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一名警察小哥,因對闖紅燈的騎行者開出罰單而被網友瘋狂稱讚。他也藉此提醒騎腳踏車的人:他們也必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


圖源:@thetorontocop/TikTok
這名警官被大家稱為“多倫多警察比爾”(Bill the Toronto cop),他經常在社交媒體上釋出教育性和提醒性質的影片,這些內容通常會獲得數十萬次觀看。
在他週三釋出的一段TikTok影片中,這名警官拍下了自己親眼看到兩名騎車人直接在他的警車前闖紅燈的畫面。

圖源:Now Toronto
“開玩笑嗎?就當著我的面闖?他們大概平時也這樣吧。”比爾說道,然後打開了警燈。
“該亮燈了,我倒要聽聽他們怎麼說。”
將騎車人攔下之後,警官問道:“你們為什麼不遵守交通規則?”
騎車人回答說,他們把紅燈當作停車標誌(stop sign)來看待——只是稍微停一下看看有沒有車,然後就騎過去了。
“所以你們理解中的紅燈就是這個意思?”警官問道。“對我們騎車的人來說,是的。”其中一人回答。
最終,這名警官依據《安大略省公路交通法》對他們每人開出一張325加元的罰單,理由是未在紅燈前停車。他在影片的結尾說:“有些人只能吃一塹長一智。”

圖源:Now Toronto
這筆罰款包括:260加元的基本罰款、60加元的受害者附加費和5加元的法庭費用,總共為325加元。雖然警官當場通常不會詳細說明這些組成部分,但這些金額在罰單上都有列明。
在影片配文中,這名多倫多警察再次強調:“騎腳踏車和電動腳踏車必須遵守與機動車相同的道路交通規則……毫無疑問,我們需要對騎行者的執法與教育加強。”
在接受《Now Toronto》採訪時,多倫多警方的發言人也表示,道路上的所有使用者都有共同的責任。
“遵守交通規則有助於保障每個人的安全——無論是騎車的、開車的,還是走路的行人。就像駕駛者一樣,騎行者也必須在紅燈前停車、打轉向燈、並在正確方向上行駛。這些規定能幫助防止碰撞,確保所有人有一個安全、可預測的交通環境。”
騎車人違反交通規則將面臨與司機相同的處罰
根據安大略省《公路交通法》,無論是司機還是騎車人,只要違反交通規則,都可能面臨相應罰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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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停車標誌前停車罰85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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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正在通行的車輛罰85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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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速度慢於車流卻不靠右行駛罰15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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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罰26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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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禮讓行人罰30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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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嚴重的違規行為,例如未在校車閃燈時停車,可能被罰400加元。
如果這些違規行為發生在指定的“社群安全區”(例如學校附近或人流密集區域),罰款可能會更高。
這段影片在網路上引發了大量反應,許多使用者對這名警官表示支援,也分享了自己對騎行者的不滿。
一位TikTok網友評論道:“我經常看到這種情況。無論是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既然在路上行駛,就應該像其他機動車一樣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不遵守,也該被開罰單。”
還有人說:“我搬來這裡一年多,差點撞上至少七個騎車人,因為他們總是闖停車標誌——然後還用那種‘我做錯了嗎’的眼神看我。那個路口可是四向停車標誌。”
另一人寫道:“騎車人自以為是,太離譜了。就算是停車標誌,他們也根本沒停下來仔細觀察。這種‘滑行不停’(rolling stop)也算違章,是該開罰單的。”
還有人建議說:“既然他們在路上行駛,就應該要求他們買保險、上牌照。他們需要遵守《公路交通法》時就說自己是‘行人’,但要別人讓路時又自稱‘機動車’。”
參考閱讀:
https://nowtoronto.com/news/a-place-for-connection-and-healing-regent-park-green-space-renamed-after-anti-gun-violence-advocate-louis-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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