑姑叔叔、舅舅姨媽、表哥堂妹都不是。
原則上,他們都沒有繼承權。
除非有兩種情況:
第一,逝者有遺囑,那麼遺產就要遵照本人的意願,他說給誰就給誰。
別說姑姑舅舅,就是想給保姆都可以。
第二,有人雖然不是法定繼承人,但對逝者盡了比較多的撫養義務。
那他也可以繼承部分遺產。
像趙女士這種情況,就屬於沒有法定繼承人,也沒有遺囑。
9個親戚日常對她有所照顧,但是照顧不多。
所以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親戚們各自分了一部分遺產,也都不多。
不會把500多萬的遺產全部分給他們。
趙女士那套400萬的房子,最後的判決是“收歸國有,由北京昌平民政局管理”。
這個結果讓很多網友深表不解——
“我一輩子辛辛苦苦打拼的房子,到最後國家收走?”
從情理上,我們是會有這種疑問。
但從法理上看,這是沒問題的。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規定: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
趙女士的情況,就符合這一條。
其實我個人也贊同這個法條:
如果一個人沒有法定繼承人。
其他親戚平時也沒啥來往,沒有關照。
那讓這些親戚來平白無故繼承一大筆遺產,也確實不符合公平原則。
倒不如收歸國有,用於公益事業,幫助其他困境中的人。
不過這就涉及兩個問題:
第一,這部分資產收歸國有後,是否有強有力的監督,保證真的用於公益事業?
第二,如果逝者留了一筆遺產沒人繼承,國家理應收走。
那如果逝者留了一筆債務呢?
還有很多網友,激烈爭論趙女士未婚未育的選擇。
觀點分為相反的兩方。
一方覺得——
人還是得結婚,否則你死了,辛苦攢下的家業啥也留不住。
但另一方覺得可笑——
人都死了,身後財產怎麼分,還跟自己有半毛錢關係嗎?
再說了,這問題一個遺囑就解決了。
僅從遺產問題看,我贊同後者。
確實,人都死了,財產愛怎麼分怎麼分,不重要了。
不能因為死了沒人繼承財產,就非得結個婚生個娃。
但是。
回看趙女士生前的最後幾年,我還是覺得挺感慨的。
我們可以猜想她當時的處境——
人到中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
每天獨自吃飯,獨自睡覺。
獨自去醫院,獨自面對病痛折磨。
大部分時候,沒什麼人來照顧。
直到最後病得不行了,才被叔叔和社群工作人員送到醫院。
最後又獨自在醫院離世。
她活在這個熱鬧的世界。
又似乎遺世獨立,與世隔絕,沒有真正的親密關係。
她會孤獨嗎?
會覺得自己無依無靠、孤立無援嗎?
會傷感自己夜裡痛醒都沒有人幫忙開一下燈嗎?
不忍細想。
不勝唏噓。
這時候就會覺得,要是身邊有個伴就好了。
當然,任何人選擇不婚不育,都肯定有她的理由。
也必須是她的自由。
我們理應尊重。
只是人生每一種選擇,後面都跟著不同的命運。
不婚,就意味著未來孤身一人。
自在,也孤獨。
不被瑣事困擾,也缺少家人的支撐。
結婚,則有兩種可能——
找對了人,幸福安定,實現1+1>2。
找錯了人,爭吵消耗一輩子,還不如不結。
經常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
明明一個人過也挺好的,為什麼非得要結婚?
我的回答是:
兩個人過,還可能更好。
人是社會動物,需要夥伴,需要必要的社會支援。
而好的人生伴侶,可以補齊我們人生的部分缺口。
和我們一起扛住生活的艱難。
一起抵擋世界的冷漠。
所以我一直都是支援婚姻的。
當然,這有一個必要前提——找到大體合適的人。
婚姻是孤獨人生的解藥還是毒藥,取決於你找了一個怎樣的人。
比如趙女士。
如果她30歲時結了婚,而對方是個善良體貼的人。
那麼她生病時就會有人陪伴左右,溫暖慰藉。
她就不會走得那麼孤獨。
但是,如果她找了個自私暴戾的老公。
那兩個人一定少不了爭吵怨惱,彼此嫌棄。
還不如一個人過日子清淨。
所以人到底是結婚好,還是單身好?
答案應該是:
找個合適的人結婚,是最好。
不將就,不湊合,不為了結婚而結婚。
但是也不放棄,不排斥,始終懷著期待去找那個大體合適的人。
如果單身是人生的基礎款。
那壞婚姻就是低配劣質款。
好婚姻就是高配豪華款。
高配款不是誰都能得到,但值得我們去用心追尋。
畢竟人生漫長而孤獨。
朋友圈再熱鬧,也不如家裡有人等你吃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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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月亮高人氣作家,微信公眾號【李月亮】每日解讀熱點,透析人性,以理性和智慧陪讀者成長。新書《活得清醒》噹噹網熱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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