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

據新華社,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規定》旨在規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資訊,提升稅收服務與管理效能,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統一的稅收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規定》共14條,主要內容如下。一是報送義務、內容和時限要求。規定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應當於季度終了的次月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資訊以及上季度收入資訊。二是免予報送的情形。規定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不需要納稅的從業人員的收入資訊,以及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規定》施行前的涉稅資訊,網際網路平臺企業不需要報送。三是減輕報送負擔的措施。明確扣繳申報、代辦申報時已經填報的涉稅資訊以及透過政府部門資訊共享能夠獲取的涉稅資訊,網際網路平臺企業不需要重複報送,並對稅務機關應當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稅資訊報送渠道、便捷的介面服務和政策解讀諮詢等作出規定。四是涉稅資訊的保密義務。規定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應當規範儲存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資訊;稅務機關應當對獲取的涉稅資訊依法保密,建立涉稅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此外,針對不同違法情形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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