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三年疫情放開後,
在美國的華人回國處理資產,
有華人想把國內的房產賣掉,
賣房款匯回美國,
但因解犯新規,
賣房款恐難匯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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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回國賣了房,款卻匯不出來
隨著三年口罩放開後,最近一些在美國的華人紛紛回國處理相關資產,尤其是有資金需求的華人想把國內的房產賣掉,賣房款匯回美國。
但是有華人提醒說,賣房後把房款匯出來可能也會面臨困難,尤其是當下匯率突破7.30元。最近外匯管理部門為了防止人民幣資金流出,對銀行進行視窗指導,下發新規,要求銀行嚴查外國人售房購匯時,要查清楚所購房屋是否違反了2006年171號文,即在2006年7月11日釋出的《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


根據第(十)規定: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經批准從事經營房地產業的企業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內沒有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商品房。港澳臺地區居民和華僑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內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

第(十一)條規定:符合規定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須採取實名制,並持有效證明(境外機構應持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駐境內機構的證明,境外個人應持其來境內工作、學習,經我方批准的證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則辦理境外機構和個人的產權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的,則出售房屋所得人民幣資金不允許購匯匯出。
所以,在美的華人回國賣房的時候,要好好地研究一下這項政策,尤其是現在美元匯率的環境下,賣房款本來就是一大筆錢,要想匯出來還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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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款合法匯出國攻略
也有在美的華人表示,自己在國內的房產完全符合規定,但是在賣房後卻不知道怎麼能一次性把這筆鉅款匯出國,因為他們擔心匯款受到“每年的5萬美元”限制。
有網友就整理了外籍人士賣房款匯出國(以上海為例)的攻略:

銀行定義的外籍人包括持有護照的非中國居民以及港澳臺人士。
房產項下購匯需要滿足
1.買房子和賣房子時點的身份必須都是外籍
2.房產不是繼承來的,也不是受贈予的
3. 在房產交易中心完稅
業主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以委託親屬,需要委託書公證書等材料。
具體需要準備材料如下
– [ ] 客戶本人證件原件-護照/港澳通行證/臺胞證
– [ ] 房產買賣合同原件(買入和賣出合同)
– [ ] 房產交易申報單原件
– [ ] 上海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匹配申報表)
– [ ] 稅收完稅證明
– [ ] 過戶後的產調
– [ ] 所在區國稅局備案表
如有委託人另外需要材料
– [ ] 受託人證件原件
– [ ] 委託書
– [ ] 委託書的公證書
在賣房開始就要找銀行客戶經理介入,不要等到最後房子賣完了才想起來找銀行。
需要注意的是:銀行購匯結束,所有資金必須全部一次性出境,不能分批。從房產交易完成到銀行辦理購匯有時間限制,不要因為匯率問題影響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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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房產
銀行
材料
美國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