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海內外,湖北啟動兩大人才計劃!

日前,湖北省人社廳發文,決定自2023年起,設立“湖北省博士後尖端人才引進計劃”和“湖北省博士後優秀人才跟蹤支援計劃”,推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培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高質量發展。
湖北省博士後
尖端人才引進計劃
資助數量
資助40名優秀博士進站從事博士後研究。
支援措施
給予每人每年20萬元資助,資助期為2年。設站單位對獲選人員,應給予不低於1:1的配套經費支援。

獲選人員在資助期滿、以優秀及以上等次考核出站,並與在鄂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從事科研工作的勞動(聘用)合同的,可直接納入“湖北省博士後優秀人才跟蹤支援計劃”。
設站單位應在出站留任、支援職業發展等方面給予優先傾斜。獲選人員期滿出站後,省事業單位可將其作為高層次緊缺人才公開考核引進,首次聘用崗位不受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為當年擬進站或新近進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具備良好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
(二)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較強科研能力,且無學術不端和科研失信情況。
(三)在我省博士後科研平臺從事研究工作。
(四)擬進站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須為獲得博士學位3年以內的35歲以下全日制博士,並已初步確定博士後合作導師、與合作導師初步擬定研究計劃。其中,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申報時須已滿足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同等條件下應屆博士畢業生優先。新進站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須是當年1月1日(含)之後進站的人員;須依託所在博士後科研平臺進行申請,不得變更合作導師。
(五)擬進站單位為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事業單位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在高校的創新實踐基地的,申報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全球大學排名前80位的高校;擬進站單位為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不包括設在高校的創新實踐基地)的,申報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全球大學排名前150位的高校。申報人博士畢業學校為全球大學排名前30位高校的可直接入選本計劃,名額不超過20個,先申報先入選(符合直接入選條件的按單位提交申報時間先後排序)。
全球大學排名以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為參考(排名滿足其中一個榜單即可)。
(六)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不滿足第(五)條要求的,博士期間應以主要完成人身份在頂尖期刊發表過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或取得重大學術成果。
(七)獲選人員須在博士後設站單位全職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並須將人事關係(含人事、工資關係及人事檔案)轉入博士後設站單位。
(八)已入選“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援計劃”、博士後重點專項、“博士後國際交流派出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專案”、“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專案的不重複資助。
湖北省博士後
優秀人才跟蹤支援計劃
資助數量
2023年度資助數量共100個。以後每年度資助數量視情況確定,以當年度下發申報通知為準。
支援措施
每人每年發放5萬元人才津貼,連續發放3年。
在申報湖北省博士後卓越人才跟蹤培養計劃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
鼓勵各地和用人單位在省級政策基礎上制定疊加優惠政策。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含基本條件、認定條件及評選條件。申請人申請本計劃應當具備全部基本條件,並符合至少1項認定條件或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進站身份應為非定向就業博士畢業生、無人事勞動關係人員或外籍人員;
2.出站時間為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3.出站考核評級為優秀及以上等次;
4.出站當年初次就業與在鄂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從事科研工作的勞動(聘用)合同。
博士後站前、在站與出站後工作單位為同一單位的,不得申請。
(二)認定條件
1.入選國家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援計劃;
2.入選國家博士後重點專項;
3.入選湖北省博士後尖端人才引進計劃;
4.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專案資助或中國博士後基金特別資助,或獲得國家或我省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銀獎及以上專案團隊中的核心博士後,且出站後到在鄂企業或省屬事業單位工作。
(三)評選條件
博士後在站期間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3)在頂尖期刊發表過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或取得重大學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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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記者:李希帆
通訊員:楚仁軒
編輯:梁唯雅
責編:郭妍捷
稽核:敬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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