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
授權澳門以租賃方式
對拱北口岸東南側地塊實施管轄
用作規劃澳門輕軌東線專案
相關草案已經國務院同意
今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V形地塊面積為3,700平方米
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今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王靈桂當日受國務院委託對草案作說明時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在推動建設澳門輕軌東線專案,該專案已於今年8月開始施工,爭取於2028年前完成。
王靈桂介紹,澳門輕軌東線專案涉及一塊屬於珠海市行政區域的V形不規則地塊。該地塊總面積3,700.178平方米,其中陸地面積1,439.130平方米、海域面積2,261.048平方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請求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租賃方式對該地塊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V形地塊利用對比
王靈桂表示,為支援澳門特別行政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更好發揮澳門輕軌東線專案的經濟社會效益,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國務院港澳辦結合該專案建設實際情況,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司法部、自然資源部、廣東省等有關方面研究認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對該地塊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符合“一國兩制”方針,也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先例可循,並在此基礎上起草了草案。草案已經國務院同意。
草案提出,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國務院根據決定批覆的移交管轄之日起,在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對相關陸地和海域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相關陸地和海域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關閘廣場與馬場北大馬路交界處北側、廣東省珠海市拱北隧道南側、澳門特別行政區關閘澳門邊檢大樓東側、廣東省珠海市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域分界線西側。相關陸地和海域的移交管轄日期以及具體座標和麵積,由國務院確定。在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得變更上述區域的用途。
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