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窩藏無證移民可被判10年監禁

據國會山報2月4日報道 川普政府非常重視執行移民法,與上屆政府不同,本屆政府沒有對哪些條款可以執行施加任何限制。正如邊境事務負責人湯姆·霍曼(Tom Homan)所說,“我們正在執行國會頒佈、總統簽署的法律。”


圖源:國會山報報道截圖

《移民和國籍法》中的大多數條款涉及民事犯罪,例如驅逐出境和免於驅逐出境的資格。但該法律也包括刑事條款,包括將向無證移民提供禁止的援助定為重罪的條款。

幫助無證移民的個人需要知道,他們可能正在犯下嚴重的刑事罪行,並可能導致嚴重後果,包括鉅額罰款和長期監禁。在極端情況下,罪犯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甚至死刑。

相關法律規定了與協助無證移民有關的主要刑事條款,其中包括以下罪行:

偷運、走私:在明知某人是外國人的情況下,將其從入境口岸以外的任何地方帶入或試圖帶入美國是一種犯罪行為。

例如,2025年1月,伊賽·奧羅納(Isai Orona)因向美國偷運2500多名非法移民而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4年半。他有一個司機網路和12輛不同的車來運送非法越境者。法官還命令他支付25萬美元的罰款。

運送:明知“外國人已經違法來到、進入或留在美國”而為外國人在美國境內提供運送服務,屬於刑事犯罪。

這項規定旨在解決的行為型別是司機在非法移民非法越境後立即接載他們進入美國其他地區。這項規定不適用於在不知道朋友或鄰居是非法移民的情況下載他們上車的人。

窩藏:隱瞞、窩藏或包庇外國人,使其不被發現,“明知或罔顧外國人已經違法來到、進入或留在美國”的行為,屬於刑事犯罪。

為了定罪,被告的行為必須促進了無證移民非法留在美國的能力,但這一要求可以被不同的人進行不同的解釋。

例如:一個名叫洛佩茲(Lopez)的人把6套房子租給了非法移民。他不僅為他們提供了一個住宿的地方,還幫助他們申請工作、安排假結婚,以便他們獲得綠卡。洛佩茲極大地促進了非法移民在美國非法居留的能力。

鼓勵:鼓勵或誘使外國人“來到、進入或居住在美國,且明知或罔顧外國人的進入或存在已經或將會違反法律”是一種刑事犯罪。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聲稱,這一規定可能會將日常對話定為犯罪,例如:
-一位祖母告訴她的無合法身份的孫子,她不想讓他們離開她。
-醫生告訴學生簽證即將到期的病人,其只有在美國才能接受治療。
-一位教授告訴DACA受助人無論如何都要留在美國,這樣國會就會感受到壓力,從而批准他們成為公民,同時指出其所在大學接受夢想生的政策如何豐富了他的教學經驗。

當有人質疑這一條款涉嫌侵犯言論自由且過於寬泛時,最高法院支援了這一條款,理由是它只禁止“故意請求和促進違反聯邦法律的特定行為”。

告訴無證移民你不想讓其離開,或者給其留下的理由,不應該被解釋為故意請求或促成違反聯邦法律的特定行為。

美國量刑委員會在其《移民犯罪指南》(Primer on Immigration Offenses)中提供了關於違反相關法律的最高刑期資訊。
– 將無證移民帶入美國或企圖將其帶入美國的法定最高刑期為10年。
– 運輸、庇護或鼓勵移民非法入境且未收取報酬的法定最高刑期為5年。
– 如果這些犯罪行為是為了經濟利益,最高刑期為10年。
– 如果該犯罪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或使他人生命處於危險之中,最高刑期為20年。
– 如果該犯罪導致他人死亡,刑期將為終身監禁或死刑。

如果犯罪行為是以危及生命的方式對大型團體進行商業運輸,或者該犯罪行為對美國人民的健康造成威脅生命的危險,則最高刑罰可再增加10年。此外,被判犯有這些罪行的個人可能會被沒收用於犯罪的船隻、機動車輛或飛機。

無辜捲入犯罪活動的可能性不應阻止任何人幫助可能是無證移民的人。這種行為不太可能導致被起訴為刑事犯罪。然而,必須意識到的是,向無證移民提供法律禁止的幫助可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並且需要了解哪些型別的幫助是被禁止的。
來源“紐約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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