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坤:同事朋友不要一起創業,選合夥人人品高於一切

2025
首席甄選
老闆風險防範與投資趨勢解讀
劉佳一:在選合夥人這件事情上,您覺得他們應該至少把好哪幾道關?
沈志坤:我不太贊成選鄰居、同事、朋友一起作為合夥人開公司。
因為人與人之間平時吃吃喝喝,皆大歡喜,但一旦遇到虧損或者分紅,就會說“你幹得多,我幹得少”,很容易產生巨大的矛盾。如果是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父子,至少有一個親情紐帶,按照中國人的傳統,很難被徹底割斷。
因此,我首先反對沒有親屬關係,特別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來做合夥人。
因為在商場上做老闆,永遠要記住一句話:這個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當有血緣關係的利益衝突時,至少有個血緣關係作為基礎,家族內的成員可以來做合適的調解人。但如果是同學、同事,他們沒有共同的基礎,因此很容易徹底鬧崩。
挑選合夥人,如果你非得挑選,我覺得還是四個字:德才兼備。“德”是人品,“才”是能力。這兩個最好都具備。如果實在做不到,我說句話:人品高於一切。
我覺得無論是選朋友,還是選婚姻中的伴侶,還是選合作投資夥伴,人品都高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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