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巡查超市順手抓賊,自吹從基層辦案做起,不怕對方有刀

據中國臺灣省媒體報道,臺南市一男子在超市盜竊兩瓶酒後離開,不料被另一名男子攔住。對方脫下便衣外套亮明身份,竟是第四分局副局長侯明任。
14上午6時許48歲的黃姓男子在臺南市安平區一家超市,將1瓶高粱酒和 1瓶白蘭地藏入自己的黑色手提袋,趁店員未注意之際,快步走出超市。誰知店員沒注意到他,他也沒注意到自己已經被人注意。
當時恰好第四分局副分局長侯明任穿著便衣到該超市巡籤點用手機打卡。侯局用手機感應的時候,回頭看到黃某行動怪異,於是觀察其是否到櫃檯結賬,見黃某徑自溜出超市,立即追上將其攔住。
侯局脫掉便服外套,以裡面的全套警察制服表明身份說,“先生,我是第四分局的,已看到你偷酒的全過程”。黃某當即呆住,沒想到自己清晨行竊,超市裡居然也有警察。
侯局通知轄區育平派出所趕到將黃某帶回,查扣贓物高粱酒和白蘭地合計價值2250元,黃某則是一名慣犯,曾多次在該地區各市盜竊酒類商品。該超市店員此時方知失竊,對侯局連聲感謝。
話說在臺灣省都做到分局副局長了,怎麼還得早上六點多就到超市去打卡,連個調研員也不帶。因為臺灣電詐十分猖獗,現在的方式多為“車手”到超市、ATM機取款,該分局要求各級領導幹部督導巡查守望工作,都要到轄區熱點超市用手機簽到,所以小偷黃某才會被侯局遇上。
黃某有一張指認贓物的照片,應該是侯局拍的,明顯是沒有約束雙手的狀態,說明侯局雖然便衣裡面是全套警服,但畢竟是領導,沒有攜帶單警裝備,可能也根本就沒有發,不然應該第一時間銬上才對。
下面重點來了,侯局接受媒體採訪時,記者居然問侯局“是否想過對方身上會不會有美工刀、水果刀等武器,暴起攻擊”。這臺灣省的記者還是不一樣,既知道“對方可能帶刀”應該是警察的一個基本假設,又知道人這種動物即使看似乖巧順從,卻還有一種危險叫做“暴起”,真叫人老淚縱橫。
話說現在網上“帶孩子看病順便抓個賊”、“陪老婆逛街順便抓個賊”、“吃早餐順便抓個賊”之類的報道多如牛毛,還特意調取監控制作影片,還什麼牛逼轟轟的“眼神殺”,定格畫面配上紅眼特效,嗚嗚叫的背景音,一不小心就登上人日央視新華社,網民嗷嗷叫好,嘩嘩點贊。那些影片裡面十條有九條半是既不會搜身、也不知上銬,看得人心驚肉跳,但英雄的主人公們自己也不懂,更不會有記者問出這種問題。
侯局對此似乎早有準備,表明自己是從基層警員一路辦案過來的,不是坐辦公室吹空調的花間派,經驗那是相當豐富,“會依據對方的反應狀況隨機應變,隨時做好萬全準備,不擔心對方身上有無武器”。
不過這話只能糊弄一下記者,侯局就算從基層做起,就算會辦案,不一定就會人身控制。照片裡黃某左褲兜鼓鼓囊囊的,還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明擺著就沒有搜身,包搜沒搜過恐怕也靠不住,更重要的是雙手也不控制。這時候就去拍照,是急著發朋友圈嗎?你自己拿著手機去拍他,注意力總會要放在相機取景框上再按下快門鍵,他身上就算沒刀,那高粱酒是沒有紙盒外包裝的,他一手操起酒瓶也能打你個龜孫,這就叫做“暴起”好嗎?
普通人一對一難有勝算,首先就應該叫上至少一名年輕男性店員跟自己一起追上去攔截,在保持武力優勢的前提下讓對方人包分離,對其衣服口袋和腰間快搜一遍基本排除危險,沒帶手銬的話,解下任何一個人的皮帶將其雙手約束,最好是在背後,再搜其手提袋,並對其全身再仔細搜一遍,徹底排除危險後,再把手提袋拎回對方腳下,令其做出指認姿勢拍照。下面圖片全來自百度,背銬指認沒有一點問題。
下面這些也來自百度。就算是在警局內,就算是在辦案區內,也不能這麼放心,因為臺灣省記者也知道,人有可能“暴起”。不上銬或者前銬,還讓他的手伸向銳器,你還在取景拍照,人家一把抓起來架在自己脖子上,或者往肚子上來一下,你又是一臉懵逼。要是直接給你來一下,你這輩子不要說做到副局長,能不能活著退休都要打問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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