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政府決定不對10月7日大屠殺展開調查

● ● 加沙戰爭

今天,以色列政府宣佈,不會成立國家調查委員會對2023年10月7日哈馬斯對以色列的大屠殺事件展開調查。政府表示,這一決定是在當晚內閣指示擴大加沙地帶戰鬥行動之後作出的。政府強調:“當下並非開展調查的合適時機。”同時公佈的決定細節顯示,政府與議會將共同推動一項法律的出臺,以組建一個能夠代表廣泛民意的特別委員會,從而確保調查的合法性與公信力。  
在週一會議召開前夕,總檢察長加利(Gali Baharav-Miara)致信政府,強烈要求儘快作出決定。她在信中指出:“政府拒絕就國家調查作出明確決定,這不僅有害,更會讓我們與真相漸行漸遠。”  關於是否成立調查委員會以及其具體性質,在以色列政界與公眾間引發了巨大分歧。
通常而言,國家調查委員會由議會設立,一般由議會憲法、法律和司法委員會授權,並經政府批准。其核心目標在於重塑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因此調查過程通常完全公開透明。委員會成員由最高法院院長任命,院長也被視作處理此類調查事務的最高客觀權威。一旦委員會成立,政府便不再參與其中。
此外,國家調查委員會也可由國家審計官指示成立,不過這種情況相對較少。自1968年相關法律允許設立國家調查委員會以來,16個委員會由政府組建,僅有4個由國家審計官推動設立。 
2024年6月27日,請願者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成立國家調查委員會調查10月7日事件。12月11日聽證會結束後,法官要求政府在60天內確定討論此事的具體日期。2月9日,政府召開首次相關會議。此後,總檢察長兩次致信內塔尼亞胡,強調國家調查委員會是“對10月7日事件進行全面、有效調查的最恰當法律工具” 。
總檢察長在週一的信件中再次重申,其他調查框架難以全面覆蓋此次屠殺事件的全貌,尤其是涉及政府在其中的參與和領導情況。  在2月會議結束時,政府秘書約西·福克斯(Yossi Fuchs)宣佈將該議題擱置90天。他解釋稱,鑑於以色列與哈馬斯的戰爭仍在持續,目前並非作出決定的合適時機。但反對者認為,戰爭被人為延長,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規避此次調查。福克斯同時透露,會議期間提出了在戰爭結束後再成立調查機構的設想。此次會議後,高等法院責令政府在5月11日(下週)前作出回應,而政府也計劃於當日就此事再次召開會議。  
總檢察長辦公室指出,自2月會議以來,情況已發生顯著變化。隨著時間推移,成立調查委員會並確保其有效運作的難度將不斷增加。總檢察長強調,持續的戰爭不能成為拖延調查的藉口,因為國家審計長辦公室已計劃對10月7日事件展開一系列調查,即便戰火仍在燃燒。
她進一步分析稱,如果現在成立調查委員會,至少需要數月時間才能啟動調查工作,而屆時大多數需要出庭作證的安全官員或已辭職,或即將離職。這意味著留給調查的時間已經十分緊迫,尤其是在國家審計長已著手調查的情況下,拖延將“削弱查明真相的能力,並可能損害被調查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當下亟需作出決定,明確調查範圍,並保障所有相關人員的安全。  
回顧內塔尼亞胡執政期間,他從未主動下令成立調查委員會。在2010年卡梅爾山大火事件後,他甚至阻止了調查委員會的組建。2011年,他解散了負責政府監督報告的議會委員會,並將相關職能劃歸總理辦公室管轄,而此後該辦公室也從未推動過調查委員會的設立。  
此前,總統艾薩克·赫爾佐格(Isaac Herzog)提出一項提議,建議由溫和派的首席大法官艾薩克·阿米特(Isaac Amit)與堅定保守派的副首席大法官諾姆·索爾伯格(Noam Sohlberg)共同牽頭組建調查委員會。這一提議旨在照顧各方疑慮,賦予委員會更廣泛的合法性,進而確保調查結果能獲得普遍認可。一旦該委員會成立,將有權傳喚證人,並調取包括機密資訊在內的一切相關資料。儘管調查結果對政府無強制約束力,但以往歷屆政府均未完全忽視委員會的建議,或多或少都會對其予以考慮和落實。
以上報道來自《耶路撒冷郵報》
10月7日的大屠殺事件至今仍然遲遲沒能得到徹底調查,其原因只能是有人阻撓調查計劃,他們擔心調查的結果會對他們不利!這是以色列建國以來最慘重的大屠殺事件,也是二戰納粹大屠殺以來猶太人遭受的最大規模屠殺事件,如不徹底調查事件的過程及失責人員,並讓相關人員得到相應懲戒,將使這個國家置於重大的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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