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像精神病嗎?”這個問題,李宜雪已經記不清問過多少人了。

李宜雪。拍攝:張馨予
2022年4月22日,李宜雪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丁公路派出所以肇事肇禍為由,強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入院後其被診斷為: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需接受兩個月的強制住院治療。
出院後,李宜雪一紙訴狀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控訴其在整個收治、治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行為,並要求在法院對自己重新進行精神司法鑑定後,江西省精神病院需承諾今後對自己永不收治。
2022年12月6日,該案件在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在歷經兩個小時庭審後,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報警後遭猥褻
在李宜雪看來,自己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都是因為舉報了丁公路派出所一輔警賴某。
事情還要從2022年3月14日說起。因一起民事糾紛,李宜雪多次前往丁公路派出所尋求幫助,因事情一直沒有解決,4月14日,李宜雪再次前往丁公路派出所。“那天正好是賴某上班,他就主動來跟我搭訕,在此之前我不認識他。”
次日下午,李宜雪就接到了賴某用其私人手機號撥給她的電話。“他說這個案子要跟我聊一下,當時我也沒想那麼多,就答應了。”
李宜雪稱,當時因為疫情,自己住在家附近的一所酒店,本想跟賴某在酒店大堂內約談,但是賴某卻以“人太多,說話不方便為由,要求在房間內見面。”出於對其職業的信任,李宜雪同意了賴某的要求。
據李宜雪回憶,當時身穿便裝的賴某在進入房間後,先是用十幾分鍾跟自己談論案情,隨即話鋒一轉稱“你要是我女朋友的話,我就能給你把這個事平了,還用得著整天往派出所跑?”當時,李宜雪並沒有接話。“他本來坐在窗戶前的凳子上,我坐在床上,他突然衝過來把我壓倒在床上,開始摸我親我。”在呼救無果後,李宜雪稱自己要報警,聽到這句話後,賴某停止了侵犯。
“我拿出手機想報警,他把我手機搶走了,我想出去,他攔在門口不讓我走。”李宜雪說,賴某隨後跪在自己面前,扇自己巴掌。“他說在派出所看到我的時候就很喜歡我,還說自己多麼不容易,有抑鬱症等等,開始賣慘,讓我放過他。”
僵持一晚後,李宜雪坦言:“有點心軟了,所以沒有選擇立刻報警。”
據李宜雪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事發後,賴某曾提出用金錢補償,並且表示“我知道什麼是恐懼了”。

李宜雪稱賴某向她懺悔
舉報猥褻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
李宜雪稱,自從這次事件發生後,自己每天晚上都會失眠。4月21日晚,因為失眠,李宜雪外出散心。“走到了一個商場,那裡有個三層樓高左右的欄杆,我就站在那吹風,保安看到我之後跟我說話,我沒理他,他就以為我要跳樓,然後就報警了。”
讓李宜雪沒想到的是,接警的正是丁公路派出所。據李宜雪回憶,沒多久便有一輛警車抵達了現場,“下來了四個警察,其中有一個認識我,讓我下樓,我沒下去。後來又來了一輛警車,人越來越多,我就更不想下去了。”
在接受新黃河記者採訪時,李宜雪多次強調,自己當時根本就沒想跳樓,只是想吹吹風而已。“我跳樓會選擇三樓?”
“我跟他們僵持了很久,他們一直在勸我,可是我根本就沒想跳樓,聊到最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把賴某猥褻我的事說出來了。”李宜雪說,當時在場民警們的第一反應是將執法記錄儀關掉,並將保安支走。隨後,李宜雪被從樓上拽下並帶到了丁公路派出所。在警車內短暫停留後,李宜雪被四位民警送到了位於青山湖區上坊路的江西省精神病院。
“四個民警,前面坐了兩個,後面我坐在中間,左右各坐了一個。”到達精神病院後,其中一個民警告訴李宜雪只是檢查檢查,檢查完就回去。“沒想到他直接給我辦了入院手續。”
入院後,有醫生問了李宜雪兩個問題“是否會經常心情不好?是不是經常為一些事情糾結?”李宜雪說,自己當時回答的是有時候會心情不好,有時候會為一些事情糾結導致失眠。隨後,李宜雪被抽了血送到了病房。“他們沒有經過我家人同意,也沒有給我做任何鑑定,就問了我兩個問題,直接把我關到病房裡了,我想走,兩個民警一直攔著我。”因為哭鬧,當晚,李宜雪被束縛帶綁在床上直到天亮。
次日,李宜雪的主治醫生告訴她,現在她已經進入為期兩個月的強制醫療階段,“家人也接不走我。”
“怎麼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李宜雪反覆跟自己的主治醫生解釋,自己是因為舉報民警猥褻而被送進來的,自己沒病。每次得到的回覆都是“這裡面的每個人都說自己沒病。”
李宜雪稱自己在江西省精神病院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每天都要服用治療精神類疾病的藥物,只要我不吃,就會被灌進去。最嚴重的一次,我拒絕服藥,被用束縛帶綁在床上好幾天,每天給我灌藥,那些藥吃完後我就會嗜睡,手腳抽搐。”
據李宜雪回憶,5月下旬,自己多次在病房內暈倒,遂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主治醫生因此想對她採取“電擊療法”,但是因為電擊得全身麻醉,需要家屬簽字,“被我爸拒絕了。”


李宜雪稱這是在精神病院遭到束縛後留下的痕跡
6月17日,李宜雪被其父親接出院。出院後,李宜雪才從父親口中得知,自己被入院當天,主治醫生和丁公路派出所曾先後給其打過電話“說我因為鬧事被強制醫療,我能確認的是,我爸從來沒有簽過任何同意我入院的字。”
出院後,李宜雪開始了自己的舉報之路。據她描述,她曾多次撥打公安機關的投訴熱線,均無果。自8月,她開始在公共社交平臺將自己的遭遇發出,隨即引發輿論關注。
8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督察大隊主動找到李宜雪瞭解情況。隨後,賴某因此事被停職調查,於9月主動離職。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一工作人員在接受新黃河記者採訪時表示,涉事輔警因受到此事影響,精神壓力過大,有抑鬱的症狀,在跟家人商議後,已經主動辭職。目前該案件正由多部門在調查中,已經有了初步的調查結果,但是因為涉及個人隱私,目前不方便透露。
該工作人員表示,涉及強姦是不可能的,是不實訊息。“輔警目前也已經向法院提交了相關材料,要走法律程式。”而對於李宜雪被強制醫療,該工作人員稱民警懷疑李宜雪精神失常,送院檢查是事實。“涉及多起自殺,我們送院檢查,經過醫生問診,確實有精神異常的情況,所以當時她就被留下來了。”該工作人員強調“我認為派出所把她送精神病院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合法合規,把她送到精神病院進行檢查,經檢查,精神病院認為她確實存在精神方面的問題,進行收治,都沒有問題,材料都很齊全。”

出院後的維權
但在李宜雪看來,相比於賴某,將其強制送入精神病院的民警們還有對其收治的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行為更加惡劣。
出院後,李宜雪在南昌市一所三甲醫院的精神科和另外一所精神病專科醫院都重新給自己做了鑑定,據其提供的鑑定結果顯示“無抑鬱症狀”“無焦慮症狀”。李宜雪說,自己本打算把南昌市所有醫院都跑一遍“明明自己沒病。”“去做這種檢查別人都很奇怪,你沒病來測這個幹什麼?都是有病來治病的。”

出院後,李宜雪在其他醫院做的檢查
7月20日,李宜雪一紙訴狀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控訴其在整個收治、治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行為,並要求在法院對自己重新進行精神司法鑑定後,江西省精神病院需承諾今後對自己永不收治。12月6日,該案件在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在歷經兩個小時庭審後,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開庭前夕,李宜雪的爺爺強烈要求要為她提供了“精神狀態證明”,據其描述,李宜雪從小由他和李宜雪奶奶撫養長大,“讀書時成績尚可,無不良嗜好,只是性格上偏內向,不善與人交際,朋友不多。但是每到週末都會回來陪我們聊天,是孫子輩中的孩子中陪伴我們時間最長的。”對於李宜雪住進精神病院的遭遇,其表示“非常震驚和氣憤,我孫女絕對不是精神病。”

在答辯狀中顯示,江西省精神病院稱2022年4月22日,因肇事肇禍由南昌市丁公路派出所民警強制帶入我院,經門診醫師評估,當日按肇事肇禍程式收入我院。入院後診斷為: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6月17日接受強制住院治療,2022年6月17日在公安民警知情同意下由李宜雪父親將其接出院。
針對李宜雪的控訴,記者撥打了其在精神病院主治醫生的電話,對方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採訪“不要被帶節奏,有什麼事就找我們醫院。”隨即結束通話電話。
隨後,記者幾天多次撥打江西省精神病院電話,均無人接聽。
“我不是精神病人”
“我選擇先告精神病院,是因為我想透過告贏精神病院證明我是一個正常人,之後才好繼續告派出所,否則別人會拿我是一個精神病人說事。”李宜雪說,她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起訴,是她維權的第一步。
從得知要住院治療的那刻開始,李宜雪就開始了“我不是精神病人”的自證。
李宜雪的爺爺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李宜雪住院治療後,其父曾多次想把女兒接回來,但都被醫院拒絕了,“不要說接回來,去看她都不允許”。
後來,李宜雪逐漸接受在精神病院住院的事實。她會在每天早上6點起床,7點吃早餐,10點半吃午餐,下午4點半吃晚餐,其餘時間都和其他約60位病人一起在活動室活動。在活動室,有人會不停地走圈圈,有些人會坐著一言不發,還有很多人會聊天,彼此交流為什麼會住進醫院。
在入院時,江西省精神病院對李宜雪的診斷是“人格障礙”,出院時又多了一個“強迫性障礙”。這是江西省精神病院根據李宜雪在醫院的行為作出的診斷。李宜雪說,她喜歡反覆地洗手,有時一天要洗三次澡。而在醫院裡,三五天乃至一星期才能洗一次澡,這讓她難以忍受。正因如此,每次洗澡,李宜雪都會洗40分鐘左右,“所以經常會被罵,也會因為這個被別人認為不正常。”
在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起訴書中,李宜雪的訴求包括確認醫院在整個收治、治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行為,以及重新進行司法鑑定,證明自己精神一切正常,並要求江西省精神病院承諾今後永不收治她。
李宜雪向法院申請精神司法鑑定的過程並不順利。李宜雪說,南昌市能夠做這類精神司法鑑定的只有三家機構,其中一家是江西省精神病院,另外兩家是江西求實司法鑑定中心和江西神州司法鑑定中心,它們分別以“只接受顱腦受重創的精神鑑定”和“提交材料不足”退回了李宜雪的申請。
2022年11月27日,李宜雪到一家三甲醫院進行鑑定,根據面診、腦CT以及一些量表,醫院給出“無抑鬱症狀、無焦慮症狀”的參考診斷,李宜雪將其作為證據遞交給了法院。李宜雪說,後續如果要再進行精神司法鑑定,也不會在江西省內做,而是會選擇北京、上海等城市。
對李宜雪而言,有一個讓她心生希望的訊息:曾有一位試圖摘掉精神分裂症帽子的人,在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官司中勝訴。

南昌男子萬友生在2008年12月7日被他人強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第二天在其母親等人的強烈要求下離開醫院。在出院小結中,醫院診斷萬友生患有“精神分裂症”,萬友生之後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
在案件歷經一審、重審、二審後,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在收治萬友生住院時不符合規範,但未認定“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是否合規。萬友生提出申訴。2018年8月2日,江西省高院作出判決,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在未對萬友生進行必要的檢查亦未進行任何治療的情況下,在出院小結中診斷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明顯缺乏依據,不符合診療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