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稱“國王”:大統領,您這是要幹什麼?!

主講:賽艇隊長
策劃:賽艇隊長

責編:馬戲團長

全文約3000字 閱讀需要8分鐘
最近,特朗普不但在外交場上不按常理出牌,在內政上也出現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操作。他先是廢除了一系列監察部門,還在社交平臺上說“國王萬歲”,而他說“國王萬歲”看起來不像是空穴來風,因為白宮官媒很快也發了一條“國王萬歲”,並配上一張特朗普頭戴王冠的圖片。
◇ 圖為社交平臺上,白宮官方賬號釋出的推送
對於美國人來說,這個問題就已經相當嚴重,眼瞅著“國王萬歲”的口號喊的震天響。這邊流行音樂女王麥當娜在社交平臺上表態,毫不客氣的回懟到:“我認為這個國家是由歐洲人為了逃避一位國王的專制而建立的,也是為了創造一個由人民治理的世界。現在,我們卻有一位自詡為國王的總統。如果說這是一個玩笑,我真的笑不出來。”
◇ 圖為麥當娜炮轟特朗普新聞截圖
正如麥當娜所說的,現在美國民選總統公然管自己叫國王,往輕了說,為美國獨立的烈士們鮮血白流了,往重了說,特朗普此舉與“美奸”無異。
在咱們的印象中,總統作為一國之元首,政令由他所出,豈有叛國之道理?說總統叛國就像說“皇帝謀反”一樣荒唐,在美國總統需要在憲法之下行使權力,憲法早就把美國總統的職能,權力範圍框定的死死的,且規定了總統名號不能更改,那麼如特朗普這般行事,說他違憲並叛國也沒什麼問題。不過川老頭也不用為之懊惱,畢竟美國的前輩們也有過叛國當“美奸的先例。
◇ 圖為阿倫·伯爾(1756年2月6日—1836年9月14日)是一名美國政治家,第三任副總統(1801—1805在位),在決鬥中殺死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者
美國第三任副總統阿倫·伯爾,在19世紀初就做出過叛國的先例,1804年當時還是副總統的伯爾正在計劃下一次總統選舉,在這期間,他與時任美國財政部長漢密爾頓發生矛盾,由於兩人矛盾無法解決,最終選擇用決鬥來解決。伯爾在決鬥中打死了漢密爾頓,雖然兩人決鬥地點在紐約州,當地允許決鬥,伯爾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但漢密爾頓可是美國的財神爺,國父之一,社會影響力巨大。伯爾既然打死了國父,再去競選總統肯定是沒戲了,於是他掛印封金一路向西,準備尋找新的事業發展方向。
◇ 圖為漢密爾頓和阿倫·伯爾決鬥
伯爾在當時的美國西部路易斯安那地區,和駐紮在當地的陸軍准將詹姆斯·威爾金森走到了一起,兩人秘密策劃對西班牙宣戰,奪取他們在北美的殖民地。在完成策劃後,伯爾就輾轉於西部各州演講拉贊助,給自己的計劃找來更多支持者,由於伯爾自己本身就是美國選舉制度的制定者之一,粉絲不少,加上佔領更多殖民地很符合大眾的口味,粉絲們聽完以後自然是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 圖為詹姆斯·威爾金森
至於佔領殖民地之後是交給聯邦政府挽回自己的政治聲譽,還是自立為王。伯爾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反正他和威爾金森謀劃的時候,說的就是自立為王。考慮到目前他拉攏到的勢力還不夠多,伯爾實施了一個更大膽的計劃,他居然去拉攏英國駐美公使安東尼·梅里,而且把計劃進行了添油加醋的修改,說自己不光要佔領西班牙殖民地,還準備領導西部各州發起一場脫離美國聯邦的運動,希望大英帝國提供資金和軍事上的支援。
你之前想奪取西班牙人的殖民地,這還算是開疆拓土,有功於美國。你現在管英國人要錢要槍,這麼一來,性質就完全變了,美英兩國可是剛剛停戰沒多久,雙方敵對關係還沒解除,伯爾如此明白的告知英國人,還對英國人透露自己的計劃,這不是叛國是什麼?
◇ 圖為托馬斯·傑斐遜(1743年4月13日-1826年7月4日),美國第三任總統(1801年—1809年在位),同時也是《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國開國元勳之一
很快,伯爾意圖叛國的訊息就傳開了,不斷有人寫信向時任總統傑斐遜告發,但傑斐遜完全沒理會。因為送來的信件要麼是匿名,真實性存疑,要麼寄信人是聯邦黨人,和伯爾的民主共和黨是政敵關係,在傑斐遜眼裡他們這麼做只是向伯爾潑髒水罷了。當傑斐遜還在無動於衷時,伯爾已經磨刀霍霍,蠢蠢欲動了,他告知威爾金森準備行動,大英的援助很快就到了。
萬萬沒想到,在這關鍵時刻,伯爾遭到了威爾金森的無情背叛,威爾金森雖然是武將出身,但心理沒那麼強大,當坊間瘋傳伯爾叛國的訊息時,他就悲觀的認為兩人的計劃已經暴露。尤其是威爾金森後來發現,伯爾天天說英國人援助要來了,可是這麼長時間過去了一沒看見轉賬,二沒看見一槍一彈,權衡再三,威爾金森覺得伯爾靠不住,在這麼幹下去容易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搭進去,趕緊主動找到組織坦白。
於是,臨陣倒戈寫了一封檢舉報告,並說明伯爾一直在密謀分裂美國西部,傑斐遜接到這封舉報信徹底坐不住了,宣佈伯爾是國家叛徒併發出拘捕令。隨著更多材料曝光,伯爾也基本坐實了叛國行為,坐上囚車送到里士滿接受審訊。

◇ 圖為約翰·馬歇爾
就在阿倫·伯爾窮途末路之時,隱居多年的前總統亞當斯突然站出來拉了他一把,亞當斯和最高法院院長馬歇爾是故交,建議馬歇爾對阿倫·伯爾慎重處理。馬歇爾也不想讓堂堂美國前副總統安個“美奸”的罪名,就指出人證只有威爾金森一人,數量不夠,不足及提供有效證明,其次伯爾所要佔領的土地都是西班牙殖民地,即便是他想單幹也是在西班牙殖民地發展,並沒有分裂美國領土,因此叛國罪不成立,伯爾無罪釋放。
雖然得到了無罪判決,但伯爾知道自己已經徹底得罪了傑斐遜和漢密爾頓的支持者,在美國已無立足之地。因此審判結束之後,伯爾在第一時間就“潤”到了歐洲,1812年隨著美英戰爭爆發,伯爾又返回美國居住,最後死在美國。由於他打死了漢姆爾頓,再加上繞開美國政府偷襲西班牙殖民地的計劃是真事,所以即便是他被判處無罪,美國人從情感上依舊認為他是個叛國副總統。
◇ 圖為約翰·泰勒(1790年3月29日-1862年1月18日),美國第10任總統(1841年4月6日—1845年3月4日在位)。在任期間,改組美國海軍;建立美國氣象局;結束了佛羅里達州的第二次塞米諾爾戰爭。1861年初,主持華盛頓和平會議以調解南北方分歧。南北戰爭爆發後,加入美利堅聯盟國的議會
到19世紀中期,美國又出現了一個“美奸”總統。1841年,美國總統哈里森在就職一個月後去世,成為任職時長最短的總統,副總統泰勒接班。泰勒是南方種植園奴隸主出身,是一個堅定的南方奴隸制擁護者,上臺後便推行了很多有利於南方的政策,引起了北方的強烈不滿,南北矛盾激化,在執政期間各方面工作處理的並不好,最後幹完任期就下臺了。
◇ 圖為約翰·泰勒的墓地
然而,在他下臺後繼續為奴隸制搖旗吶喊,1861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後,泰勒公開加入南方並當選為“美利堅聯盟國”的國會議員,這種行為不再是政見之爭而是“公開造反”,聯邦取消了泰勒所有的前總統待遇並沒收其在北方的財產,在他死後聯邦也沒有舉行任何悼念儀式,直到1915年美國國會才在泰勒的墓地立了一塊總統紀念碑,承認了他前總統的身份。
和這兩位的行為相比,特朗普好像更大膽,他敢於冒美國之大不韙,管自己叫“美國人的國王”。要知道當初美國人打了8年戰爭,開了無數次會議,頒佈了20多條修正案,其目的就是為了讓美國不再有國王,現在特朗普公然站出來這麼做,我只想問一句:“總統先生,您何故謀反啊?”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該怎麼做

奧派經濟學 2025年02月27日 23:22184人
以下文章來源於菁城子,作者陳興傑
文丨陳興傑
近期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進入二審稿階段。我身邊關注經濟政策的各個群,對該立法興趣寥寥,談者不多。
有朋友稱,國內以“促進”為名的立法,最被熟悉的是《民辦教育促進法》。後來法律一改,民辦教育要堅持公益屬性,小學和初中民辦學校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教育培訓機構幾遭團滅。
政策一變動,就是天翻地覆的變化,談什麼促進?這些激憤話語,我不知如何回答。但不管怎樣說,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立法方向,總歸是好的。
前幾年網路上有些人發臆症,對民企喊打喊殺,動不動要掛資本家路燈。這樣的輿論環境,搞得企業家瑟縮不敢說話,民眾不知國家要怎麼走。
後來,是各種講話和政策出臺,強調民營經濟重要性,民營企業是自己人,算是撥亂反正。出臺立法將政策固定,也是給民意吃定心丸——總好過事情朝相反方向走。沒必要因為激憤,就給出“毫無價值”的判斷。
這項立法的另一項重要背景是,近些年來,民營經濟的營商環境引發憂慮。一些地方政府部門胡作非為,魚肉企業,小到商家門面招牌的字型統一,大到執法部門跨省“遠洋捕撈”。經濟不景氣,政府理應過緊日子,有些部門反而手伸得更長,這樣不正常的情形,肯定要被糾正。
我是從去年立法初期,就關注《民營經濟促進法》。將草案條文細讀下來,總體感覺,新意寥寥。這項立法從提出到現在二審讀稿,在資本市場,也沒有引起什麼波瀾。
有些原則性表述,例如民營經濟的地位,重複“兩個毫不動搖”。我很期待從立法的語言,對民營企業財產權和經營權、企業家的人身權利,有更加強調的保護,可惜並未看到。至於民營企業的市場準入、平等參與競爭的表述,其他政策和法規早有體現。
2020年,國務院就出臺《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在市場準入放開、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民企融資支援等方面,都有相應規定。原則性表述都很完善,重點在落實,應當怎麼做。我看到的條文,是將“促進民營經濟”視為政府職能。政府部門應如何如何,支援企業盤活資產,提供高效投融資服務,健全資訊共享機制,等等。
公務員忙忙碌碌,建立良好機制,給民企保駕護航。立法初衷是好的——由政府出面牽頭,提供便利服務,幫企業解決困難。給人的感受卻是,離了政府護航,公務員幫助,企業家就轉不動。
真實的市場運作不是這樣,企業家是機敏靈活的,他們知道在幹什麼,也知道該怎麼做。企業做事大多簡單直接,效率很高。相反而言,公務員做事是遲滯刻板的,效率低下的。政府部門過於積極有為,介入太深,往往給企業帶來難言煩惱,最終使官僚主義氣息瀰漫。
要真正促進民營經濟,政府部門要有本分意識,搞清楚:政府部門不能做什麼,只能做什麼。最大限度地把空間留給企業,讓企業家自發自主做事,才是符合市場主義的思路。
新立法也有值得肯定的新內容。最近媒體報道草案的二審稿,擬增加的規定有: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民營經濟組織收取費用,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不得向民營經濟組織攤派財物。
我看這個條文時,第一反應是傷感:改革開放近半個世紀,這樣的常識竟需要重申。正如你走進一家飯店,看到牆上貼著“禁止打罵顧客”標語,你一定會詫異。考慮到前些年的輿論環境,部分民營企業的遭遇,“禁止隨意罰款”的法律,總好過沒有。
這款條文也有明顯缺點:當前,某些單位向民營企業濫收費用、亂加罰款、胡亂攤派,有多少是違反法律法規、沒有相關依據、純粹的違法行為呢?應該很少吧。幾十年來,各種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出臺,民營經濟面臨的法律矩繩十分嚴密。執法人員採取行動,他們不會張口就來,可援引的東西太多了。
有些人會說,這部法律規定,對民營企業的收費、罰款和攤派的依據,只能是法律和法規,即全國人大和國務院出臺的規範性檔案。道理沒錯,可在具體情況中,法律法規有大量授權性條款,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的操作空間相當大。
對民營企業收費和罰款的權力,需要具體明確、有操作性的約束。我簡單舉幾條思路,算是對國家立法的討論參與吧。
比如說,對企業有權收費和罰款的部門和人員,該立法可明確限定;濫權違法的部門及人員,要有明確清晰的行政處分、賠償和刑事追究程式,不能只是原則性規定。
作為收費罰款依據的法律法規,要有定期評估其合理性的機制。應掃除過時的舊法,廢止違法的規定,減輕苛刻的重罰。法律不能是隻立不廢,遮蔽企業發展空間。
禁止“誅連”式的治理手段。近幾年,因個案和突發事故形成輿論風暴,有些部門和地方往往一紙通知,要求 “全行業檢查”“停業整頓”。一家企業出事,全行業遭殃,這種治理方式毫無法律依據,也是對企業財產權和經營權的極大侵犯。
以上就是我的幾點想法。作為市場主義者,我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理解很簡單:持續放開市場準入,讓民企有更多發展空間。減少管制和干預,讓企業家充分發揮才能。充分保障企業財產權和經營權利,並給予企業家穩定預期。
如果還要做些什麼的話,最好是給企業減稅、減輕社保負擔。中國的企業家如此聰明勤奮,只要給予他們足夠發展空間,經濟沒理由不變好。

下面是口碑最好的,謝宗林翻譯的《人的行為》,限量超值附贈四大獨家資源:
資源一:《人的行為》《經濟科學的最終基礎》《自由秩序原理》三本書的思維導圖,原來售價99;
資源二:《人的行為》精讀講解的音訊課程,原來售價199;
資源三:英文原版《人的行為》的書籍朗讀,對應英文版裡邊每一章的小節,並把中英文對照文字放在了音訊下方,可以邊聽英文邊看文字。前兩年做的,工作量巨大,但這次同樣買書免費附贈。
資源四:英文、謝譯、夏譯三個版本混排《人的行為》電子版,下單任意一本書籍或打賞文章,都可以獲贈此電子版。 
買一贈四,收穫更多。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