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最近獲批的L-1A簽證與EB-1C綠卡案例

本文由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謙律師提供,聯絡方式 

因其巨大的市場規模、政治經濟的穩定性以及開放的商業氛圍,投資美國、設立公司進入美國市場一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商業模式。而當這樣的投資融合到簽證和綠卡申請之中時,其吸引力更加顯著。
在之前的文章裡,我們介紹過一些 L-1A 簽證的案例(教育諮詢公司管理人才獲得 L1A 簽證批准 以及 小公司成功獲批 L1A 簽證),最近我們又分別為兩位申請人獲得了 L-1A 簽證以及 L-1A 延期/EB-1C 綠卡的批准。
第一位申請人是國內一家制造業企業的企業主,以出口水暖及空調配件為其主營業務。申請人在美國設立公司以後,曾找其它律所辦理 L-1A 簽證,但是申請被拒。之後找到我們新未名律所,希望我們為他找到申請被拒的原因,並重新遞交申請。
我們對拒信做了分析,發現申請人的公司經營情況並不差,美國公司也在正常軌道,但是之前申請中對移民法的要求闡述不力,特別是對於申請人在中國公司所擔任的以及來美以後準備擔任的管理職位沒有做滿足要求的描述和解釋,因此申請被拒。在新的申請裡,我們對這兩個方面做詳細的描述,並使用申請人在中國公司所簽署的檔案作為其管理職位的證據。申請遞交後成功獲批,沒有要求補件。
另一位申請人 L-1A 多年前獲批,最近又希望我們為她遞交 EB-1C 申請。我們建議申請人先遞交 L-1A 延期,確保在美國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隨後再遞交 EB-1C 。申請人就職於一家乾燥劑製造企業,在中美兩國都有工廠和相應的設施。
我們為申請人準備了 L-1A 延期申請,強調美國公司較高的營業額以及良好的運營情況,申請獲得了批准。同時,我們也為申請人遞交了 EB-1C 批准,申請裡我們側重於美國公司為美國就業市場提供的就業機會以及良好的繳稅記錄,突出企業對美國經濟的貢獻,以此為基礎指出申請人理應獲得綠卡,透過我們的努力,EB-1C 申請也成功獲批。
正如我們之前多次強調的,這些具體案例再次明確了對於已在中國擁有企業並希望移民美國的申請人而言,L-1A 簽證路徑是一個極為明智的選擇。與 EB-5 投資移民相比,L-1A/EB-1C 方案不僅讓申請人更加有力地掌控自身資金,還能確保申請人所經營的公司在移民後成為事業和經濟來源。

新未名律所的服務

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幫助數千位中國申請人準備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類移民簽證以及非移民簽證申請,獲得了綠卡和簽證批准,其中包括職業移民也包括親屬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從 EB-2 降級到 EB-3 、 EB-5 投資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簽證申請,還包括 I-485 申請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後找到我們,在回覆 RFE / NOID 以後,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後,或重新提交申請以後,獲得批准的。除了一條龍全套服務(比如從一開始準備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請人全家拿到綠卡,負責到底),我們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諮詢(consultation),幫助回覆 RFE 、 NOID,提交 Motion,幫助聯絡移民局詢問 Case 情況並要求加速審批,陪同參加(或幫助準備)移民面試,提供翻譯,以及 Review 申請表格和材料,解答問題等各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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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下面的影片:

免費諮詢移民問題——聯絡方式和詳細說明
https://youtu.be/HHsmVAbSr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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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具體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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