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graceperiod回國,如何返美工作?

【寫在前面】
本文一切內容皆出於本人經歷或從移民律師處諮詢所得,僅為個案分享,對涉及簽證辦理的各項風險描述未必全面、準確,一切當以USCISCBP相關法律條文和執行慣例為準。

過去七個月我的簽證經歷如下:
  • H1B grace period離境
  • B1/B2面籤
  • B2入境
  • B2身份找到新工作
  • 新僱主申請的H1B transfer petition & Change of Status (COS) request獲批,身份轉回H1B
具體時間線如下:
  • 2024.10.11離職,次日H1B的60天 grace period開始倒計時
  • 2024.10.31因家庭原因回國
  • 2024.12.13 北京大使館B1/B2面籤
  • 2024.12.17 B1/B2簽證issuance
  • 2025.1.9 以B2身份入境西雅圖海關
  • 2025.3.23 接了新工作的offer
  • 2025.3.25 H1B case opening
  • 2025.4.10 LCA filed
  • 2025.4.18 H1B petition & COS request提交
  • 2025.4.21 Receipt date
  • 2025.4.29 H1B petition & COS request approved
針對【H1B grace period回國後,如何返美工作】,我做了大量功課,包括付費諮詢移民律師及以身試法。現總結如下,希望能幫到有所需要的朋友。
術語:在下文中,“受益人”指H1B簽證的被資助者,以區別“申請人”——後者通常指僱主委託的移民律師
途徑1
在國內克服時差找到工作,新僱主幫受益人辦H1B transfer(嚴格來講,應該叫H1B petition)並批准,拿到紙質I-797B approval notice之後入境
這種啟用H1B身份的方法叫Consular ProcessingCP),以區別於境內身份轉換的Change of StatusCOS)。對應地,所批准的透過CP途徑入境的H1B approval notice的表格是I-797B,而COS的是I-797A
【優點】
  • 沒有H1B grace period倒計時的壓力(以及任何visa status帶來的直接壓力);這也意味著,你甚至可以給自己放個假,休息完了再開始找工作
  • 不用承擔在美生活成本
【非簽證類缺點】
  • 需要克服時差,可能會影響面試發揮
  • 極個別公司依然要求onsite面試,一般是最後一輪superday,需要本人出現在公司。我自己就碰到過一家這樣的公司
  • 人在國內,很有可能住在父母身邊,生活節奏跟在美會很不一樣,未必適合所有人備戰找工作
  • 沒有簽證壓力不代表沒有找工作壓力,如果休息太久依然有一定的降低拿到面試的機率的風險,以及通常需要在面試中向面試官解釋為何工作有所間斷
【簽證相關風險及應對】
  1. 不是所有公司都願意給人在境外的受益人辦H1B petition,因為存在因簽證原因無法入境或延誤入境的風險(但願意給辦的公司的比例可能比一般人想象得多,所以不用特別擔心這條路的可行性。特別是,一般越大的公司越沒問題)
  2. 知識點:可以使用上一家公司【未過期】的H1B stamp入境,以入職新公司,從而減少面籤本身的風險。個別公司會極其保守,不願意讓你使用上家公司的stamp,這個需要在面試中問清楚(通常在面試結束、談offervisa sponsorship階段會有公司的法務接洽)
  3. 這裡有一個小技巧:一開始HR詢問簽證相關問題時,只需回答需要H1B transfer即可,不需要【主動】告知受益人不在美國這個事實——因為絕大多數HR是不懂移民法的,往往他們一聽你人不在美國,就想當然地認為你不符合H1B資格了。如果他們專門詢問你怎麼不在美國,一定如實告知(絕不可以撒謊!!!),並跟他們講清楚如下事實:受益人離職之後離開了美國,新工作需要H1B transfer,到時候只需要走CP入境即可,which is just a standard visa process and nothing to worry about
途徑2
透過B簽入境,以B籤身份在美找工作,找到後讓新僱主辦H1B transfer,批准後再將身份轉換成H1B(透過COSCP
這也是我選擇的方案。
【優點】
  • 不需克服時差
  • 全職找工,容易找到節奏
  • 得以維持和在美朋友們的聯絡
【非簽證類缺點】
  • 需要支付在美生活成本
  • 如果不工作的間隔過久,同樣需要面臨與途徑1相同的風險
【簽證相關風險】
1. 申請B籤的風險
    a. 高風險:如果已經有pending 485,是高風險被拒人群,因為有清晰的移民傾向
    b. 中等風險:如何說服簽證官讓你獲得B籤。特別是,如果你剛剛離開美國就去申請B籤,需要準備好充分的理由和證據。而且據說最近B簽有收緊的傾向
    c. 中-低風險:如果只有approved 140而排期未到、且未來六個月不太可能排到你的PD,風險較低,因為可以跟簽證官解釋說B簽入境後,來不及實現身份轉換(也就是file 485),所以不構成移民風險。但關於這一項,不同移民律師也有不同的風險評估
    d. 其他我所不瞭解的風險
2. B簽入境、滯留時間的風險
    a. B籤允許的6個月滯留時間只是理論上限,有人確實只拿到了3個月甚至1個月
    b. 如果是後兩者,意味著你能夠呆在美國找工作的時間非常緊迫,因為我自己的經歷是每家公司從投簡歷到發offer怎麼也要三四周。簽了offer後開始辦理H1B申請,準備材料最快也要1-2周,LCA批准最快1周,H1B petition processing如果走premium processing需要1-3周。也就是說,如果B籤滯留期限只給1個月,H1B還沒提交申請受益人就得離境了
3. H1B申請的風險
    a. 請注意這裡僅指H1B申請並批准的風險,不涉及任何身份轉換的成分
   b. 不同於境內跳槽、H1B直接transfer,因為此時受益人已經實際處於B籤身份,所以在申請H1B時需要兩部分內容:(1H1B是否批准,即,受益人是否能合法地為新東家工作;(2)受益人如何從B籤轉換身份到H1B。詳見下一條
4. 從B籤轉換成H1B的風險
    a. 如前文所述,有兩種轉換方式:COSChange of Status)和CPConsular Processing
    b. COS是最理想的方式,因為不需要受益人出境;前提是批准之前,受益人的在美身份一直合法(未過期)
    c. 公司在申請時,一般都會優先申請COS,因為如果USCIS批准了H1B申請但未批准COS,則會自動轉換成CP的方式,需要受益人重新出入境實現身份轉換
    d.COS的風險:
i. 若干年前USCIS出臺了一項政策並在幾年後取消,即COS的受益人如果以非移民簽證(不含dual-purpose visa,如HO類簽證)入境,且H1B receipt date距離入境時間不足90天,則移民局會以所申請的新簽證與最初入境原因不符為由,拒絕COS申請。2018年後,該項政策已經不再是“原則”(principle),而只作為USCIS向移民官推薦的稽核COS合法性的一個分析方法,但不排除有些移民官依然會以此為由拒絕COS的申請,讓受益人走CP啟用H1B
ii. 所以,如果入境時的B籤滯留期限只給了3個月甚至更短,或者受益人拿到offer非常早、申請H1B時距離入境不足90天,是有一定風險被拒絕COS申請、轉為CP
    e. CP的風險:
i. 如果前東家的H1B stamp已過期,需要重新簽證。簽證預約的等待期長短、簽證本身的風險等等都會影響受益人何時能拿到簽證
ii. 如前所述,個別公司不允許用前司的stamp入境,哪怕並未過期
iii. 有些公司可能因為CP相比於COS的高風險性、不確定性,而撤回offer
途徑3
透過其他簽證(如F1 CPTO1)入境,找到工作後或以該簽證直接工作,或讓新僱主辦H1B transfer,批准後再將身份轉換成H1B(透過COSCP
【優點】
  • 入境後在美期間身份穩定,滯留時間遠長於B籤,閃賺騰挪的空間大
【非簽證類缺點】
  • 不是所有公司都接受day 1 CPT
  • 手續複雜,如F1 CPT需要申請學校,O1需要準備大量申請材料等
  • 如果不工作的間隔過久,同樣需要面臨與途徑1相同的風險
  • 另外F1 CPT需要考慮入學時間,靈活性略微不足
【簽證相關風險】
因為樓主從一開始就沒有選擇這個途徑,也就沒有系統地蒐集相關資料,故無法提供針對簽證風險的分享
寫在後面
可能是整個過程中始終處於解決問題的模式的緣故,我並沒有過多意識到自己所採取的返美途徑的高風險性;又或者,也許始終沒覺得一旦回不來是件多麼了不得的事,所以心態上也就比較平穩。
寫作本文時,我才意識到自己躲過了如此之多的風險;儘管單個兒地看,每個都不算高風險,但因為各個環節的依賴性,任何一步出錯都會導致前功盡棄。所以H1B grace period回國並返美工作對於沒有身份的人確實是個挑戰。
但反過來看,也是一段難得的不用工作的時期,只是怎樣把握好這段時間充分休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後想感謝一路走來給自己提供了巨大幫助的人,各位律師、爹媽、眾多關心我的好朋友,以及面試中遇到的諸多讓我如沐春風的人。
大家如有問題歡迎留言,我會盡我所能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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