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天!性罪犯姓名該不該公開,受害者說了算?NZ法律界:反對!

昨日(3月3日),
經過長時間的隱名,
奧克蘭一名強姦犯的身份終於被獲准公開!
他是22歲的Luca Fairgray
據瞭解,他在被隱名(name suppression)期間又與一名13歲女孩發生性關係。遭他侵犯的多名女性甚至放棄自己的隱名權,公開呼籲更多女性指證他。
此前,他已承認對6名女性實施性犯罪
Luca Fairgray最近在奧克蘭地方法院出庭。
多年來,Luca Fairgray的名字一直被保密,
引發多名受害女性的憤怒,

也引起了不少人對“隱名令”的討論。

目前,紐西蘭司法部長Paul Goldsmith
在推進一項修改隱名令法律的提案:
該計劃賦予性犯罪受害者
否決其施害者獲得永久隱名令的權利
換句話說,如果受害者不同意
施害者的名字就不能被永久保密
公眾將能夠知道施害者的身份。
然而,這一舉措卻遭到不少批評,
在法律界引起“軒然大波”…
示意圖。Photo: 1News
紐西蘭連環強姦犯姓名被公開
承認性侵6名女性
2021年,Fairgray對性侵指控認罪,承認曾對6名受侵害時只有十幾歲的女孩實施性侵,於2022年4月被判處12個月的居家監禁和12個月的監督。
據悉,Fairgray的第一輪犯罪發生在14至17歲之間。然後在2023年,他在仍被隱名期間與一名13歲女孩發生了性關係,在今年2月被認定三項性侵指控罪名成立。
最終,他的隱名上訴在2024年被最高法院拒絕
受害者倡導者說,司法系統允許“使用愚蠢的隱名法律允許連續犯罪者繼續造成傷害”。
根據法庭裁決,Fairgrayd的連環性犯罪始於2017年,當時他的第一個受害者只有14歲。2018年,他又對兩名女孩實施了性侵犯,包括在一次派對上趁其中一名女孩昏迷實施強姦。
據悉,本案的三名受害者事發時與Fairgrayd就讀同一所學校,案發後她們勇敢地站了出來,向外界講述了自己的遭遇,並提醒更多女性保護自己
這三位女性是Rosie Veldkamp、Mia Edmonds和Ellie Oram
Rosie Veldkamp(左)和Mia Edmonds。Photo / Sylvie Whinray
Edmonds早些時候說,這名“精於算計的捕食者”的面孔永遠刻在她的腦海中,揮之不去。
我經常做關於他的噩夢。”她說,“我發現(陰影)很難去除,他奪去了我多年的生活。”
“我的心理健康遭受重創,非常恐懼,我不想再睡在自己的房間裡,害怕他會闖進來。”Edmonds說。
罪犯姓名公開or不公開
是否應該受害者說了算?
儘管法律界提出“強烈擔憂”,但目前,紐西蘭司法部長Paul Goldsmith仍在推進一項修改隱名令(name suppression)法律的提案
該計劃賦予性犯罪受害者否決其施害者獲得永久隱名令的權利——如果受害者不同意,施害者的名字就不能被永久保密,公眾將能夠知道施害者的身份
紐西蘭政府首席受害者顧問Ruth Money支援這一變更,強調賦權受害者,讓他們擁有自主權。
然而,這一舉措遭到法律界的批評,有人稱這一提案為有“潛在危險”的法律變更。
不過目前,NZ政府無視多個法律機構及其官員的意見。

NZ政府無視法律專家建議,

執意推進法案

去年年底,Goldsmith宣佈提議修改法律,使被定罪的性犯罪者在沒有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無法獲得永久隱名令。
根據《官方資訊法》公開的政府簡報檔案顯示,該提案遭到強烈反對,儘管NZ司法部及多個法律團體提出了修改建議,大部分意見都未被納入最終法案草案。
反饋意見包括:
– 司法部明確反對推進該提案,認為這不會對受害者提供有效保護
– 法律專家擔憂受害者可能因此承受額外壓力,甚至因其決定而揹負沉重的心理負擔;
– 受害者可能受到家庭成員施壓或影響,尤其是未滿18歲的受害者;
– 非專業人士(受害者)需要在缺乏所有關鍵資訊(如法律意見、心理報告等)的情況下做決定;
– 這一變更可能損害司法體系的公正性,因為司法決定應由中立方裁定,而非涉案一方;
被告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生命權可能受到影響,若公開姓名會導致高風險自殺或人身安全問題;
– 該提案可能導致被告更傾向於否認指控或尋求免罪裁決,以避免姓名被公開;
– 法院可能更容易批准“免罪裁決”(discharge without conviction),如果(法院)認為公開姓名可能對被告或其親屬造成嚴重傷害;
– 被告可能會以“支援隱名令”作為換取認罪的條件,使得受害者面臨道德困境。
紐西蘭司法部在去年6月的一份內部簡報中建議,不應推進該法律變更,並徵詢了包括時任NZ首席受害者顧問Dr Kim McGregor紐西蘭政府法律機構Crown Law、NZ公共辯護服務(PDS)、律師協會、首席大法官辦公室及上訴法院院長等多個機構的意見。除McGregor表示支援外,其餘機構均表達了強烈反對。

紐西蘭法律專家:

法案削弱司法公正,或造成更大傷害

PDS認為該提案“不可行”,並表示“剝奪中立法官的決定權是不合適的”。
紐西蘭律師協會(Law Society)則指出,該法案賦予受害者的並非“表達意見的權利”,而是“直接否決權”,這無法減輕受害者的二次創傷。
刑事司法必須公正客觀,法律的合法性取決於此。”
律師協會建議,法院應在特殊情況下保留最終裁決權,例如:
– 如果有第三方可能因此受到重大影響;
– 如果被告面臨極高的自殺風險。
但這些建議並未被採納,除了受害者無法或不願參與時,法院才可作出決定這一條例外。
示意圖。Photo: Re: News/ 1News
紐西蘭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委員會召集人Chris Macklin表示:“讓案件中的一方擁有幾乎‘否決權’的能力,比人們想象的更令人擔憂。”
Macklin曾任NZ高階檢察官(Crown Prosecutor),長期與性侵害倖存者共事,他承認法院程式“對受害者來說極具創傷性”,但也表示:“雖然受害者的聲音需要被聽見,但賦予他們決定權與表達權並非同一回事。”
法律必須平衡,而這項提案顯然失去了這種平衡。”
Macklin還警告,該法案可能會對其他受害者造成無意的傷害,尤其是被告的家人,包括他們的孩子。

提案支持者:

批評者“冒犯且削弱受害者權利”

政府首席受害者顧問Ruth Money則駁斥了批評意見,認為這些擔憂缺乏以創傷為中心的視角,並對受害者不尊重
“這些言論不僅具有冒犯性,還在削弱受害者的自主權。”
Money認為,每位倖存者都有能力在支援下做出理性且戰略性的決定,而暗示他們不能承擔這一責任是錯誤且有害的。
“僅僅因為一個人曾被強姦,並不意味著他們無法做出理性的判斷。”
她表示,許多受害者實際上考慮了施害者的家人,她曾經與一些受害者合作,他們選擇支援施害者的隱名令,以保護孩子
Money強調,她已與多位性侵害倖存者交流,他們對該提案感到“興奮”,甚至有人因感動而落淚。
“許多人一直希望自己能夠公開發聲,甚至希望警方能提及施害者的名字,他們確信如果名字公佈,會有更多受害者站出來。”
她直指目前的隱名令制度,稱“讓受害者被迫保持沉默,這是錯誤的”。
“性犯罪的本質是權力的不平衡,而讓施害者透過隱名令繼續掌控受害者,這尤其令人厭惡。”

NZ司法部長:

政府有信心推動變更

Goldsmith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紐西蘭政府的立場是將權力交給犯罪中最受影響的一方——受害者
“這無疑是一個重大變化,但我們認為它是合理的。”
他表示,最核心的問題在於“受害者如果無法公開施害者的名字,就無法真正表達自己的經歷,更無法警告他人”。
“很多性犯罪者目前都能獲得永久隱名令,我們認為這不合理,決定權應該交給受害者。”
Photo: NZME
根據司法部資料,2023年共有17%被定罪的性犯罪者(831人中143人)獲得永久隱名令。
Goldsmith承認起草法案時確實遇到了一些挑戰,但政府仍相信這項法案是可行的。
當被問及受害者是否具備足夠的資訊來做出如此複雜的決定時,Goldsmith回應稱:“這個問題的確存在,但最終,受害者才是受到犯罪影響最深的人。”
目前,該法案仍在紐西蘭國會審議過程中反對者和支持者的爭論仍在繼續
紐西蘭政府的這一舉措標誌著司法體系的重大變化,但是否能在維護受害者權益的同時,避免破壞司法公正,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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