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富婆在“密室”內被割喉,枕邊留下血書人名

2011年5月3日中午12點25分,家住臺灣省臺北市萬華區的中年女子牛亞華,連續撥打了幾次姐姐牛靜華的手機,都無法接通。姐姐家中的座機不知是暫停使用還是壞了,一直處於無法撥通的狀態,這不由令牛亞華緊張了起來。

53歲的牛靜華患腎衰竭已有八年,逢一、三、五就要去民生西路的宏林診所洗腎、做血液透析治療。由於她離異多年,子女均不在身邊,每次都是兩個妹妹牛亞華、牛慕華輪流陪著。原本姐妹倆約定5月2日(星期一)就要去趟醫院,不料2號一整天,牛亞華撥打了3次電話都無法接通。
剛開始,牛亞華認為姐姐是趁五一假期外出爬山,訊號不好,並未太放在心上,因為拖一天去醫院也沒太大問題。可到三號,她依然聯絡不上姐姐,姐姐過去也從沒有獨自離開超過一天的情況,難道出了什麼意外?
放心不下的牛亞華立即驅車趕往中山區南京路一段13巷8號6樓的牛靜華住所。她敲了半天的門卻始終無人應答,透過門縫還能聞到一股異味從單元間飄出。不得已,她只能撥打鎖匠的電話,強行破門入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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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室”驚現屍體

中午一點整,開鎖師傅麻利地撬開了牛靜華家的防盜門,可剛入屋,兩人就被撲面而來的血腥味和腐臭味燻得半天緩不過神。他們走進主臥後發現,床上側躺著一具皮膚髮黑、身體腫脹的屍體。屍身衣著整齊但喉嚨被利刃橫切開一道巨大的傷口,鮮血也染紅了身下的床單。
見到這幅恐怖場景,開鎖師傅錢都沒收,拔腿就跑了出去,牛亞華同樣被嚇得夠嗆,哭著撥打了報警電話。
(案發的南京路一段13巷8號6樓房門)

無疑,床上的死者就是“失蹤”兩天的牛靜華。警方和法醫經初步勘驗、走訪後發現,牛靜華死亡時間應在4月29日晚。
她的咽喉部位有一道長10cm、深4cm的利刃傷。這一刀直接割斷了會厭軟骨及氣管,致小動脈和氣管斷離,進而引發呼吸出血性休克死亡。

現場沒有打鬥痕跡,牛靜華周身無掙扎、抵抗傷。案發的6樓窗戶完好無破損、也沒發現攀爬跡象,且這些窗戶都被人從裡面反鎖,唯一的門鑰匙則在牛靜華包裡被找到(在外工作的子女身上也有鑰匙,除此之外連兩個親妹妹都沒配備鑰匙)。

牛靜華右手手掌下壓著的一個白色枕頭上,被人用鮮血寫下了三個字“陳OO”。之所以後面兩個字要用“OO”代替,是因為書寫之人“用血量”過多,又或者有意塗抹了一下,字跡暈開、較難辨識。
(沒藥花園根據文章內容製作)
家裡的電話線被人為拔出,但僅能提取到牛靜華的指紋,主臥內也沒有發現其他可疑指紋或腳印(客廳的指紋和腳印較多,一時難以判斷它們都屬於誰)。

屋內沒有找到割喉用的兇刀,廚房的菜刀經初步檢驗無血跡反應。

牛靜華的手機不翼而飛,不過家中的值錢物品以及牛靜華身上的金銀首飾並未丟失,抽屜、櫃子等都沒有被翻動的跡象。

查詢後得知,手機最後的通話記錄是在當天晚上6點51分,牛靜華與一名登記為長庚醫院工作人員的號主聊過幾分鐘。

陳屍主臥的床頭櫃上放著一個水杯,檢查後未發現異常,上面只留有牛靜華的指紋和唇紋。廚房的水池裡則放有一些碗筷,看情況應該是牛靜華案發當晚吃完晚飯後留下的。只可惜這些碗筷都浸泡在水裡,技術人員無法提取到生物資訊。

時年53歲的牛靜華看著普通卻是個富有的“包租婆”,她所住的這棟位於臺北市中心的八層樓房為她一人所有。此外,在中山區她還有多處房產用來出租,保守估算每月光租金就有超過10萬新臺幣的收入,更別提她還有其他方面的投資。

不過牛靜華行事非常低調,幾年前還堅持去上班,出行都騎電動車,案發前同事都不知道她是個“包租婆”。平日裡牛靜華也待人和善,幾乎從未與人發生過矛盾。她為人傳統,離婚後僅交往過一個男朋友,最後因三觀不合而分手。

(牛靜華住所外觀,整棟樓都是她的,原本只有五層,後又在頂樓加蓋了三層)

調查到這,警方感到困惑。牛靜華幾年前病情嚴重時有過輕生念頭,但如果是自殺,用於割喉的刀一定會留在現場,牛靜華的手機也沒理由不翼而飛。
目前看,這明顯這就是一樁精心策劃的謀殺案。然而,案發現場門窗反鎖且無任何破壞、攀爬痕跡,陳屍的主臥不僅沒有可疑指紋、腳印,還沒有掙扎、打鬥跡象,那兇手是怎麼進入房子並在她毫無反抗的情況下割喉殺人的?是她請熟人進屋後被下了迷藥麼?還是有人偷偷配了把鑰匙趁她熟睡之際進屋行兇?家中財物分文未少,牛靜華沒仇人也無情感糾紛,兇手的動機是什麼?
當然,最關鍵的是那三個“血字”究竟想表達什麼意思?
鑑證科人員勘驗後發現,牛靜華手指均不同程度沾有血跡,枕頭上也留有屬於她的不完整右手指紋,換句話說“陳OO”這三個字應當是透過她的右手手指寫下的。
儘管後兩個字較難辨識,但技術員認為第三個形似“弓”字,只不過它應該是某個偏旁為“弓”的漢字,給人的感覺像是牛靜華寫到一半,因體力不支最終沒有完成。所以她這麼做的目的應該是想指認兇手?
可據法醫推斷,牛靜華在被割喉後三分鐘內便會氣絕身亡,而主臥內又沒找到可疑的腳印和指紋,這表明兇手清理過現場。難道此兇手在不到三分鐘內就銷燬了所有罪證?甚至都不確認一下牛靜華是否完全死亡就離開主臥?否則牛靜華怎麼有機會寫字呢?
另外,第一個“陳”字還寫得比較工整,看著完全不像是出自一個將死之人的手筆。綜上,警方研判這並非牛靜華指認兇手所寫,而是真兇想要嫁禍他人、拿她的手指蘸血所留
(存放在物證室的“血枕頭”)
這個名字不僅姓陳、名字第三個字是“弓”字旁,鑑證科透過更加細緻的分析後判斷,枕頭上第二個血字的輪廓像個“騰”字。而牛靜華的前男友就叫陳騰弘。既然認定這是嫁禍,探員們便沒有去認真調查、訊問陳騰弘,僅對他簡單說明了一下情況。

警員在牛靜華家廚房水池裡看到兩隻碗、兩副筷子、兩個酒杯,而牛靜華自從和陳騰弘分手後一直都是獨居。這說明當天晚上有人和牛靜華共進過晚餐,甚至還喝了酒,牛靜華或許就是在此期間被人下藥迷暈。警員對牛靜華的社會關係展開了調查,尋找她是否有未公開的新戀情。
可據妹妹牛亞華表示,牛靜華很少請人吃飯,哪怕有也是好幾個人聚在一起,從未見她單獨與誰在家中吃過飯。此外,因身體原因,牛靜華即便逢年過節都不怎麼喝酒。
警方認為,這個能夠單獨與牛靜華共進晚餐並飲酒的人絕非普通朋友,最大可能是關係曖昧的異性或新交往的男友。
然而,查來查去,探員們發現牛靜華不僅沒有任何緋聞物件,哪怕異性好友都寥寥無幾,查詢她的Line、郵箱等通訊賬號也未發現可疑人員。

頭號嫌疑人

一時半會,警方完全想不到兇手究竟會是誰、動機是什麼,難道那位被排除了嫌疑的前男友是兇手?自己栽贓自己迷惑警方?又或者枕頭上的三個“血字”確實是牛靜華斷氣前為指認兇手所寫?

就在這時,牛靜華另一個妹妹牛慕華向警方反映,陳騰弘其實欠了別人不少錢,牛靜華生前也借過他不少。甚至就在案發前兩天的4月27日,還有幾名黑社會成員押著他到醫院找牛靜華幫忙還債,不過當場被牛靜華拒絕並臭罵了一頓。
(警方在牛靜華屋內進行搜查)
這一重要線索引起了探員們的注意,有沒有可能就是因為此次事件,導致陳騰弘怒而殺人呢?既不為財也不為情,僅僅是洩憤?可27號牛靜華已經和陳騰弘“撕破臉”,為什麼還會放他進屋,甚至和對方吃飯、喝酒?
探員們走訪後得知,案發的4月29日晚,陳騰弘曾拿著一包衣物去牛靜華住所附近的洗衣店清洗。他並不住南京路一段,怎麼會把自己的衣物拿到牛靜華住所附近清洗?並且還那麼巧就是在案發當晚?

此外,鑑證科人員還在牛靜華家的客廳內檢測到陳騰弘的指紋。按理兩人已經分手多時,他的指紋不應還會留在牛靜華家。
再者,租住在牛靜華家樓下的租客向警方反映,案發前連續兩、三天,他都在附近看到過陳騰弘的身影。該租客和他打招呼,但陳騰弘卻假裝沒看到,像是害怕別人知道他來過附近。
陳騰弘有吸毒史,被警方拘留過。案發前一個月,他曾向友人誇口稱,自己準備幹件“大事”、要讓警方出醜。只不過他沒具體說究竟是什麼“大事”、是否與牛靜華有關。
另外,就在案發第三天的5月1日,陳騰弘特意去了趟新店某寺廟求籤,連日來也隨身攜帶著一張“符籤”。臺灣人本來就比較迷信、相信人有“鬼魂”,他這麼做是因為心虛害怕牛靜華的“冤魂”上門尋仇吧?
掌握以上資訊後,探員們立刻從某民宅內將陳騰弘帶回了警局,並對他展開了偵訊工作。起初大家還以為他會抵賴、狡辯,誰知當看到審訊員拿出的牛靜華屍體照後,陳騰弘竟哭著承認就是自己殺了牛靜華……
有“物證”又有“嫌疑人”的口供,似乎案子就這麼輕而易舉地破了。可探員們卻總感覺哪裡不對勁,因為他交代的“犯案過程”、作案時間與警方所掌握的證據完全不一致,他甚至都不知道那個“血枕頭”的事。
更重要的是,陳騰弘被逮捕之前似乎吸食了毒品,精神狀態有問題,審訊期間時而亢奮、時而呆滯……
(找不到陳騰弘清晰照,只能借用節目採訪片段)

為慎重起見,警方決定再認真梳理一下陳騰弘的作案嫌疑。深入調查後,他們發現了不少矛盾點:

1.根據法醫更加精準的勘驗後確定,牛靜華死亡時間在4月29日晚8點30~9點30之間。可在這個時間點,警方並未在案發地附近的監控探頭裡看到過陳騰弘的身影;

2.透過基站定位後得知,自4月29日晚7點43分起,陳騰弘的手機訊號就一直在距案發地10公里外的新北市中和區,直到晚上11點過後才離開;

3.即使手機訊號定位可以造假,監控影片卻無法造假。4月29日晚8點~9點之間,警方在中和區新生街路口的監控探頭處兩次發現陳騰弘身影。已知兩地來回需40分鐘左右,如果是他殺了牛靜華,從時間上算是來不及的;

4.探員們走訪洗衣店後得知,陳騰弘是29號晚上7點10分左右,也就是牛靜華遇害前一個小時將衣服送過去的。且店老闆回憶,這些衣物並沒有任何異常、未沾染血跡;

5.據調查,陳騰弘近期確實去過牛靜華住所,但都是牛靜華讓他過去說明債務情況,所以租客看到他、以及他在客廳留下指紋並不奇怪。

陳騰弘不僅交代不出作案過程、細節,也沒有足夠的作案時間,怎麼看他都不像是真兇。果然恢復清醒後,陳騰弘“翻供”了,他稱自己是因債務壓力,服下很多安眠藥,看到屍體照片大受刺激,並不是吸毒導致精神異常……當然,他也找來幾名證人證實案發當晚自己一直和他們在一起,10點30過後才各自離開。

至於他去寺廟求籤,那完全是因為他最近運氣不好、賭博老是輸錢,再加上被黑社會追債,就想祈個福保平安。

看來警方之前的猜測並沒有錯,陳騰弘的確是被人栽贓陷害的。那這位對牛靜華非常熟悉,且對牛靜華、陳騰弘之間複雜的糾葛也瞭如指掌的兇手究竟會是誰?

關於這個問題陳騰弘也答不上來,他認為除了牛亞華、牛慕華外應該沒有其他人知道自己和牛靜華的金錢關係,並藉此嫁禍自己。眼看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警方只能先將他放了。

幸好就在同一時間,另一間辦公室內探員們調取了“南京路一段13巷”附近所有商戶的監控影片(牛靜華住所範圍內沒有監控),意外地發現了一個“詭異”的身影:

案發當晚9點27分,一名身穿黃黑相間雨衣、洞洞鞋,頭戴黃色雨帽的男子出現在牛靜華住所附近的一個攝像頭前。10分鐘後的9點37分,該男子又出現在監控畫面中並最終離去。
(9點27分監控第一次拍到雨衣男)

該攝像頭的位置距離牛靜華住所20多米遠,雖然雨衣男兩次出現的間隔僅10分鐘,理論上來不及殺人,可這個時間點正好是法醫推斷的牛靜華遇害時間段。最關鍵的是4月29日臺北天氣悶熱、並未下雨,他為什麼要打扮成這樣在案發現場附近徘徊呢?

雨衣男的出現令探員們來了興致,可牛亞華、牛慕華兩姐妹看了半天也認不出此人是誰,更無法確認對方和姐姐的死是否有關。難道他和案件無關,只是個路人?

正巧此時獲釋的陳騰弘路過錄像分析室,技術員便將他叫進屋辨認一下影片中的男子(一開始技術員還以為是陳騰弘喬裝打扮的,可身形、走路姿勢都和他完全不相符)。看了一會,陳騰弘脫口而出:“這人應該是黃藥師吧?”

“什麼黃藥師?你認識他?”聽到這話技術員興奮地追問道。

“就是長庚醫院的黃南金黃醫生啊,這件雨衣我見他穿過,他是牛靜華的私人醫生兼朋友。”陳騰弘斬釘截鐵地回答道。

晴天夜晚穿雨衣、認識牛靜華,還2次出現在案發時間段的監控前,聽到陳騰弘的回答後警方終於看到了破案的曙光,於是立刻在戶籍資料檔案中查起黃南金的底細來。
真兇浮出水面

經瞭解,時年56歲的黃南金並不是什麼醫生,而是在長庚、榮總等各大醫院推銷中藥材的無執照小藥販。多年前他因推銷中草藥和牛靜華相識,並在其調理下,牛靜華的身體狀況確實有所改善。一來二去,黃南金就成了這位“富婆”的“私人醫生”。
或許是為了報答對方,自案發前兩年起,牛靜華就陸續借給黃南金不少錢,黃南金用來投資炒股。警方查詢牛靜華名下的金融卡後發現,案發前一個月她還匯了三百萬新臺幣到黃南金的賬戶上。
作為牛靜華的“私人醫生”、職業藥販子,黃南金具備了充足的作案條件。牛靜華肯定是被人下了藥後殺害的,而他雖沒有營業執照,但要獲取那些安眠藥、鎮定藥卻也十分容易。同時,黃南金給客戶的藥方很多都是中藥酒,這似乎也解釋了從不喝酒的牛靜華體內為何會有酒精。
另外,警方調查後得知,4月29日最後一個和牛靜華通電話的那位“長庚醫院工作人員”,其實也是黃南金,不過他是借用該醫院員工的身份資訊去辦理的電話卡。當天下午4點09分,牛靜華先用家中座機撥打這個號碼並通話近兩分鐘,兩個多小時後的6點51分,黃南金又回電牛靜華。
警方推測,很可能是牛靜華催黃南金還錢,對方想賴賬只能把她給殺了。從2011年年初起,黃南金的投資就一直虧損,幾百萬的借款他根本無力償還。
探員們決定去會會黃南金,不過由於未掌握足夠的證據,還無法確定影片中的男子一定就是黃南金,因此他們僅以“牛靜華命案可能的兇手”為由,“諮詢”一下黃南金的看法。
黃南金得知牛靜華死亡訊息後竟放聲大哭了起來,隨後就向探員表示,案發當晚自己曾找過牛靜華,準備推銷新藥品。但他敲了十幾分鐘的門都無人應答,只能騎車返回位於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31巷的寓所。
晚上臨近11點時,他還撥打了牛靜華手機但沒有打通,甚至第二天、第三天也打過牛靜華電話,卻依然沒有聯絡上。
黃南金還積極提供線索稱,陳騰弘欠了鉅額外債並屢次糾纏牛靜華,想讓她幫忙還錢。總之,他各種明示、暗示兇手就是陳騰弘。
黃南金的這番解釋倒也合情合理,因為當天的監控確實拍到他在晚上7點15分以及8點41分,揹著一個黑色雙肩揹包外加黑色斜挎包,身著淺色外套、黑色長褲、淺色運動鞋步行出現在牛靜華家附近,這和9點27分、9點37分監控影片中的雨衣男扮相完全不一致。
(監控拍到的黃南金,另一個角度看身後還揹著一個雙肩包)
不過仔細核實後探員們卻發現了問題。
首先,追蹤案發時間段各個路口的監控探頭髮現,黃南金確實在8點50分左右遠離了牛靜華住所的位置。但他並未返回中正區的自家寓所,而是在某711超市買了些物品後就又朝牛靜華住所方向走去,可行至距牛家200米遠的中山分局附近時,他突然不見了蹤影。
警方研判,應該是黃南金來的時候就將機車停在了與中山分局僅一樓之隔的中山北路二段27巷某騎樓(該巷子3-3號有監控,但拍不到停車位置)。這次,他回牛靜華住所消失期間,是去機車後備箱取雨衣、雨帽、洞洞鞋,進行換裝。
其次,警方繼續追蹤黃南金名下登記的牌號AJ6-997機車發現,案發晚上十點過後,該車出現在與黃南金住所方向相反計程車林與北投交界處(即文林路段,在這之前並未看到機車的行駛軌跡,猜測有被遮擋、故意躲避監控)。黃南金一直待到約晚上10點30分,才騎車返回到中正區家中。
第三,經通訊公司基站訊號查詢發現,案發當晚9點17分至9點39分,黃南金的手機訊號就在南京路一段13巷,和雨衣男出現的時間段吻合。晚上7點11分至8點43分,該手機訊號同樣出現在牛靜華住所附近。
第四,或許是為了騎車方便,晚上9點37分雨衣男離開中山北路二段27巷騎樓時,又把洞洞鞋換成了一雙運動鞋。而與8點41分的監控比對,這雙運動鞋和黃南金腳上穿的運動鞋款式、顏色一致。
黃南金為什麼要撒謊、隱瞞行蹤,甚至變裝呢?他去北投又是幹什麼?結合之前警方掌握的資訊,探員們已經非常有信心他就是殺害牛靜華的兇手,便再次將他請到了警局接受問話。
(7點15分另一個角度拍到的黃南金)

不知是良心發現還是自知在劫難逃,這一次黃南金竟帶著律師、妻子一同走進了中山分局。而在向妻子下跪、抱頭痛哭數分鐘後,沒等探員們問話,他就一五一十坦誠了自己與牛靜華死亡一事有關,並嫁禍陳騰弘的事實。只不過他竟給出了一份匪夷所思的案發經過……

離奇的案發經過

黃南金自稱兩人於十多年前就相識於長庚醫院的某次會診,以賣藥材為生的黃南金在得知牛靜華的健康情況後便積極推銷各種中藥材(當時牛靜華還未發現腎衰竭,是其他病症)。在他的幫助之下,牛靜華身體狀況確實有了好轉。

剛開始黃南金也不知道牛靜華家底,接觸久了發現對方竟然是個“隱形富婆”,因此他變得更加熱情了,時不時就免費送一些名貴藥材到牛家,一來二去就成了牛靜華的“私人醫生”。
初步取得牛靜華信任的黃南金經常出入牛家。為了討好這個“富婆”,他對牛靜華言聽計從、百依百順,不僅親自替對方煎藥、嘗藥,還時不時幫忙下廚做飯、陪著聊天。這個“私人醫生”也順理成章地升級為“藍顏知己”。
而牛靜華因為發現正牌男友陳騰弘嗜賭如命,根本不愛自己後,便將他“掃地出門”。眼看見時機已經成熟,黃南金開始在牛靜華耳邊吹風、大聊發財之道,目的就是想騙牛靜華“投資”自己的股票生意。
對黃南金很信任的牛靜華,在聽到黃南金承諾“穩賺不賠”後,給了黃南金500萬新臺幣啟動資金用於“合夥”炒股。而這所謂的“合夥”其實就是黃南金出力、牛靜華出錢,每月分紅。
起初牛靜華確實收到過黃南金給的“分紅”,但沒多久黃南金便轉盈為虧,不僅輸掉了之前賺到的所有收益,更是在不到2年時間將那500萬啟動資金也賠了個精光,因此他又開口找牛靜華要錢試圖翻盤。
這一次牛靜華又拿出300萬給黃南金,不過兩人也約定,含之前那筆500萬啟動資金,黃南金必須每月給她40萬本金加利息。然而,信心滿滿的黃南金剛領到這筆新“援助金”不到一個月,又虧了個精光。無奈他只能找到牛靜華,商量能不能再借點錢“翻本”。
牛靜華雖然有錢但也不是那麼好糊弄的人,她逐漸發覺黃南金和陳騰弘就是一路貨色,憤而拒絕了這個要求。
4月29日下午4點09分,牛靜華打了個電話給黃南金,讓他將本月的40萬元轉到自己賬戶上。而黃南金自稱他雖囊中羞澀、無力償還,卻並沒有想要賴賬,並在6點51分回電牛靜華,稱馬上就到她家走一趟。
(黃南金被押赴案發現場重組案情)
晚上7點15分,黃南金來到中山北路二段27巷,將機車停靠在3-3號對面的騎樓後就步行前往牛靜華住所。
原本他還想求情讓對方寬限幾月,可進屋後牛靜華就開門見山地要求黃南金拿出40萬。眼看毫無迴旋餘地,黃南金只能懇求說錢一定會還,但希望牛靜華可以不算利息只還本金。
但牛靜華並不同意黃南金的這個要求,堅持要收利息。她倒了一杯水後就進入主臥躺在床上,並告訴黃南金自己剛吃了藥,現在有點困了,讓他趕緊去籌錢,說著說著竟然還睡著了……
接下來的過程太過離奇,所以我用偵查書中的黃南金供詞原話複述一遍:
“我想每個月40萬元我付不來,800萬元我也湊不到,在抽屜看到一把美工刀。我把刀子放在牛靜華脖子旁邊,就想要把她殺掉,刀子比來比去,下不了手,後來不小心碰到她。她以為是蚊子,大力(朝脖子)一拍,就從我手上拍下去。我想要趕快拔起來,她卻一直抓著我的手,我就從左往右劃了一次,我抽出來之後,她的手就去摸脖子……”
掙扎了不一會,牛靜華就沒了動靜,鮮血也瞬間染紅了床單。換句話說,她並不是被黃南金殺死的,而是自己不小心“自殺”的……
眼看牛靜華就這麼斷了氣,黃南金開始慌了,但冷靜下來後,他認為警方肯定不會相信牛靜華“自殺”的事實,便打算嫁禍給陳騰弘。牛亞華、牛慕華兩姐妹都知道她們的姐姐因為錢的事被陳騰弘糾纏,發現屍體後她們也一定會首先懷疑“前姐夫”。
於是他抓著牛靜華的右手食指,在枕頭邊工工整整地寫下“陳騰”二字,並學著電影中的情節,只寫一個“弓”字,故意漏掉“厶”。為了顯得逼真些,他又刻意在“騰”和“弓”字上塗抹了一圈,覺得警方鑑定專家肯定能透過技術手段甄別出這兩個被塗抹的究竟是什麼字。
做完這一切,黃南金迅速清理掉現場的痕跡。他擔心牛靜華沒有死透會報警,也害怕警方透過其手機裡的內容追蹤到自己,便拔了座機的電話線,取走牛靜華的手機以及那把美工刀離開了牛家。

不過他並不是真的想要離開,只是希望監控影片能拍下自己回去的過程,所以他行至中正區某711商店買了點東西后又返回牛靜華住所。
他先前往中山北路二段27巷,從後備箱裡取出平常穿的雨衣,喬裝打扮一番便再次步行至牛家六樓。故意敲門數分鐘發現沒人回應,確定對方已經死亡後才放心離開。
離開南京路一段後,他騎車行至大同區承德路二段,沿路將牛靜華手機、SIM卡以及電池分批拋棄;隨後,他又來到大同區長安西路39號當代美術館前,想要將美工刀塞進下水道井蓋,但由於該美工刀太大,無法從孔洞中塞入,便折斷後將刀片丟入下水道井蓋,刀柄則丟進了旁邊的垃圾桶。
繼續行車至寧夏路口後,黃南金脫掉身上的雨衣丟在一輛車牌號不詳的機車腳踏板上;他再沿長安西路直行,至重慶北路將洞洞鞋丟棄在路邊。
接著他前往母親位於文林北路的家中,將沾血的淺色汗衫脫掉(並非7點15分和8點41分監控中拍到的那件淺色外套,沾血的是裡面的衣服),又立刻出門把這件血衣丟在了路邊垃圾桶,這才朝自己家中趕去。
晚上10點40分左右,黃南金回到杭州南路一段131巷6號自家寓所,先脫掉深色長褲,又步行至100米遠外的杭州南路一段143巷11號,將長褲丟進垃圾桶中,還順手撥打了牛靜華的手機,試圖製造自己沒見過對方的假象。
以上就是黃南金在警詢、偵查書,以及法庭上交代的事發經過。當然,具體的牛靜華死亡經過,他給出了三種不同版本,但大致並沒有什麼區別,僅是修改了“牛靜華誤以為是蚊子,用力拍脖子”這一說法。
在警詢中他的說法是,“我不小心劃傷了牛靜華,她可能感到疼痛,條件反射抓著我的手想抵抗,用力過猛不慎劃破了自己脖子”;
而在法院又說是,“她突然驚醒,看到我手中的美工刀,雙手用力一拍想要掙脫,我跌倒在地,也不知是我持刀的手壓到她脖子,還是她自己拍到刀背割破了喉嚨”……
總之黃南金表示沒想過真要殺牛靜華,也沒下藥,都是牛靜華吃了安眠藥後又不小心將她自己“誤殺”了。
而探員在他交代完犯案過程後立刻搜查了其住所,找到那件未被丟棄的淺色外套、運動鞋,以及借用他人身份資訊辦理的電話卡。後又在當代美術館下水道內尋獲折斷的美工刀片。而雨衣、洞洞鞋、黑色長褲、美工刀柄和沾血的汗衫等物證則沒能尋獲。

拆穿謊言
毋庸置疑,黃南金這番荒唐的辯解根本就無法讓檢察官相信,很快他們用各種科學、事實證據駁斥了黃南金的謊言:
首先,根據6月11日牛靜華的毒理化驗結果顯示,其胸腔液含酒精136mg/dL,舒樂安定(Estazolam)0.005ug/mL,FM2(Flunitrazepam)0.126ug/mL,佐沛眠(Zolpidem)0.115ug/mL;
胃內容物含酒精99mg/dL,舒樂安定0.087ug/mL,FM2 1.207ug/mL,佐沛眠16.512ug/mL,FM2的代謝物7-Aminoflunitrazepam0.541ug/mL。
以上成分除酒精外,都是管制藥品,具有鎮靜、安眠的效用。而經宏林、鼎爐、馬偕三家近一年來牛靜華光顧過的診所核實,她平常吃/喝的藥裡面均不含以上成分。同時據牛亞華、牛慕華姐妹及牛靜華其他友人證實,她從沒有失眠過,也未患過抑鬱症或精神疾病。
如果牛靜華是自己服用的安眠藥,怎麼會有三種成分?再者,體內的酒精又該如何解釋?難道案發前還有其他人和牛靜華共進晚餐並喝了酒?難道她不清楚喝完酒又服用那麼多種類的管制藥品會致死嗎?
其次,黃南金在7點15分左右進入牛家,牛靜華死亡時間是約一個小時後的8點30分。而她體內的FM2代謝物7-Aminoflunitrazepam在服用後一個小時左右開始產生,時間再長些就會進一步代謝、分化。換句話說,牛靜華服藥的時間點與黃南金的行程吻合。
第三,根據法醫研究所的勘驗報告顯示,牛靜華脖子除致命傷外確實還有兩處割傷,其中右頸上方有一釐米長的淺表劃痕,左頸上方也有0.5釐米長的淺表劃痕。牛靜華服用了三種藥品後昏睡過去,不太可能會被這麼淺短的傷痕驚醒。
另外,黃南金三份不同版本的“牛靜華死亡經過”都宣稱自己是站在牛靜華右手邊,“不小心”從牛靜華脖子左側往右側劃的。可根據傷口情況判斷,兇手是站在牛靜華左手邊,從她右側脖子往左側劃的。難道黃南金不記得自己當時站在哪邊?或者他為什麼要撒謊?
第四,根據黃南金自己講述,牛靜華用手捂住自己的脖子並掙扎,然而她的雙手手掌都未沾染太多血跡,血跡主要集中在手指上。這種傷勢,怎麼可能用手捂脖子後手掌沒有沾血?且前文說了,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抵抗、掙扎的跡象,這與黃南金證詞中描述不一致。
綜上,黃南金的供詞完全不可信,牛靜華就是被他帶去的藥酒迷暈,然後在睡夢中、在毫無抵抗的情況下被殺害的。
鐵證如山,黃南金辯無可辯,他最終承認自己在藥酒裡下了上述三種管制藥,待對方徹底陷入昏迷後,又手持美工刀割斷牛靜華氣管的犯罪事實(他確實先試了兩刀,造成兩處淺表傷)。
為了減輕罪行,他又向法院上訴稱自己有自首行為:當時警方都還沒開始問話,他就坦誠了和牛靜華死亡有關一事,應從輕發落。
但法院認為他不符合自首條件:承辦警員陳哲群、劉育成出庭指證稱,黃南金做筆錄時還在不斷撒謊、試圖淡化自己罪責、誤導警方。他之所以會承認涉案完全是因為得知警方比對出那雙運動鞋。因此合議庭認定黃南金謀殺罪名成立且毫無悔意,判處其無期徒刑。
(當年的承辦警員認為黃南金狡詐、冷血)

案件就此告結,而據事後的採訪報道,牛靜華一直都對黃南金非常不錯,他的孩子結婚,牛靜華不算利息,借給了他不少錢。黃南金平常有事需要錢,她也都第一時間借錢給他。保守估算,前前後後加起來,牛靜華已經借給黃南金超過1000萬新臺幣,其中的800萬是兩人事先約定好要給利息的。
另外,黃南金在警詢中不斷暗示甚至明示他和牛靜華有不正當的“肉體關係”,是對方自願借錢給自己。但據調查,他的這番說辭就是在潑髒水。
因為牛靜華可不僅僅是腎衰竭這一個毛病,幾年下來她因尿道炎、毛囊炎、動靜脈瘻管狹窄等問題做過大大小小6、7次手術(案發前一個月剛去做了手術),早已對男女之事沒了興致,嚴重的時候還真想過一死了之。這樣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會和已婚的黃南金有不正當關係呢?牛亞華、牛慕華姐妹倆以及陳騰弘也都不認為這兩人有親密關係。
所以合議庭認為黃南金“不知悔改”、“泯滅人性”也不無道理,牛靜華算是他的大“恩人”,但他卻恩將仇報,甚至還嫁禍陳騰弘、汙衊牛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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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ttp://www.taiwan.cn/xwzx/bwkx/201105/t20110505_1846766.htm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20211000840-260106
包租婆遭殺留「血書」指引破案?兇手鬼扯:是她打蚊子碰到刀子2020年12月8日 09:37
《包租婆遭封喉 血書「鋪陳」舊愛行兇》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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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多金包租婆遭割喉奪命!斷氣前沾血在枕頭寫下兇手名?》
《因病生愛為錢翻臉無照中醫殺了包租婆》2011年5月5日
《同款鞋露餡!男殺包租婆 血枕誤偵辦》2013/09/29 21:36
2011年度偵字第9958號
2011年度重訴字第22號
版權宣告
本文作者:青鶴,編輯:襪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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