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欲對蘋果開出鉅額罰單蘋果AI繞開歐盟市場 2025-05-04 23:40 報人劉亞東 防走失,電梯直達安全島報人劉亞東A 來源:IT時報 作者:林斐 蘋果與歐盟DMA博弈之遐思 近日,蘋果與歐盟DMA(Digital Markets Act《數字市場法案》)之間的“鬥爭”來到了第二回合。 雖然蘋果已在iOS 17.4更新中做出調整,但歐盟認為上述措施仍存在問題,特別是關於“核心技術費”。歐盟於2024年6月24日釋出初步裁決公告,認定蘋果違反DMA,最終裁決將於2025年3月做出。 歐盟監管機構指責蘋果違反了新的數字競爭規則,阻止應用程式開發商自由引導消費者使用更便宜的服務。歐盟內部市場委員蒂埃裡·佈雷東表示,蘋果在DMA合規方面存在“許多非常嚴重”的問題。 如果蘋果被認定“有罪”,可能面臨高達其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按照蘋果公司2023年營收計算,約為380億美元,如果在後續調查中再次發現違規,罰款金額還可能升至760億美元。 為此蘋果公司自我辯解,DMA的要求可能威脅到使用者隱私和資料安全。 因此蘋果宣佈,由於DMA的相關監管問題,歐洲客戶將無法在2024年9月使用Apple Intelligence、iPhone Mirroring和SharePlay螢幕共享功能。 但技術進步與隱私保護是可以做到並行不悖的。保護使用者隱私和資料安全,不應成為阻礙監管合規的理由,蘋果公司完全有能力在加強隱私保護的同時,實現監管要求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博弈背後,應用分發和支付系統的利益分配比例一直都是蘋果生態系統被爭議的焦點,例如國內微信支付也曾在該領域受到掣肘。蘋果一直以來都藉著強調隱私和安全的重要性,儘可能掌控應用分發和支付系統的控制權。但在蘋果開放歐洲第三方應用商店之後,蘋果和DMA的第一回合較量,算是輸了。 DMA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讓消費者獲得自由選擇的權利,而蘋果一貫的“封閉主義”恰恰與之相悖。DMA的另外一個目的是為中小開發者提供更公平的競爭環境,鼓勵應用生態創新。 不僅僅是歐盟,早幾年,韓國、美國監管機構都曾與蘋果公司有多番拉扯。韓國是全球首個禁止蘋果、谷歌強制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的國家。最近,日本也已針對蘋果展開反壟斷調查。 被稱為“中國首例挑戰‘蘋果稅’壟斷案”,今年5月份剛剛一審宣判,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認定蘋果公司在中國區軟體市場顯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駁回消費者金某關於停止收取30%“蘋果稅”的不公平高價行為,以及停止“應用內購買”強制使用Apple Pay搭售行為的訴求。該案原告當事人代理律師隨後對外發聲,表示將針對該案一審判決上訴。 國內的相關博弈還在繼續。這些年來,中國反壟斷法律體系一直在加強對網際網路和科技企業的監管,以促進公平競爭和保護消費者權益。例如,國家反壟斷局在2021年釋出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明確指出對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的審查標準,包括對平臺經營者實施差別待遇、強制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利用資料和演算法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的界定和禁止。 蘋果公司在全球範圍內面臨的監管挑戰,對於中國消費者保護部門和監管機構也有借鑑意義。比如,透過立法,要求科技公司提供更多的接入途徑和支付選項,為創新者創造更多機會,在加強對消費者隱私和資料安全保護的同時,確保消費者能夠自由選擇產品和服務,不受單一平臺的限制;比如建立國際合作機制,共享監管經驗和資訊,共同應對全球性的市場問題;應對科技行業的快速發展和變化,可以創新建立一個相對靈活的監管框架,讓新興技術和模式在良性監管之下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