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闖紅燈收法院傳票!有人擔心因騎單車闖紅燈而被驅逐出境集體狀告紐約警局

一名紐約市腳踏車騎手向聯邦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指控紐約市警局(NYPD)無視市議會2019年透過的一項交通法律,對合法依照行人號誌通行的腳踏車騎手開出紅燈違規罰單。該法律允許腳踏車騎士在穿越路口時,依照行人號誌“步行”(Walk)通行,而不必與車輛紅綠燈同步。
本案原告為腳踏車騎手埃斯帕扎(Oliver Casey Esparza),他5月7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提起的訴訟,紐約市警察局(NYPD)一直無視了這條允許單車闖紅燈的法律,“儘管有這樣明確無誤的法規,但該市仍然堅持拘留、開罰單和起訴在行人控制訊號指示白色/行走時合法騎車穿過十字路口的騎車人的政策和做法。”
原告要求聯邦法官對美國最大的警察局發出禁令,並要求紐約市向任何因遵守前行人間隔規定(即2019年的法律)而被錯誤開罰單、拘留或逮捕的騎車人支付賠償金。
兩週前,為了回應311投訴電話,NYPD開始對闖紅燈的單車騎手開罰單,他們甚至將罰單升級為刑事法庭傳票
訴訟要求,透過提供明確的指導和培訓,迫使紐約市警察局的高層和普通警員遵守法律,同時追蹤未來的闖紅燈罰單。
埃斯帕紮在10月1日上班途中因穿過中城第三大道和東42街的交叉路口而被一名警察維加(Kenney F Vega)攔下並收到罰單。警察說他“闖紅燈”;但埃斯帕扎解釋說,在有步行標誌的情況下騎車是合法的,但他還是收到了190美元的罰單
雖然他的罰單已於上月被法院撤銷,但他仍決定上告到聯邦法院。他呼籲更多的人加入原告行列,因為在現在的移民環境下,有人可能會因為騎單車闖紅燈而被驅逐出境。
此外,起訴書稱,錯誤的罰單還侵犯了騎腳踏車者的第四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權利,這兩項權利分別規定了政府不得無理搜查和扣押以及法律面前的平等保護。
該訴訟請求紐約市還建立一個追蹤系統,用於追蹤因闖紅燈而被捕、收到罰單和傳票的騎車人,並記錄是否有行人紅綠燈。
任何希望加入集體訴訟的人都可以聯絡律師。郵箱是[email protected],電話是212-620-2603。
紐約市警局沒有對媒體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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