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出“蛤蟆湯”圖片,菜館收到45萬元罰單!聯合調查組最新通報:撤銷處罰,5人被停職!菜館老闆親屬:停業數月,將索賠

據琅琊新聞網訊息,近日,針對蘭山區一飯店因釋出菜品影片擬被高額處罰一事,臨沂市高度重視,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並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共同參與,對此事件進行提級調查。
經調查,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處罰證據不足。僅憑當事人釋出的影片照片作出處罰告知,事實不清。二是執法程式不當。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後未按規定組織聽證;在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後,未按規定期限送達書面《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針對以上問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程式對該行政執法行為予以撤銷,對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時任黨組書記齊某進等五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停職處理。後續將對此事件繼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責成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堅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據此前報道,山東臨沂市蘭山區一餐館老闆因釋出“蛤蟆湯”等菜品圖片,被開出45萬元罰單的訊息引發關注。7月11日晚,“蘭山融媒”釋出情況通報稱,綜合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蘭山區市場監管局已於5月12日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並告知當事人。(此前報道:飯店老闆“隨手拍菜品影片”被罰45萬元,官方通報:已告知當事人不再處罰,正進一步調查

影片中出現的菜品(當事人供圖)
7月14日,大河報《看見》記者從代理律師龔華處獲悉,7月14日早上7點05分左右,臨沂市蘭山區市監局工作人員到蘭山區欽知坊老菜館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書落款時間為5月12日,並要求當事人簽字,當事人拒籤,經飯店所在位置社群居委會的人員見證,市監局最後寫拒籤送達回證。
“市監局工作人員送達時沒有解釋原因和理由,讓我們簽字。我們並不是拒絕簽字,只是不敢籤,看不懂裡面的內容,我想等律師看了之後再籤。”飯館老闆張女士告訴記者,之後工作人員寫了‘當事人拒絕簽字’,由見證人簽字後就離開了。
在當事人提供的現場影片中,記者注意到,市監局工作人員有“不好意思工作不到位”的表述。
代理律師龔華表示,市監局應當說明為何時隔兩個月才送達,且在非上班時間送達的原因。
另外,據極目新聞報道,7月15日上午,涉事的山東臨沂蘭山區菜館老闆張雲(化名)及親屬王先生告訴記者,已看到該通報。王先生表示,政府對老百姓的困難和遭遇很重視,“我們看了之後,對處理速度和處理結果滿意。”
王先生說,從今年3月至7月,菜館停業了幾個月。恢復營業後,由於受到事件影響,顧客很少。下一步,可能要進入司法程式,或將起訴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索賠。王先生表示:“涉及關店幾個月的損失,和人工成本等,不能弄到這種程度,發個通告就不管了。”至於提出的具體賠償金額,他表示:“現在沒有想法。”其代理律師、北京市京哲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天增表示,認可通報的內容。下一步將根據當事人的意願,跟進賠償事宜。
“小過重罰”此前也曾引發討論。
去年7月,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表示,行政機關對一些小攤小販、小微企業的行政處罰違反“過罰相當”原則,處以高額罰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也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生產生活,不利於他們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建立對法治的信賴,檢察機關應當依法開展法律監督。
張雪樵介紹,針對“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等“過罰不當”問題,檢察機關下一步將突出加強對此類監管執法行政違法行為監督,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等的協同聯動,互通訊息,對行政執法中的規則缺失、方法缺陷等體制機制問題,透過檢察建議、情況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機關完善相關制度,推動行政處罰裁量規範統一。
編輯|何小桃 杜恆峰
校對|金冥羽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極目新聞、大河報、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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