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集團徐佐,被提起公訴!“涉案數額特別巨大,被批汙染任職企業政治生態”

據央視新聞,記者今天(1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徐佐涉嫌受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佐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徐佐利用擔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副董事長、董事長,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與他人共同成立公司,經營與中信戴卡同類的業務,獲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徐佐 資料圖

長期在中信集團任職
據檢察日報正義網,公開簡歷顯示,徐佐,男,漢族,湖北大悟人,1965年10月生人,中共黨員,畢業於昆明工學院(現昆明理工大學)金屬學及熱處理專業,大學學歷。
徐佐曾任渤海鋁業有限公司生產部檢驗員,戴卡輪轂製造有限公司質控部副科長、科長、銷售部經理、企業管理部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2007年11月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2008年4月);2013年6月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016年10月任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9年6月任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2024年4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中央巡視組將在中信集團工作3個月左右。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中央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中信集團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重點崗位人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於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
2024年6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徐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汙染任職企業政治生態
隱瞞不報家庭房產情況
2024年12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徐佐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徐佐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汙染任職企業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家庭房產情況,在幹部選拔和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道德敗壞;腐化墮落,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專案、業務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大搞“靠企吃企”,違規經營任職企業同類營業,謀取鉅額非法利益。
徐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徐佐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編輯|程鵬 蓋源源
校對|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資料圖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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