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給警方精心佈置了3個殺人現場,水泥棺外全是昆蟲的殘骸|聞血識兇06

大家好,我是陳拙。
昨天故事預告發完之後,後臺有幾百條留言,都在討論我不敢放出來的內容——
什麼藏屍方式最合理?
唯一能讓我安心的,是陪著我一起看留言的法醫葉聞血。
他說,大家都是好孩子,聯想到的藏屍,大部分源於電視劇裡的情節。而這些情節幾乎不可能實現,甚至離譜到,他能在心裡排出一個“最蠢拋屍排行榜”。
今天他要講的這個故事,出現了排行榜前三的一種藏屍方式:水泥藏屍。
他說:“眾所周知,人在死後會腐敗,繼而產生大量氣體。而水泥不僅加劇腐敗,甚至在水泥沒包裹嚴實屍體的情況下,內部還會形成一個空腔,味道在裡面經久不散,最終可能開裂。
開裂的一瞬間,氣味猶如爆炸般往外擴散,更容易被人發現。
葉法醫跟我感慨,像屍體這種罪證,哪怕暫時掩蓋,也始終存在,遲早有天被發現。
只是辦理這起藏屍案時,葉法醫陷入沉思。他說:“人心也是一樣的。”
“人心有惡,不被揭發,無人制止,最終它散發出的味道,比我聞過的任何屍臭都噁心。”
2015年7月,夜晚,大風,市郊爛尾樓。
警戒線以內是一片廢棄工地,有路燈,但光線像隨風在動般飄忽不定,連帶著警戒線裡的現場也是忽明忽暗。直到一束光在警戒線外亮起,穿過滿地的殘磚斷瓦,越來越近,直到刺破了現場的昏暗。
光線照射的那一端,是一塊凝固的水泥,長方形,水泥外層有破洞。
光線來源的這一端,是手持電筒的我們,我葉聞血,一名剛剛參加工作的新法醫,以及我身後站著的師傅沈華,他有數十年的工作經驗,教會我的第一門絕技,就是用鼻子,去聞現場的味道,拿到更多資訊。
此刻,不用他說,我也知道,該用鼻子聞一聞了。
我蹲地上,還沒靠近那塊凝固的水泥,上面那個破洞裡就傳來一股味兒,好臭!我用手電對著破洞,往裡看,目光所見,好像在和什麼東西對視——是一具蒼白的骷髏。
命案,我呼叫消防員,結果他們拎著碩大的電鎬就來了。
我攔了下來,遞給他們一人一把鑿子和錘子,電鎬太重,我怕破壞水泥塊裡的屍骨。本來這些骨頭就已經有點散架了,等到真正被取出來時,我摸了摸,有點脆,可能是被水泥腐蝕了。
我作為法醫自己心裡會有一個“最蠢拋屍排行榜”,而水泥藏屍,一定名列前三。
眾所周知,人在死後會腐敗,繼而產生大量氣體。而水泥不僅加劇腐敗,甚至在水泥沒包裹嚴實屍體的情況下,內部還會形成一個空腔,味道在裡面經久不散,最終可能開裂。
開裂的一瞬間,氣味猶如爆炸般往外擴散,更容易被人發現。
我把散落的骨骼裝好,順著曾經藏著它的“水泥棺”繞了幾圈,不過是隨手摸了摸,上面的脫落現象已經很嚴重:“這個兇手不專業啊,水泥比例調得不對。”另一邊,比我多幾年工齡的刑警老趙在附近展開搜尋,按理說這種案子不難辦,找到目擊者和線索,就可能有突破口。
那時的我和他都沒想到,這麼一個“不專業”的兇案,將是我們職業生涯遇到的艱難挑戰之一。從發現現場後,追查的第一步開始,我們的每個行動,都在兇手的掌控之中。
我時常想起那種感覺,就像是和屍體一起被封在“水泥棺”中,看不到一點點希望的光。
我把屍骨帶回去,裝了幾個袋子,放在解剖臺上開始進行第一步:驗骨。
我摸了摸骨頭,確實有些脆了並且呈現出一種特殊的灰白色表面已經點點粉化現象了殘留的還有細微血絲,接下來都需要特別小心,以防對遺骸產生第二次傷害。接下來的拼骨,就像蓋房子一樣,用人骨作為“建材”,還原死者生前骨骸的樣子。
我先把四肢長骨和頸脊椎骨擺好,這是“房子”的最基礎框架,然後再圍繞它們慢慢復原,萬幸的是渾身骨骼都比較全,沒有什麼缺失。骨頭拼完,更進一步的檢查就要開始了。
我拿起手上的顱骨,這是一個前額傾斜,眉弓突出,矢狀縫幾乎已經癒合人字縫還沒有癒合,第一磨牙牙釉質完全磨損的40-45歲的男性顱骨。
轉動至顱骨的另一面,後腦的位置,有一個塌陷面,從碎掉的骨骼中,我看出了受力點,屬於鈍器傷,這很可能是致死的一次打擊。
最後,再看一眼股骨,47公分(男性下肢比例通常比女性高)法醫驗骨最常用的就是股骨,因為精準度較高,彙總起來我就可以大致做一些資訊推測了——
男性,身高170左右,年齡應該40來歲,沒有其他致命傷的情況下,後腦的鈍器打擊足以導致顱腦死亡,這可能就是致死原因。腐化程度應該大於一年,但沒超過兩年。
另一邊負責在外搜尋的刑警老趙,也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偵查。
因為案發現場的工地才廢棄一年多,周邊是棚戶區,人流量大,卻沒有監控,各種外來務工人員和流浪漢匯聚於此卻不留痕跡。我們決定化繁為簡,先從失蹤人口開始偵查。
沒想到,本預期相當艱難的調查前線,很快就傳來了好訊息。
在距離案發地700米的一處院子裡,同事們在這戶人家的臺階上發現了一些血跡,當時還用抗人血紅測了一下,陽性。更為讓人懷疑的是,屋主支支吾吾的,什麼也不肯說。
當時老趙他們都激動了,以為有線索了,立刻把人帶走詢問。
結果血跡化驗顯示,這血就是屋主自己的,對方支支吾吾的,是因為這是被他老婆打的,怕丟人才沒說。在這個地區,“耙耳朵”是一種常態,也是在別人眼裡很幸福的表現。
線索並未到此中斷,只是接下來的線索,一個比一個離譜。比如有一些奇怪的人,非要過來認屍,說這遺骸就是自己的爹。最後還是我們拿出了DNA對比資料才把人打發走。
我們就這樣在通告發出之後,苦等40天,突然收到訊息,說查驗出受害人的身份了。
遇害者原籍福建,姓名蔡家崗,是一個常年在國外的商人,回國後突然失蹤了。家人一直聯絡不上,索性報警採集了DNA,和我們這邊的屍骨DNA比對上了。
確定了屍源,我們迅速圍繞蔡家崗展開調查。
他在國內沒認識幾個人,銀行賬戶裡卻有大額資金往來。和他有大筆資金往來的,是一名叫叫夏明軍的同鄉。在他死前,最後聯絡的,也是這個同鄉。
我們把夏明軍請過來“喝茶”。
詢問室裡,夏明軍表示不認識死者蔡家崗,後來又改口,慌張地說認識但不熟悉,最後在強大的心理攻勢下,交代了實情。
原來,那幾筆大額資金往來,是死者和他合夥開賭場的獲利。他也不知道死者出事兒了,只知道有天賭場的分紅沒了,人也聯絡不上,以為是對方卷錢跑路了。
這種賭場掙來的錢他又不敢報警,但我們也沒聽他的一面之詞,誰知道他會不會因為分紅而對蔡家崗下殺手?結果根據周圍人提供的資訊,在蔡家崗被害的時間段,他有不在場的證明。
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
就在我們要讓夏明軍交代開設賭場的罪行時,他為了戴罪立功,提供一條線索:死者蔡家崗在當地包養了一個KTV小姐,名叫張利恆。
我們馬上到這名小姐工作的地方打聽。得到訊息,卻是她因為找了個大款,很久沒來上班了,大約有半個月,同事都以為她是不想幹了。
在我們眼裡,這個小姐的嫌疑提到了最大,極有可能是市郊水泥棺材的事兒,被她聽說警方介入調查了,所以選擇了潛逃。當務之急還是找到這個人。
然而,張利恆彷彿人間蒸發一般,毫無音訊。
幾天過去,我們同事全城找人的時候,派出所傳來訊息:郊區水溝裡發現了一具女屍。
我和同事們趕到現場,女屍已經成水泡屍了,屍體腫脹,但手上的紋身,說明就是張利恆。
我看著屍體,心中憤怒,不過就差大半個月,人就死了?
這樣一來,線索再次中斷,要不是老天和我們作對,就是有人趕在我們前邊,掐滅往下探查的可能。
先是水泥封棺,現在又是水泡屍,複雜的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張利恆的屍體檢驗,是分局法醫做的。
這種水泡屍,也稱為高腐敗遺體,處理起來挺不容易,尤其是被水泡過,人體組織就會變得特別脆,分離起來,最好是能用寬頭鑷子慢慢剝離,同時還得動作很輕——不這麼做,腐敗液體就可能崩得到處都是,臭的要命。
當然,最考驗技術的環節還是“放氣”。
屍體腐敗膨脹起來,需要先切開腹部,一點點放氣,這個環節挺難,不僅要控制好放氣的節奏,還得關注漏出來的腐敗液體,將其裝袋檢驗。
辛苦分局的法醫同志了,在他們的努力下,我看到了張利恆完整的屍檢報告。
看了嚇一跳。
“張利恆手脖處有明顯的針眼,並且體內檢測出了某類禁止使用的藥物成分。”
她是在毒品帶來的重度幻覺中死去的。
只不過毒品就不歸我們管了,我們通報給了其他單位,繼續分析案情。
一開始,我們猜測她是吸食毒品出現幻覺,導致意外死亡。但是這個猜想有個疑點,她死去的水溝,距離她住所有26公里,地處偏僻。
如果說為了吸食毒品,怎麼跑到這偏僻的地方來?只是為了躲避?
我覺得不太現實,從法醫報告來看,這個人並沒有長期吸食的特徵,雖然人已經成巨人觀了,看不出面部特徵,但是,她身體器官沒有那種藥物導致的衰竭。
沒有辦法,我們只能再次對張利恆的人際關係展開深入調查,然而,一無所獲,案件陷入死局,所有人都感到巨大壓力,就在這時,懂技術的同志,破開了張利恆手機。
展現在我們所有人面前的,是這個女人備忘錄裡的一段話,也是破案的曙光。
她是如此寫道:
“蔡家崗,嘴上說愛我,實際上就是欺騙我,喝多了酒還要動手,每次要分手的時候都會惹來更狠的打,如果我要離開他,他就要報復我家裡人,我害怕了,我拉著他同歸於盡,但是我沒有勇氣當時自我了斷,藏了這麼久,我怕了,我犯了罪,我只能下輩子再贖罪了,對不起我的家人……”
這是認罪書?
我腦子裡蹦出來第一個想法,這個有點假啊,弄死了人,寫一段話就死無對證唄?
但很快這個想法就被打消了,因為手機裡除了備忘錄,還有這個女人的錄音,雖然是磕了藥,說話含糊不清,但是內容和備忘錄裡所說的大致一致。
前輩們坐在一起,琢磨著她的認罪書跟錄音,包括她描述的作案流程,大家得出了一個結論——比對現場的情況,跟這個女人所講的幾乎沒有任何差距。
並且在新的一輪調查中,沒有發現新的證據,而這女人所說的內容,似乎變得越來越可信。
第一,因為吸毒的致幻性,導致第一次吸毒就死亡的現象,是正常的。
第二,法醫檢驗裡,這個女人的身上沒有任何外傷和暴力痕跡。
第三,如果說這個女人是被強迫注射毒品,那麼,她手脖子上的針口,又確實是適用於自吸毒的扎針方式,如果是別人強迫注射,扎針的角度是不相同的。
如果說以上三點還讓人不敢確定,那麼新到來的口供,進一步落實了女人的說法可信——她在出事之前,跟同事親口說過:“想要試試(吸毒)”。
所有的物證與口供,似乎都在告訴我們一句話:這個女人所說屬實。
領導聽取了各方意見,第二天拍板決定,可以準備結案了。
刑警老趙和另外兩名老刑警卻吵起來了。
他們覺得案件還是有問題,不能這麼結案。吵架內容我沒聽全,只聽到了片斷的話:“工作這麼多年了”“有疑點不查”“你們之前差點辦錯案!”
我當時心裡也有挺多疑問,疑問就是這幾個老警察為什麼覺得不合理,我覺得很合理啊,非常合理啊!所有的證據都指明這個方向了。
我當時相信這種“合理”,以至於忽略了刑警老趙所說的一個疑點——
第一次吸毒就死沒錯,扎針位置是自己方向扎的也沒錯。
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第一次吸毒的人,怎麼就知道準確的扎針位置?如果是新手的話,往往會多扎幾次,為什麼她準確無誤地紮在了那個位置!
老趙所說的,是一種極恐怖的猜想:這個死亡現場是被人佈置的。
這個人,犯下第一起水泥封棺案,然後趕在我們找到女人之前,先一步和女人來到死亡現場,並且讓女人念出錄音,寫下認罪書,擺好注射毒品的姿勢。
在兇手評估這些證據足夠警方結案後,毫不猶豫給女人注射了致死的毒品。
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兇手了,這是怪物,熟悉調查流程,用偽證和死亡來操控我們的怪物。
這種人真的會存在嗎?
就在我們準備進行收尾工作時,市禁毒支隊的來了,他們帶來一條緊急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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