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高質量發展股權基金招GP

日前,銅陵市高質量發展股權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釋出子基金申報指南公告。
據悉,銅陵市高質量發展股權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母基金”)以聚焦銅陵市重點產業發展為方向,以區域經濟轉型升級為目標,統籌兼顧政策目標和市場效益,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方聯動、科學決策、創新發展、防範風險”原則,透過參股子基金、直接投資等方式,為全市基金運作和雙招雙引工作賦能。
母基金和子基金投資範圍主要圍繞銅陵市新材料、新一代資訊科技、大健康和文化旅遊、智慧裝備製造、現代農業和食品加工、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六大重點產業鏈和其他重點支援產業,包括銅陵市上市公司外延式擴張、上下游供應鏈專案等。透過助力創新創業團隊孵化、優質企業專案提質增效和域外先進生產力招引,在統籌產業發展方面發揮國有資本獨特功能。
對子基金及管理的部分要求如下:
團隊配備及規模
(1)應在銅陵配備專職的管理團隊,成員應具備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的相關條件,擁有相關資格證書。
(2)管理機構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其委派代表、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以及負責投資管理的高階管理人員應至少有3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管理或者相關產業管理等工作經驗並具有股權投資成功退出案例。
基金募資能力
子基金管理機構在提交基金申報方案時,須取得子基金其他出資人的出資承諾(意向)函,承諾(意向)出資金額合計不低於子基金規模(擬出資人為各級政府投資基金除外)的50%。
子基金設立相關要求
存續期限。子基金存續期不得超過母基金存續期限,子基金存續期限不得超過9年。
規模及出資。對投資多專案的組合子基金認繳出資額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認繳規模的30%。對投資單一專案的專項子基金的認繳出資額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認繳規模的50%。對以控股並表為目的的併購類單一專案的專項子基金認繳出資額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認繳規模的70%。除併購外,母基金或子基金投資專案原則上不得成為被投資企業單一第一大股東。
返投要求。原則上,母基金整體投資的子基金返投於銅陵市的投資金額應不低於母基金投資於子基金投資金額的1.2倍,天使類子基金不低於1倍,上述返投金額應以母基金為整體作為計算口徑,針對單隻子基金和直投專案的返投由母基金管理機構設定返投倍數,針對部分子基金或直投專案可不要求返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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