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西網綜合) BC省最高法院最新駁回了本拿比一棟公寓樓買家的上訴。儘管買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並認為他們作為公司股東的身份可以免徵外國買家稅。但法院裁定,根據BC省外國買家稅制度,買家仍需繳納600萬元稅款。

在上週釋出的一項裁決中,BC省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認為對2018年購買的一棟38套公寓樓徵所收600萬元的外國買家稅是合理的。
該公寓樓由兩名華裔A某和B某透過一系列控股公司購買,這些公司由在中國註冊的一家投資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擁有。
股權結構複雜,稅務爭議升級
BC省的外國買家稅最初於2016年針對大溫哥華地區房地產市場推出,旨在透過限制外國買家的投資來減輕當地房地產市場的壓力。隨後,這一政策擴充套件至省內其他地區。
一般來說,加拿大永久居民不受此稅收的約束,但在此案中,由於買家涉及複雜的公司股權結構,法院認為仍需徵收外國買家稅。
2018年,A某和B某使用多家公司,以300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位於本拿比威爾遜大道的一棟公寓樓。
根據CTV的報道,在2023年的最高法院裁決中,法官詳細描述了買家背後的股權結構:A某持有中國一家投資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B某則持有剩餘股份。這家公司是BC省一家公司的唯一股東,後者又是購買本拿比公寓樓的BC兩家編號公司背後的唯一股東。

上訴中的辯論與裁決
A某和B某在上訴時主張,他們作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和中國公司的共同所有者應當免於繳納外國買家稅。但上訴法官哈維·M·格羅伯曼在裁決中駁回了這一論點,並指出,該法案的目的是防止外國投資推高房價,並沒有排除那些由外國公司控制的公司,即使這些公司由加拿大永久居民控制。
“該立法的明確目的是透過阻止外國投資來減輕當地房地產市場的壓力。即使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控制,外國公司投資是否屬於這一目的,並不明確。”格羅伯曼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法官強調,稅務機關和法院的解釋符合該法案的字面意義,並支援對外國買家徵稅。
BC省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表明,即使買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其所購買的物業涉及外國公司,仍可能需要繳納外國買家稅。此案對BC省房地產市場和稅收政策的執行具有重要影響,也提醒其他房地產投資者在涉及複雜公司結構時必須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