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290B審理期間,EB-5投資人收到了NTA上庭通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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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EB-5系列文章中我們提到,如果投資人的專案出現了無法補救的情況,導致I-829申請最終被拒,投資人仍有權利提交I-290B提出上訴或複議動議,要求移民局對申請做出重新考量
在過去幾年裡,移民局對I-290B的審理較為寬鬆,通常只有在I-290B被拒絕後,才會考慮發出上庭通知(NTA)並啟動遞解程式。但從最新的移民案件審理趨勢來看,即便I-290B仍在審理中,投資人也會有收到NTA的可能
今天的文章中,我們就將為各位EB-5申請人分析I-290B審理階段會收到NTA的原因,以及我們建議的應對方式
(圖片來自網路)
為什麼I-290B審理階段會收到NTA?
I-290B 是申請人用來要求移民局對其先前的不利決定進行重新審查或上訴的申請許多申請人認為,遞交了I-290B申請,意味著身份狀態仍處於“未決(pending)”狀態,不會被送上移民法庭;但事實上,I-290B申請並不會暫停移民法庭程式如果I-829被拒,且申請人沒有其他合法身份或保護性申請,USCIS有權簽發NTA,將案件轉交移民法庭,啟動遞解程式
2025年年初以來,移民局開始更加主動地處理已經失去合法身份的案件。在移民局發出NTA後,當事人的案件將會移交至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進行進一步的審理。在NTA中,通常會包括當事人的基本資訊、事實情況、被訴理由、以及上庭的具體日期、時間和地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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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NTA後該如何應對?
首先,EB-5投資人應確認自己的律師是否熟悉移民訴訟程式。很多投資人的第一反應是繼續找當初為自己遞交I-526或I-829的律師處理後續事宜,但需要了解的是,許多移民申請律師並不辦理訴訟案件
美國移民領域通常分為四個主要部門:移民局(USCIS)、移民法庭(Immigration Court)、移民上訴委員會(BIA)、以及聯邦巡迴法院(Federal Circuit Court)。移民局是大多數移民申請人接觸的第一個部門,也有許多申請人誤認為,如果申請被移民局拒絕,就意味著移民之路就此結束。實際上,每個申請人都有機會透過上述四個部門的四次機會,來確保申請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
因此,面對錯綜複雜的訴訟流程和程式,具備相關訴訟經驗的律師會更熟悉應對策略,能夠在關鍵時刻代表申請人與政府部分抗衡,最大限度地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圖片來自網路)
其次,如果投資人手裡沒有完整的材料,如I-829的拒信副本、I-526申請檔案、專案資料、甚至NTA的副本等,建議立即提交FOIA申請,向移民局或移民法庭調取完整的記錄。有了這些材料,律師才能全面評估案件走向,從而準備抗辯策略。
在移民法庭上敗訴,會面臨什麼結果?
如果投資人的I-829申請及I-290B上訴都被拒絕,且沒有其它合法的抗辯理由,移民法官可能會簽發遞解令,要求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離境。在這個階段,如果當事人掌握了新的、或之前因客觀原因未能及時提交的重要證據,仍可以考慮在有限時間內向更高一級機構提出翻案(motion to reopen/reconsider)或上訴
如果當事人存在合理的抗辯理由,那麼應儘快和具有移民訴訟經驗的律師團隊配合,綜合案件材料,在移民法庭上為自己進行有效抗辯,爭取永久綠卡的批准。
綜上,投資人在等待I-290B結果期間收到NTA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們建議投資人一旦收到NTA應立即聯絡熟悉EB-5及移民訴訟律師,儘早啟動出庭應訴的準備工作。如果您在EB-5申請上需要任何幫助,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與我們取得及時聯絡。
(我所移民訴訟部資深帶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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