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看《三個火槍手》等著作覺得很精彩,現在知道跟網文和電視劇套路差不多(當然可能有些人說文化層次不一樣),但背後套路一樣。
當時《三個火槍手》和《基都山伯爵》的作者大仲馬授權給報紙等刊物發行,按照字數收費(跟當今律師等專業人士有時候自嘲按頁數或者字數收錢)一樣,所以裡面充斥大量對話內容,估計因為對話相比描述和敘事容易寫,創收更快。
那大仲馬掙了多少錢呢?據deepseek分析:
關於大仲馬(Alexandre Dumas, père)一生的收入及其換算,以下是基於歷史研究和貨幣分析的綜合估算:
1. 大仲馬的收入概況
大仲馬是19世紀法國最富有的作家之一,其收入主要來自:
- 小說版權費
:《基督山伯爵》(1844年)和《三個火槍手》(1843年)等作品銷量極高,單部預付稿費可達數萬法郎。 - 戲劇改編權
:多部小說被改編為戲劇,進一步增加收入。 - 其他投資
:參與殖民地貿易、開礦等商業活動(但部分失敗)。
據記載,他巔峰期年收入約 30萬~50萬法郎(複本位制),晚年因債務問題資產縮水。
2. 按歷史法郎計算的終身總收入
- 保守估計
:一生總收入約 100萬~200萬法郎(複本位制,1802–1870年)。
3. 貨幣換算方法
**(1) 法郎→黃金(1870年前)**
- 複本位法郎
(1法郎 = 0.2903225克黃金,1865年標準)。 - 假設終身總收入為150萬法郎
→ 黃金等價 150萬 × 0.2903 ≈ 435,487克黃金。
小編評價:
43.5公斤黃金(按照如今市場價格大約3億人民幣)。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當時巴黎普通工人日薪2-3法郎,也就是大仲馬掙了巴黎2400個普通工人一年收入(按照1年10萬人民幣來算,差不多也是3億人民幣)。
據說大仲馬巔峰時期每期可以掙1萬法郎(按照上述等比例約等於200萬人民幣),而《基都山伯爵》分了18期出版,就是3600萬人民幣了。
不過,大仲馬管理財產的能力不強,比如在巴黎西郊造了一個別墅,花了50萬法郎(人民幣1億元),後年缺錢僅僅3萬法郎出售(敲黑板:說明沒有管控的施工隊毛利有多高,精裝修的錢都到老闆口袋裡去了)。
所以說別墅裝修成本高,下家也不一定認可上家的口味,裝修基本上就是自娛自樂,不一定都能資本化,可能都是費用化了(俗稱打水漂)。當然,可能大仲馬戲劇性的一生也給他帶來了創作靈感。
扯遠了,那咱們說回大仲馬,那如果重新想讀大仲馬,以下有個不錯的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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