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華人資訊網》出品,轉載須徵求許可,規範署名(公號名/ID/作者),違者必究

國會山報報道截圖
《移民和國籍法》中的大多數條款涉及民事犯罪,例如驅逐出境和免於驅逐出境的資格。但該法律也包括刑事條款,包括將向無證移民提供禁止的援助定為重罪的條款。
在明知某人是外國人的情況下,將其從入境口岸以外的任何地方帶入或試圖帶入美國是一種犯罪行為。
例如,2025年1月,伊賽·奧羅納(
Isai Orona
)因向美國偷運2500多名
無證移民
而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4年半。他有一個司機網路和12輛不同的車來運送非法越境者。法官還命令他支付25萬美元的罰款。
– 將無證移民帶入美國或企圖將其帶入美國的法定最高刑期為10年。
– 運輸、庇護或鼓勵移民非法入境且未收取報酬的法定最高刑期為5年。
– 如果這些犯罪行為是為了經濟利益,最高刑期為10年。
– 如果該犯罪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或使他人生命處於危險之中,最高刑期為20年。
– 如果該犯罪導致他人死亡,刑期將為終身監禁或死刑。
如果犯罪行為是以危及生命的方式對大型團體進行商業運輸,或者該犯罪行為對美國人民的健康造成威脅生命的危險,則最高刑罰可再增加10年。此外,被判犯有這些罪行的個人可能會被沒收用於犯罪的船隻、機動車輛或飛機。無辜捲入犯罪活動的可能性不應阻止任何人幫助可能是無證移民的人。這種行為不太可能導致被起訴為刑事犯罪。然而,必須意識到的是,向無證移民提供法律禁止的幫助可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並且需要了解哪些型別的幫助是被禁止的。
-
史上首次起訴“赴美生子”產業!美國3個月子中心被抄,16名華人在逃 -
ICE“掃蕩”引恐慌!芝加哥男子送孩子上學後被拘捕 -
川普加徵10%關稅,中國回應:將向世貿提訴訟 -
華女剪斷電子腳鐐潛逃,法拉盛酒店被捕 -
洛杉磯破獲數億美元走私案!多名涉案人員為華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