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造黃色謠言的女性,決定反擊

▲ 設為星標,以防失聯

今年以來,和“黃謠”相關的事件頻發。
4月末,
某網紅博主在微博口述“見聞”,
影射一位女性會和老年男性“睡在一起”。
7月初,
“女子被造黃謠3年維權換20萬空頭支票”
新聞登上熱搜。
男子黃某盜用吳女士(化名)的照片,
配上虛假的色情邀請和微訊號,
釋出在海外社交平臺。
吳女士因此失去了工作,患上重度抑鬱,
維權三年依舊未拿到應得的賠償。
對於眾多的“黃謠”受害者,
谷小萌的經歷或能提供一些參考。
2021年,
兩名男子偷拍她取快遞的照片,
偽造“出軌快遞員”的聊天記錄,廣泛傳播,
她的生活一度停擺。
谷小萌積極蒐集證據,
在代理律師鄭晶晶的幫助下,
以“誹謗罪”對造謠者提起訴訟。
這次案件被最高檢察院注意到,
成為全國首例自訴轉公訴案件,
造謠者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谷小萌近期出遊照
一條聯絡到谷小萌和律師鄭晶晶,
重新回看那段抵抗的過程,
也為今天深受“黃謠”困擾的女性,
提供一個可能的方向。
編輯:阮思喆
責編:魯雨涵
谷小萌在微博上分享生活
谷小萌不會滿足任何人對受害者的刻板想象。“可以聊呀,就是吧,我這個人心大,細節忘光光了,”這是她的開場白。
整場談話裡,谷小萌的狀態都可以用“充滿能量”來形容,這種狀態在她近幾年的微博裡也能看出來。她細細密密地分享生活裡的一切:貓、花、西瓜,還有公司洗手檯邊被遺棄了一週、無人認領的牙刷杯。
唯有那場毫無徵兆的謠言,讓她戴上口罩,把自己封鎖了三個月。
兩名男子編造的“出軌快遞員”聊天記錄(部分)
2020年7月,“少婦出軌快遞員”的謠言在杭州當地的微信群間瘋傳:一條谷小萌在取快遞時被偷拍的影片,影片中她只是站在便利店門口等待領取快件,卻被配以數十張偽造的曖昧聊天記錄,構成了一則荒誕的“不貞”指控。
之後,外界的聲音席捲而至。除卻陌生人的謾罵攻擊,許久不聯絡的熟人也給她發來嘲諷的資訊,“勸”谷小萌少出門,宣稱看到了她的不雅影片;所在的公司甚至以“影響公司聲譽”為名,勸退谷小萌。
谷小萌在正觀新聞的採訪裡說,很長一段時間,她都不敢出門取快遞,怕被人認出來、被人議論。醫生診斷她為“抑鬱狀態”。代理律師鄭晶晶也回憶說,谷小萌有過一段時間的輕生念頭。
再談起來,谷小萌把這段抑鬱經歷解讀為生活發生劇變後的必經之路:“接受別人的目光、注視、談論是需要過程的,人的身體機能會有一段類似免疫反應的時間,這種反應要慢慢去治癒,但在治癒過程中千萬不要鑽情緒的牛角尖。”

電影《保你平安》中,宋茜飾演被造黃謠的女性
電影靈感來源於谷小萌的故事
谷小萌是“聰明、堅韌、邏輯清晰”的,律師鄭晶晶反覆說。每樁案件都具有偶然性,但谷小萌演示了在混亂中抽絲剝繭、辨明方向的可能性。
得知有人在外傳播自己的性謠言之初,谷小萌獲得的資訊只有幾張偽造的聊天截圖和一條影片,不清楚釋出者是誰,也不清楚釋出目的。
於是她根據有限的資訊快速做出判斷,自己需要從兩個維度處理這件事:1)找到釋出者,讓其承擔責任;2)阻止謠言進一步傳播。
當時已經是半夜,她聯絡了具有法律經驗的朋友,瞭解完常見的處理步驟之後,面對眼下諸多未知,谷小萌決定先睡一覺,第二天一早去派出所報案。
谷小萌去附近派出所報案
找到謠言釋出者郎某、何某後,谷小萌透過線上搜尋發現誹謗罪通常需要自訴,即當事人親自去法院起訴,當下她便決定要這麼做。
由於因為謠言失去工作,而律師費又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起初的一個月,谷小萌一直在獨立操作起訴流程,她清楚自己須要證明兩點:1)他們釋出和傳播了誹謗資訊;2)誹謗資訊的傳播量達到了法律規定。
透過報警、和釋出者直面溝通的錄音、或他人的轉述,可以很快證明謠言釋出者是那兩個人。
但第二點比較困難,因為謠言傳播平臺是微信,鄭晶晶律師在採訪裡解釋:“微信群不像微博、小紅書是公開平臺,可以檢索到侵權內容,微信群是相對封閉的,如果你不在群裡,就看不到內容,所以很多證據拿不到。”
於是谷小萌開始求助身邊所有能夠聯絡到的人,同事、鄰居、或僅僅是有過交際的。她問他們:“可不可以把你看到的截圖發給我,可不可以也幫我問一下你身邊的人、你的家人、你的親戚,有沒有人看到?如果有看到的話,可不可以一起發給我?”
迴音寥寥,大多人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是不回覆,或是以各種理由推拒,例如“我也沒太注意”“找不到了”。十個人裡,大概只有三個人願意為谷小萌提供資訊。
“我會為這件事憤怒,但我也只能帶著情緒去搞這件事,而不是完全專注於情緒當中,”谷小萌說。
電影《保你平安》臺詞
無奈之下,谷小萌想要藉助媒體傳播擴大求助範圍。“但是我沒有聯絡過記者,不知道該怎麼聯絡,也不知道人家願不願意接觸我的事情。所以當時還說,明天什麼都不幹了,只找記者,只幹這一件事。”
心靈感應般地,第二天醒來,谷小萌就收到了一條好友請求,來自杭州當地的一家電視臺。對方願意幫她刊登求助資訊,公開了她不常用的電話號碼,請能夠提供幫助的群眾聯絡她。
這則資訊登上了杭州當地熱搜,雖然只收到了一條簡訊,但這條簡訊的內容為谷小萌提供了關鍵證據——一篇瀏覽過萬的公眾號文章。
她拿著這篇文章去做公證,同步聯絡其他媒體,以嘗試收集更多證據。
截至這一步,都是谷小萌獨自摸索著推進的結果。果決、堅定,就好像只要這麼做,一定會收到好的反饋。但她心裡再清楚不過,結果也很可能是失望。
“其實自訴失敗的機率是非常高的,我覺得甚至不止50%,但我做這些事情,初衷是為了讓自己不後悔。如果失敗,我一定會難過,但這個結果我還是可以接受,因為我為自己爭取過,只是失敗了,而已。”
自訴立案後,最高檢察院留意到這件事,將案子轉為了公訴。在國家公權力的協助下,後續的證據固定和定罪量刑都變得比預期中順利許多。
找到造謠者、聯絡到媒體、拿到證據、自訴立案、轉為公訴、拿到意料之外的結果,這一切都被谷小萌歸為自己的“幸運”。
鄭晶晶認同幸運的存在,但她更相信是谷小萌的堅持推動了案件的最終成功。
電影《保你平安》劇照
如果真要說有哪一點是“幸運”的,或許是谷小萌和代理律師鄭晶晶的相遇。
求助資訊被一位自媒體博主轉載後,谷小萌收到了許多私信,網友們把自己看到的造謠內容截圖轉發給她。其中一位頂著毛茸茸的“朱迪警官”頭像的女生,在發完證據之後,額外給了幾點處理建議,最後跟了一句:
“影響極其惡劣,建議不要私了,走刑事自訴。”
私信來自鄭晶晶。
鄭晶晶和谷小萌最初的私信
在此之前,谷小萌嘗試自己整理自訴材料,最後發現“專業的事還得交給專業的人幹”,司法系統裡的流程與規則,難在短時間內搞清,而如果材料出現了差錯,很有可能間接影響最終結果。
找律師的過程就像尋找合適的心理醫生,如果雙方理念有絕對差別,無法建立信任感,那麼合作很難推動。
“有些律師真的很貴,大概二三十萬,我當時驚呆了,我想這也沒出什麼命案啊。他們對我說 ‘我來告訴你怎麼做,我們先給誰發律師函,然後再怎麼樣’,我就覺得我又不是公眾人物,沒有必要為了維護我的權益給各方發函,再管他們要那麼一點點賠償的錢,而且賠償錢可能還不夠付你的律師費。”
賠償金從來不是谷小萌的目的。
最初她只想討要一則道歉影片和實際經濟損失費,卻得到了對方的挑釁:“只是開個玩笑而已。”她堅決地提起自訴,想要證明造謠並不只是“玩笑”,而是違法的、需要付出代價的。只要能夠抬高一點造謠的成本,即使只是讓這件事沒那麼容易過去,谷小萌就可以給自己一個交代。
鄭晶晶在私信裡的那句“走刑事自訴”,與谷小萌心中的想法不謀而合。
谷小萌點進鄭晶晶的主頁,發現對方是律師,於是詢問她是否對自己的案子感興趣,約在律所見一面。
鄭晶晶坦白地告訴谷小萌,在見面前她做了準備,查到全杭州的誹謗罪自訴中,成功立案的只有個位數,也就是說成功機率非常低。
谷小萌已經聽慣了這樣的事實,很多律師都將誹謗罪自訴的高失敗率攤到她面前,告訴她這麼做很難,“所以你不要這樣去做了”,或者建議她直接轉向更容易勝訴的名譽侵權案。
只有鄭晶晶在看到谷小萌堅持、又查看了一遍手頭的證據之後,告訴她:“我們可以去試一試。”
造謠者是快遞站附近便利店的老闆
鄭晶晶回憶說,那時候,她手頭正在代理另一樁造謠案件,同樣是一名女生被編造涉性謠言,釋出在微信群裡,所以她熟知謠言的模樣。在杭州當地的群裡看到有關谷小萌的造謠內容時,鄭晶晶第一反應“這不是真的”,“這裡面的故事編得太完整了。平常我們跟人溝通,不會想那麼仔細,每一步都有影片、有照片、有聊天記錄,是不是就像在拍電影、拍短劇一樣?”
鄭晶晶當下就在群裡質疑了資訊的真實性,還和群友討論了一番。後來在微博上刷到谷小萌的求助,因為對這件事有印象,便回到群裡把資訊找出來,作為“熱心網友”將證據發給了谷小萌。
被問到提供證據時的顧慮,鄭晶晶的聲音裡有藏不住的吃驚:“當時我都沒有考慮到說提供證據就會引火上身?這可能跟個人性格有關係,我屬於那種在外面如果看到別人吵架,可能也會幫忙報警、去勸阻什麼的。提供群聊截圖是非常小的事情,我不覺得會給我帶來什麼麻煩。”
在鄭晶晶眼裡,谷小萌算得上“完美受害人”,因為她和被告人完全不認識,屬於無妄之災,同為女性,鄭晶晶共情谷小萌。隨後鄭晶晶又緊接了一句:“但我辦案子不太會輕易共情,因為共情這個東西沒有用,它可能影響我對案件的判斷。”
而就在前幾天,谷小萌也在談話裡說:“我始終非常堅信一件事情,就是情緒永遠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莫不如在最好的時機冷靜地想一想事情怎麼處理。”
一拍即合。
最終確定了委託鄭晶晶團隊代理案件,谷小萌選擇全然地相信鄭晶晶,在理解訴訟方案後,高度配合團隊落地。
“遇到什麼事情,包括她要對外接受採訪,或者要在微博上發什麼內容,寫什麼文字的東西,都會提前跟我溝通,聽我的建議,”在鄭晶晶眼裡,谷小萌也算得上“完美當事人”。
很多時候,當事人會因為焦慮和不信任感,與律師團隊之間資訊不完全透明,或在定下代理團隊後,繼續從外部獲取法律建議,並以此請求團隊修改應對方案,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干擾方案的完整性。
而鄭晶晶也是個乾脆利落的人,“如果你不信任我,我就不代理這個案子。”
每當同行談論到這個案子,她都要提一句:“當事人也是非常關鍵的一個因素。”
谷小萌近期的照片
“吳女士”是案件期間,谷小萌在媒體中使用的化名。2021年8月,結案的近半年後,谷小萌參加新聞媒體的線下活動,第一次以本名出現在大家面前。
“做錯事情的是他們,在這件事上我沒有做錯任何,為什麼要為了別人,不敢承認我是誰?”谷小萌說。“我們有的時候在意別人的目光,想讓別人放過我們,但是我們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從內心先放過自己。”
“吳女士”,這個名字曾是保護她的外殼,而摘下這個名字,意味著她不會沉浸於被傷害的情緒當中。
從那之後,生活重新慢慢運轉起來。
兩年前,谷小萌愛上了騎行,狂熱的那種。現在她的微博裡塞滿了穿著騎行服、戴著厚頭盔的對鏡自拍,還有那輛粉色單車。下班後,固定每隔一天去騎行,一次三、四個小時,五、六十公里,回到家通常是半夜。
谷小萌下班後夜間騎行
兩年前是她剛回北京的時間,由於揹負著輿論,暫時沒有工作,只是陪著爸爸騎行打發時間,用的還是共享單車。後來發現單車上的風很宜人,沿途的風景也是之前從未留意過的。
“如果在春天,每週都騎的話,你就會知道北京都會種哪些花,這些花誰先開,再輪到誰開,開到什麼樣的程度了。”
之前,谷小萌不是一個熱衷社交的人,甚至對交友有幾分挑剔;但開始騎行後,除了以閒逛目的獨自出車,也會和騎行圈的朋友們一起,比拼速度和耐力。
谷小萌和同伴們一起在郊外騎行
當然,過去從未徹底消失,四年前的故事還是留下了痕跡。
她會下意識關注網路謠言事件。在社交媒體上,谷小萌轉發過許多次其他受害者的求助,理由是“我是受到過大家幫助的,我覺得我該這麼去做”。
從她的觀察來看,大多謠言都是漏洞百出的,只要仔細甄別就能找到破綻,但傳播謠言似乎成為了一種“社交貨幣”,人們獲得道德優越感和從眾的安全感,這兩點足以誘惑許多人不假思索地按下轉發鍵。
謠言事件、甚至黃色謠言仍在持續登上熱搜。鄭晶晶也坦言網際網路環境並沒有變得更好,“甚至我們去開研討會,和政法大學的法學教授一起坐下來聊網路暴力的話題,在座的有幾位教授,他們自己也被網路暴力過,這也是很諷刺的。”
後續她接手了更多有關網路暴力以及名譽侵權的案件,大多止步於行政處罰或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成功難以復現。
面對類似困境,鄭晶晶建議第一時間固定證據並報警。派出所能夠協助獲取侵權人的相關資訊、完成筆錄。如果案件符合行政處罰條件,公安局會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如果希望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則可以諮詢律師,提起相關訴訟。
而關於“固定證據”這一關鍵環節,鄭晶晶補充說,通常大家只會錄屏與截圖,這是最低限度的儲存方式。但如果條件允許,可以攜帶證據去線下公證處進行公證。如果不清楚如何取證,也可以尋求律師幫助。
谷小萌建立了一個互助群聊,叫“我們都是‘吳女士’”。曾經的化名,以一種公用化的方式,成為所有經受過、或正在經受網路暴力的受害者的代稱。
2020年,谷小萌以“吳女士”為名建立互助群聊
建立群聊的初衷,是因為許多遭遇類似的受害者找到她,講述自己的經歷。她想聚集起一群跨領域的專業人士,例如律師、媒體人、心理諮詢師、老師,為更多人提供實質性的幫助。
雖然距真正建立起理想中的公益組織還有很長的路,但谷小萌盡力回覆幾乎每一條求助私信,根據他們的訴求,給一些建議。
她記得有個小女孩來私信,說自己遭遇了黃謠。女孩很堅強,希望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年紀太小,家人強烈反對,說“鬧大了”不好做人。谷小萌陪她聊了很久,女孩最後選擇妥協,而她理解她的無奈。
谷小萌清楚,不是每個人都擁有最佳的維權處境與支援系統,“我不會因為自己這樣做了(刑事自訴),告訴你你也要這樣去做。”哪怕有人只是想說說話、傾訴情緒,她也認真回應。
谷小萌不再是“吳女士”,她成為了更多“吳女士”的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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