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圓方的第1177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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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粹為歷史相關內容的知識點整理,小夥伴們不要進行不必要的聯想和延伸)
01
昨天寫了一篇《丹書鐵券與鐵帽子王》簡單回顧了一下我過歷朝歷代的一些政治安排。
發現小夥伴們,都對歷史知識有比較強烈的學習熱情。那麼今天我們接著學習一下歷史相關知識。
討論一個問題,為什麼雍正一朝,不僅徹底地廢除了丹書鐵卷的效力(“前代陋規,如丹書鐵券之屬,皆以私恩壞公法。朕治天下,惟以《大清律 》為綱,豈容權柄下移?” ),更是以設立八旗都統衙門,修繕貫徹宗人府則例,以及正式設立軍機處的方式,徹底瓦解了鐵帽子王的權力基礎。
但是雍正為什麼要去做這些呢,當完成了這些政治行動後他,他又做了哪些改革呢?
02
其實看雍正一朝的歷史,他這些做法的底層目標只有一個,稅制改革。
關於稅制,清朝是沿襲明代“一條鞭法”,但丁銀(人頭稅)與田賦分徵導致嚴重社會不公。
豪強地主透過“飛灑”“詭寄”等手段隱匿土地 ,無地農民卻需承擔沉重丁銀,形成“富者稅輕,貧者稅重”的畸形格局。
康熙末年,全國登記人丁僅2462萬,實際人口卻超1.5億,逃亡人口的丁銀被強行攤派至未逃亡者,甚至出現“一丁納數丁之稅”的慘狀 。
這就是雍正上臺所面臨的財政窘況。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山東(記住這個地方)巡撫黃炳率先奏請攤丁入畝,遭雍正斥責“冒昧瀆陳” 。
為什麼這一項再後來被實施的政策,卻被雍正元年的雍正所斥責呢?答案也不復雜。
因為攤丁入畝最大的受損者就是這些鐵帽子王跟勳貴集團。
清朝鐵帽子王作為世襲罔替的宗室貴族,透過特權佔有大量土地。鐵帽子王享有的“免丁銀”特權導致國家稅收流失。以山東為例,改革前佔地百畝的宗室每畝稅負僅為貧農的1/18 。
與此同時,鐵帽子王及其背後計程車紳集團掌握著地方話語權,常透過賄賂官員、篡改土地賬冊等方式阻撓土地清查。
如直隸試點時,豪強“煽動無知百姓鬧事,製造社會動盪”,甚至暴力抗稅 。若不削弱其特權,土地資料真實性無法保障,稅制改革將流於形式 。
03
那麼在雍正透過一系列政治行動,愛掃除了前朝的丹書鐵券,以及本朝的鐵帽子王政治勢力之後。他是如何推動改革的呢?
也是從做試點開始然後逐步推開。
雍正採納李維鈞“按土地等級分攤丁銀”方案,命直隸於1724年(雍正二年)率先實施,將全省丁銀均攤至地糧,每畝地稅附加0.207錢丁銀 。
山東、福建於1725年跟進,其他省份分階段實施:雲南、河南等省1726年推行,江蘇、安徽1727年完成,至1736(雍正十三年)年除山西、貴州外基本完成 。
於此同時又配套了相應的制度建設。
土地清查:派遣欽差逐縣丈量土地,浙江透過清丈新增耕地達原登記數的30% 。
制度創新:建立“魚鱗圖冊”記錄土地四至邊界,實施“稅負連帶責任制”打擊“飛灑”逃稅 。
法律威懾:對抗稅士紳施以杖刑、革除功名,並沒收土地獎勵舉報者 。
04
那麼改革的成效如何呢?
從稅負的承擔上來看,在改革後,無地農民稅負降至田賦的5%-10%,地主稅負升至30%-50% 。國庫白銀從雍正元年800萬兩增至乾隆元年6000萬兩 。
與此同時,人口也快速增長,因為人口統計與稅收脫鉤。全國人口從1723年2532萬增至1736年1億,乾隆末年突破3億
透過“攤丁入畝”,雍正將原屬特權階層的稅負轉嫁到土地所有者身上,使佔地最多的鐵帽子王成為主要納稅人 ,實現“地多者多納”的再分配目標。
從歷史發展的歷程,我們也能看到,雍正削弱鐵帽子王權力是系統性改革的必然前提,既破除既得利益集團對土地和稅收的壟斷,又重構了中央與地方的權力格局,最終使“攤丁入畝”成功扭轉了“丁銀逃亡、國庫空虛”的財政危機 ,為康乾盛世奠定經濟基礎 。
05
在去年五月,圓方寫過一篇文章《和這三個問題相比,臺灣不算什麼難題》
這三個問題分別是:
人口結構問題
城市萎縮問題
財稅改革問題
在那篇文章中,財稅改革問題沒有真正講透,只是簡單說了說:
任何朝代,任何政體,到王朝中期,一定會面臨一次財稅改革,就是從人頭稅到田畝稅。不管是一條鞭法還是攤丁入畝。
本質上,就是從向創造財富環節徵稅,過渡到向持有財富環節徵稅。如果完成了,往往會有朝代的中興,而如果不成功……
而今天回顧雍正的“攤丁入畝”改革,大家都能看清楚,經濟改革的背後往往也是政治改革的必然。
是今天不光是中國在做經濟稅制改革,特朗普在美國想要真正推動的也是這樣的改革。
不過特朗普大機率想做的,大概想透過經濟改革來撬動政治改革,從中國歷史的經驗來看,這樣的改革風險性極大。
而中國在過去十數年間,實際上是已經完成了政治改革,而後續的經濟改革的提速想必也並不遙遠了。
06
所以,從雍正的“攤丁入畝”的推動到落地,以及其配套的政治改革,小夥伴們能學到什麼知識點呢?
就“不要”在評論區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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