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昨天看到的影片,後面的行人也有不注意的行為,似乎也不是全無責任。關於這個事件本身我並沒有什麼想多說的,即便大家認為結果並不合理,但是它一定是合規的,結果也不可能更改。
我想說說為什麼現在對於當年的扶老人賠償案、交通事故的無責賠償處理、以及這次的判決會引起那麼多的群情激動。
凡事都不是一朝一日所形成的。理解社會人心的變化,才會看得清未來的趨勢,而看清未來才是對我們更有意義的事。


當時,如果一個相對有權有地位的人和老百姓之間發生這樣的小事故小衝突,身處高位的人大多數內心是有許多自律、道德約束,以及對自己所擁有地位的誠惶誠恐感,因此會主動犧牲讓渡出一部分的利益。
好比說領導撞了老百姓,無責也會主動承擔,老工人讓青年技術員受了傷,後者也會主動讓對方免責或少擔責。
而普通老百姓見到那些高位的人,內心普遍帶著尊敬,甚至還有些怕官怕勢的心理。於是看結果就是一方樂施,而另一方帶著感激心地接受,就此成就一段佳話。
隨後,改革開放經濟搞活之後,社會格局發生了變化。有相當一部分人先富了起來,而那些人中有許多人的文化層次並不高,也沒有太多的社會責任心,常見一些沉迷於吃喝享受的狀況。
再加上其中有些人是憑藉關係和資源透過旁門左道獲取的財富,更讓大眾不滿。有些具備一定社會地位的人也在經濟利益面前放鬆了自我約束,反腐至今仍在路上。
於是,貧富、官民之間就開始出現了對立。這個時代和之前的狀態就形成了極大反差。
所以,社會普遍會要求那些所謂為富不仁的人、身居高位的人,你們就算沒有責任,承擔一些賠償也是很正常嘛,誰讓你們平時賺了那麼多錢、拿了那麼多好處。類似於像機動車無責也要賠20%~40%這樣預設的規矩就是這樣出來的,就因為那個時候汽車是屬於少數先富人群和幹部的。如果發生民事糾紛,有錢有權有勢的一方多多少少都要承擔比他所應盡的更大的責任,對此大眾是拍手稱快的。
請注意,這其實是社會大眾已經在讓內心的情緒、讓個人的好惡判斷、讓個人的立場替代了規則的公正和嚴謹,用自己認為的公正評判去替代規則的公正。
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許多人都處在高速發展期,不僅是公務員、生意人,也包括許多普通人,忙著創業、升職。他們會覺得就當花點錢買個平安吧,事兒快點兒解決就行,我們要把時間用來賺錢,還有大把的事兒要去做。
於是呢,這又成了一個潛移默化的雙方都認可的處理方式。畢竟花錢還算不多,許多賠償雖然自己也認為不合理,但是金額在可接受範圍內。不過,當這樣的處理成為常態以後,碰瓷狀況也開始出現了,另外不知不覺地,隨著經濟發展、物價上升,涉及的金額也在悄悄地變大。

最後到了現在這個階段,情況又發生了變化。那些看起來的光鮮亮麗,已經不再是有些有權有勢的代名詞,有些公務員和所謂職場精英的日子過得也很辛苦。
再比如說,汽車已經成了許多人的生活標配,不再是地位和財富的象徵,而這些人未必是真有錢的人。那個看起來穿著得體、年輕有為的人,在老人面前甚至不一定是優勢的一方。
老人可能每個月固定有幾千塊的退休工資,生活支出也很少,而那個年輕人可能會面臨失業,可能揹著大額的車貸房貸,日子過得比那個老人悲催多了。
於是,現在社會大眾開始把自己帶入到那個看起來可以承擔各種責任、但其實承擔能力很差的角色。
人人都在想,當我碰到這個狀況的時候,千萬不要把我當成一個強勢的一方,我才是弱勢群體啊!
所以這個輿論和判斷的反轉,一方面是經濟發展帶來承擔責任越來越重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當下經濟下行時,人們對有錢人、對強勢弱勢群體以及對於規則的重新審視。
我相信在未來的一兩年裡,規則意識會逐漸替代那些情緒好惡和樸素道德的判斷,越來越多的人會接受一個合理合規的結果,而不是他自己心目中的合情。
就像胡適先生那句話說的,在一個人人都講規則的時代,會漸漸形成道德的氛圍,而如果都在講嘴上的道德,那麼結果一定是既沒有道德也沒規則。
只有理清了社會人性變化的路徑,我們才會明白許多個體現象背後的原因和邏輯。在組織體系裡的一些人不怎麼上網,工作生活圈子和社會也有一點脫節的,他們的思想可能還非常固化的停留在集體貧窮時代、改革開放早期貧富分化對立、或者是經濟社會高速發展期、大家都過得不錯的那些過去的印象裡,於是本著息事寧人、維持和諧穩定的心理去處理事件,卻不知道引發了更多的社會問題。
而作為我們個人來說,一定要讓規則意識成為我們思考判斷問題和言行的出發點和標準。
我們平時的觀念和言行,包括在社交和網路上發表的觀點,再也不要單憑一己好惡,又或者在不同的事情上採取不一樣的立場。我們都應該有統一的標準來看待所有事,而這個統一標準的最大公約數是法律、是規則,而不是個案處理是不是合乎自己的心意。
只有尊重規則的人越多,社會的規則執行程度也越高。那些看起來在幫扶弱小,卻違背了規則的事情才會越來越少。
有一個邏輯不可不知。如果為了一次看起來的“合情”,可以僭越法律和規則,那麼一定會有更多的“不合情”出現。
如果絕對化地堅持“絕不放過一個壞人”的原則,為此可以破壞流程和規範,那麼一定會有更多的無辜者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荀子在《致士》中說“賞不欲僭,刑不欲濫。賞僭則利及小人,刑濫則害及君子。若不幸而過,寧僭勿濫。與其害善,不若利淫。”
蘇東坡在科舉高中的名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說:“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其深意,古人已知,且說透了道理。


為此眾說紛紜,於東來悲情發文,連官媒也下場力挺,給出了保護企業家營商環境、反對汙衊構陷的意見。現在據說此人已經道歉,並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於事件本身依然不需要多說,如果真有其事,於東來就會承擔責任,如果純屬構陷,那位網民就會承擔他的責任。
那麼我想說什麼?我們要思考的是,為什麼會出現這樣去挑戰一些大家公認還不錯的名人、明星和企業家的現象?以及以後如何能澄清網際網路的環境。
這些人會跳出來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只要挑戰就有流量,而且他一定會得到相當一部分好事者的點贊關注和轉發,還沒什麼成本。
那麼為什麼他們會得到流量和那些點贊轉發呢?根本原因是我們許多人的心理都有成見。
例如說為富一定不仁,例如說在官場、醫院和學校裡的人都有問題,例如說娛樂圈所有人都很亂。這些成見是許多大眾會願意去接受那些造謠汙衊指責資訊的根源,也是那些無良者賴以生存和搞事的基礎。
如果大多數人對於這樣的資訊都是嗤之以鼻的,不理不問的,一定要記住連批評都不要有,那都是流量、都是讓他得逞,把它當成一個垃圾扔掉就最好,這樣此類事件才會越來越少。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網路環境本身,我們每個人的態度都對網路生態有著影響。
再說另一個方面,企業家、名人、明星、知名品牌,是不是都一點問題都沒有?顯然也不是。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一些小錯,就推翻別人的整體,也不因為某個言行或私德而去攻擊別人的專業和主業。
我們要明白他們對社會的價值在哪裡,他與別人相關的、和我們自己相關的點在哪裡,與此無關的,沒有必要那麼熱衷於吃瓜而去做過多的關注。
沒必要把每一個企業家、名人、明星都是要搞到透明,並且要求他們是完人。
那你會說我怎麼去區分別人是爆料、吹哨,還是汙衊造謠攻擊呢?也很簡單,就看有沒有事實和證據。
沒有事實證據的,輕飄飄的莫須有的幾句話,我建議大家連聽也不要聽。對方之所以會這樣說,就是因為沒什麼責任。那麼當我們看到有事實有證據、有具體的描述的時候,也要稍微等上那麼一兩天的時間,再去做出判斷。
單從一個視角去說事,可能是有所選擇和剪輯的,也可能並不真實。當子彈飛了一會兒,事情能做實,我們再來評判。
如果是編造和構陷,很快正主就會出來駁斥,很多資訊會有反轉。所以千萬不要急著對一件事情下定論,並立即參與到評論轉發的大軍中,同時對於那些沒有任何具體資料依據的事情、純屬個人觀感和臆測的事情,請大家乾脆就扔在一邊,置若罔聞。
這就是對造謠者最好的態度,因為罵他,都是流量源,不要給人佔便宜。
兩個熱點事件,背後有兩個大題目:規則和事實。這兩個題目普通人還是不容易做好的,因為成見、情緒和個體立場,會罔顧規則做判斷,也會只看那些自己願意相信的事實甚至盲從盲信謠言。
當我們時刻把這兩個題目放在心裡,不僅自己會更清明,網路和社會環境也會更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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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352 原創首發文章|作者 劉捷
作者簡介:財經管理作家,著有《像經營企業一樣經營自己》、《職場經濟學》和《史上職場風雲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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