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是陳拙。
不知道有多少人記得,2019年我釋出的第一篇法醫故事,故事的開頭,就是我們的法醫作者守著小鍋,鍋裡煮著一塊死者的盆骨。
寫一個這樣的開頭,不是為了獵奇,而是因為這就是法醫生活的日常。為了抓住最極端的罪犯,他們有時需要用常人難以理解的方式找到人體上的線索。
因為比起物質的身體,更重要的是讓背後的真相得到彰顯,讓有罪的人得到懲罰。
我們今天帶來的也是一個法醫故事,為了破案,法醫葉聞血被迫學會了分辨豬的心臟與人的心臟,親手縫起一個孩子破碎的屍體。
但最讓他感到恐懼的是,他發現,這個孩子的死亡不是一場意外,而是多人參與的謀殺。
這是葉聞血【真線】系列的第二篇故事。

五月的大山多雨,而且不是那種呼啦啦的下雨,是整座山籠罩在密密的水霧中,稍微遠兩步就看不清人。那輛黑色的車開到快跟前了,我才反應過來,是殯儀館的兄弟來了,該把屍體交給他們了。
基本的屍檢已經做完了,同事們站起身,用眼神詢問我的意思。
我猶豫了一會,對同事說:“我們,要不還是給這娃兒縫起來吧,最起碼留個基本的整個兒,不要看著得這麼難受。”
擺在我們面前的,是一具被分屍的遺體,兩條大腿分別被砍成了六節,雙臂也被分成了四節,整個人像一個被剪碎的布娃娃。
在人們靜默的目光中,我們蹲了下來,一針一線地將他重新縫合:短短的腿,小小的手,手腕上已經轉化為淤青的勒痕。
這是一個目測只有十四五歲的男孩。從淤青來看,他死前一定經歷了很恐怖的事情。
更恐怖的是,這樣的屍體,本月內,我們已經發現了兩具。
一個月裡,這座大山“吃掉了”三個人。
縫好最後一針,拉上拉鍊,同事將男孩從我手中接走。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不自覺地抬頭望了望四周。
一片茫茫大霧,好像連聲音都吞掉了。

4月9日,是無名山連環殺人案第一具屍體被發現的時間。發現屍體的位置是山林中間,死者是一名62歲的老人。
他死於外力擊打導致的顱骨破碎,同時,他的胸腔被剖開,內臟全部消失。
5天后,牧民在山坡上發現了第二具男性屍體,同樣是擊打頭部致死,同樣是掏空內臟。
兩具屍體預估的遇害時間分別是3月初、4月初。警方懷疑這是一起連環兇殺案,我被派往現場協作。
但由於發現屍體的地方地處深山,最近又多雨,現場幾乎找不到痕跡,調查進行了十多天,還沒有任何進展。
我們正焦頭爛額時,突然接到了第三起報警:
清晨的鄉道邊突然出現了一輛翻倒的三輪車,村民在車斗的編織袋裡發現了大量屍塊。
此時距離第二名遇害者的推斷死亡時間,正好又是一個月。
我趕到現場時,天正下著小雨。我們搭起了一個簡易的棚子阻擋圍觀群眾的目光,隨後儘量輕地把袋子裡的東西倒在了塑膠布上。
同事忍了半天,還是忍不住在看到腸子時跑到外面吐了起來。
檢查到胸腔的那一刻,我的心徹底沉了下去。和前兩具屍體一樣,屍體的胸腔被從中剖開,裡面空空蕩蕩,所有內臟都被掏空了。
最壞的情況發生了——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連環殺手殺死了第三個人。
所有人都很沉默。山間的雨越下越大,我和同事一起,在路上搭了一個簡易的棚子擋雨,也阻擋圍觀群眾的目光,隨後我在地上平鋪了一張塑膠布,開始就地屍檢。
前兩具屍體不是我做的屍檢,但我看過屍檢報告。從報告中可以看出,兇手在殺死第一個人的時候,其實是很慌張的。
死者的整個腦袋幾乎被砸碎,這意味著他可能之前沒有殺過人,不知道怎樣才能致死,所以一通亂錘。
而第二個死者,雖然同樣是顱腦損傷致死,但幾乎是一下致命,開腹的刀口也更加老練。死者體內驗出了過量酒精,我們懷疑嫌疑人動手之前把受害人灌醉了,以防發生意外。
他變得更有預謀了。
我面前的這個孩子,顱骨基本是完整的,檢查全身,除了右臂有一處針孔的痕跡、手腳有被捆綁的磨痕以外,基本沒找到什麼生前傷,死因是失血過多。
兇手的行動,從襲擊、殺死,變成了放血折磨?
我扒開死者的眼睛,想透過角膜混濁度確定死亡時間的時候,卻意外地發現,男孩的眼球有些凹凸不平,沒有眼角膜。
他已經學會了反偵察嗎?
我沒吭聲,掏出針管,從男孩的眼球中抽出了一點玻璃體。
這是我們最新研究的測算方法,可以根據玻璃體液離子濃度來確定死亡時間,就算兇手摘掉了眼角膜也無濟於事。
這一次,我們一定不會放過他。

送走遺體後,我立刻拿著勘察燈回到了現場開始搜尋。
前兩起案件並沒有趕到現場勘察,只是聽說現場被大雨嚴重破壞,民警們只拿到了兩個物證:一個塑膠瓶蓋,一塊破碎的石頭。
兩個物證分別來自兩處案發現場,都是上面沾了一點點血跡。石頭上還殘留有一點指紋。
光看這兩個物證上面的血跡之小,都能想象到現場勘驗的同事有多麼不容易。然而即使這麼不容易,也並沒能透過這點證據比中兇手。血跡都是死者身上的,指紋則並沒有在庫裡比對成功。
這次不一樣了,這可能是我們離兇手最近的一次。
發現屍體的地方是在一條鄉村小路的路邊,早起趕集的村民在轉彎處發現了一輛翻倒的老舊三輪車,屍體就用麻袋裝著、放在三輪車的車斗裡。
他們發現的時候,駕駛員已經不見了,但毫無疑問,幾個小時前,車禍發生時,他一定在這裡。
我看著那輛三輪車,腦海裡浮現了幾個小時前的畫面:清晨四五點鐘,山裡的天還沒有完全亮,一輛破舊的三輪車從濃霧中駛出,一頭撞在了轉角的樹上。男人從駕駛座上飛了出去,摔在了草叢裡。
那一定是一場很嚴重的車禍,他很可能多處骨折,甚至爬都爬不起來。如果我們那時候趕到,就能抓他個現行。
但山裡偏僻,別說沒有監控,甚至幾個小時都沒有出現行人,最後還是給了兇手逃離的時間。
我推測,他逃跑的時候可能是一瘸一拐的,但大雨中沒有找到任何足跡。
我抱著一絲希望四下尋找兇手有沒有留下血跡,但什麼都沒找到。只能從醫院、衛生所入手,或者按照身上受傷來排查兇手。
這個地方地理位置非常偏僻,5公里之內都沒有村莊,但這是山裡去鎮上常走的山路之一,許多深山居民都會經過這條路去鎮上。兇手很可能是路盡頭那些山村裡的人。
除此之外好像就什麼都沒有了,就像前幾次一樣,大雨帶走了所有資訊。
我不死心,拿著現場勘察燈在附近上下左右地照,終於在三輪車右邊把手的位置發現了半枚拇指指紋。
之前發現的指紋是中指指紋,這次的半枚指紋是拇指指紋,兩個物證甚至不能相互串聯。這就意味著,雖然我們心理覺得三起案件非常像,但並沒有證據支援我們併案調查。
我突然有些懷疑,這真的是一起系列兇殺案嗎?
讓我懷疑的首要原因當然是沒有物證支援併案,其次,此案的致死方式、屍體處理方式和前面並不完全一樣。
還有一個疑點是,我們通常認為,連環殺手選擇受害人時是有一定傾向的。在前兩起案件中,這個傾向已經有了一個模模糊糊的影子,但第三起案件完全打破了這個猜測。
經DNA比對,第二名死者是一名從家中走失的精神病患者。第一名死者的身份雖然無法確認,但從他的高齡、無人報失蹤來看,他應該也是一個社會關係較弱的人。
我們因此懷疑,兇手很可能不是有目的的,而是隨機挑選了無人注意的邊緣人群去行兇。
但第三名死者不是,一個14歲的男孩,放在誰家裡都應該是如珠如寶的吧,兇手為什麼會冒險選擇他?
我把這個懷疑帶到了案情分析會上,領導聽了,有點不置可否。
下來以後同事提醒我:不要忘記,這幾具屍體的情況非常極端。你覺得,是一個變態做了三起案子可能性大,還是這座山裡同時有兩個變態的可能性大?
僅憑犯罪心理推斷,就要換一個偵查方向,有些太魯莽了。
很快,一個訊息讓我更加動搖了:我們把孩子的DNA傳到了系統裡,發現還真的比不上任何資訊。
沒有家人在這個孩子失蹤後報案,這個孩子符合了“邊緣人”的特質。
可新的疑點也隨之出現了: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兇手是提前料到了嗎?他為什麼會知道?
會不會,他和這個孩子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