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監一庭副庭長、三級高階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兇報復,不幸遇害。湖南高院內部人士告訴南都記者,“她(周春梅)確實人很好的,現在我們也是很痛心。”1月12日晚,湖南高院釋出通報稱,周春梅參加法院工作17年來不徇私情,嚴格公正司法,多次獲年度嘉獎,一次立三等功。“我們對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難表示沉痛哀悼,對殺害法官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

拒為同鄉訴訟打招呼被殺害,同事稱“她確實人很好的”
1月12日下午,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釋出警情通報稱,2021年1月12日7時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文源街道某小區地下車庫有人被刺傷。
接警後,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法官,女,45歲)已無生命體徵。民警在現場將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歲)控制。經初步調查,向某與周某某系同鄉關係,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周某某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兇報復。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月12日,南都記者從湖南高院內部人士處獲悉,通報中的被害人確為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監一庭副庭長周春梅,該案犯罪嫌疑人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後,要求周春梅幫忙打招呼,周春梅拒絕後,向某因此懷恨在心將其殺害。“她(周春梅)確實人很好的,《中國審判》都報道過,現在我們也是很痛心。”
曾是年度辦案能手,工作之餘熱心公益
南都記者注意到,該內部人士提及的相關報道,是刊載於2015年《中國審判》第十一期的一篇文章,介紹時任湖南高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長的周春梅。文章稱,周春梅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辦案能手,全年辦案數位居全院三個民事審判庭第一,所辦案件經評查全部為優秀,且無一超審限,無一上訪鬧訪,無一因過錯被髮回、改判。“她,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準確衡平、案結事了”。
據文章介紹,周春梅出生於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的一個普通工人家庭,從小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對法律書籍尤其感興趣。1999年,周春梅法學本科畢業曾進入大學任教,擔任智慧財產權法的教學工作,2000年考取了湘潭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畢業,正趕上湖南高院公開招考透過司法考試的研究生法官,她過關斬將,脫穎而出,進入湖南高院工作。
工作之餘,周春梅還熱心公益,是湖南高院“愛之光陰”義工團隊中的一員。團隊成立於2012年1月,每年不定期開展資助、慰問等志願活動。用自發募集的愛心善款購買奶粉、尿不溼慰問福利院兒童、資助困難學生和患病兒童。周春梅說起她和同事們的善舉很是淡然,“我們微薄的幫助,也許只能解決孩子一時的困頓。但我們希望透過堅持不懈的努力,能讓孩子堅定戰勝困苦的信心;希望我們小小的善舉,能讓孩子們感受到人間的溫暖和真情。”

湖南高院稱其不徇私情,嚴格公正司法
1月12日晚,湖南高院釋出《關於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絕人情干擾 慘遭報復殺害情況的通報》。通報稱,2021年1月12日早上,該院審監一庭副庭長、三級高階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兇報復,不幸遇害。
通報介紹,周春梅法官出生於1976年1月,中共黨員,法學碩士,2003年研究生畢業後進入湖南高院,先後在紀檢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審監一庭副庭長。參加法院工作17年來,她不徇私情,嚴格公正司法,拒絕人情干擾,堅守法律信仰,勤勉敬業,多次被評為院機關優秀共產黨員、辦案能手,多次獲年度嘉獎,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審判經驗豐富,主審了多起重大、疑難複雜的一、二審、再審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評委湖南省審判業務專家。
“我們對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難表示沉痛哀悼,對其家屬表示誠摯慰問,對殺害法官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法治社會絕不容許司法權威受到暴力挑釁!”通報說。
來源:南都見習記者 馬銘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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