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前段時間引發廣泛關注的身患重病、體重一度跌至43斤的貴州大學生女孩吳花燕去世了。根據此前的報道,吳花燕父母雙亡,與弟弟相依為命。她生活上極度節儉,為省錢,長期將家中的糟辣椒帶到學校拌飯吃,很少打飯菜。高中時代的她基本不吃早餐,有時中餐、晚餐也僅吃饅頭,以致長期營養不良,23歲的她僅1.35米高,體重43斤,且眉毛脫落。

吳花燕的故事,經媒體報道後,愛心迅速湧來,短短5天,為吳花燕籌集的治療款就超過了100萬元。而在其去世後,終於將這個潛在的雷引爆了。
封面新聞報道,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下屬的9958兒童緊急救助中心,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兩個籌款平臺籌款。同時,未經吳花燕本人及其家人同意的情況下,給吳花燕開通一期二期籌款,多籌集了40萬元。
同時,一個叫“XX聽新聞”抖音賬號在吳花燕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護燕行動”之名,在抖音平臺上用二維碼收款的方式,為吳花燕籌款,併發布影片,稱45萬餘元愛心款“已將愛心親自交至吳花燕手上”。但吳花燕及親屬表示,沒有收過這筆錢。
其實,這種亂象,對於我來說,已經見慣不怪了,而且我始終認為,這是必然會出現的,因為有無數的前車之鑑告訴我們,個案救助總是容易帶來慈善負面。


個案救助為何會成為雷區?
追溯起來,上世紀90年代就發生過一起當時震動全國、影響到海內外的爭議事件,即1995年北京的社會各界救助患罕見疑難病症的山東農家少女楊曉霞的愛心活動,不到一個月時間捐款87萬餘元,是1949年以來社會對個人捐助最大的一筆。
本來一切都進展得很好,但隨後楊曉霞的家人提出:春耕快開始了,想從捐款中支出點錢購買種子、化肥。訊息立即引起社會的廣泛議論,有的捐款人表示,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管理和使用,那就把自己捐的錢收回去。人們擔心鉅額善款僅靠個人的道德而沒有規範的管理使用機制,能否保證善管、善用、善終?

楊曉霞
後來楊曉霞及其監護人、楊曉霞家鄉政府代表和北京軍區總醫院代表,三方共同簽訂了《楊曉霞救治金管理使用協議書》,隨後又組成“楊曉霞救治金管理委員會”,並聘請了兩名法律顧問和一名審計師。管委會在詳細規劃了資金使用之後,發現還結餘45萬元善款,一時間,“45萬元剩餘捐款如何善終”、“我們能用楊曉霞剩下的錢嗎”、“反思愛心捐款”等關注與探討的文章議論紛紛。最後,楊曉霞將45萬元剩餘捐款轉贈宋慶齡基金會,設立“少年兒童疑難病症科研獎勵基金”,這個事件才算徹底地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儘管此事影響巨大,但公眾似乎並沒有因此吸取教訓。25年間,無數同類事件依然照常。2014年,廣西衛視公益節目《第一書記》扶貧活動報道了貧困學生楊六斤的故事。報道說,楊六斤6歲時父親去世,母親帶著弟弟改嫁。爺爺奶奶去世後,他就住在親戚提供的空房子裡,獨自生活。他每年只能從堂哥那裡領500元生活費,常吃野菜充飢。
報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媒體將楊六斤的個人賬戶公佈在電視上,一個月時間裡收到的善款達到500多萬元。但隨即又傳出:楊六斤的親戚及鎮幹部為圖謀鉅額捐款,準備將在外的楊六斤強行接回;獲得鉅額捐款的楊六斤成為了香餑餑,善款就成為多方爭奪的肥肉。
2015年,4歲南京重病女孩柯蕾獲得捐款高達648萬多元,而父母被質疑濫用捐款,有數十名網友聯絡組織起來,準備以“詐捐”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柯蕾父母返還善款。
從楊曉霞到楊六斤、柯蕾,也包括從羅爾事件到去年德雲社弟子的個人求助。個案是很容易引起公眾共情,但正是由於共情蜂擁而至,短時間內善款暴增乃至過剩,反而成為了問題,也最容易被人利用。
我們需要明白的是,公眾現階段的慈善參與,絕大多數都是情感衝動下的行為,這些個案往往都是觸發了公眾的情感,然後動情之下促成關注和捐助。這種情況下,情感與理智之間就會發生失衡,公眾不會去思考這種直接給個人的善款如何監督監管的透明問題,同時也不會去辨識資訊的真偽。
就此事件來說,還有一個公眾應該保持警惕性的是,在類似抖音這樣的目前並不是指定的20家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之一網路中,單憑一個二維碼、一個銀行賬戶,不要輕易獻愛心。這樣的愛心款根本就沒有任何的監管措施,大機率會被利用乃至詐捐的。


善心是解決個人問題還是社會問題
大家都應該還記得2018年1月一個雲南山裡的孩子,頭頂風霜上學的照片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被稱之為“冰花男孩”。圖片走紅後,也引發公眾的善心一片。
雲南官方1月9日釋出通報稱,將由雲南省青基會和昭通市青基會統一接收捐助,並用於救助當地更多的貧困學生。把首筆10萬元的捐款交予“冰花男孩”的所在學校及附近位於高寒山區的學校。而據報導,“冰花男孩”現場領到了500元暖冬補助。

但這時候,很多人就炸了,質疑為什麼沒有全部的錢給他和他家人。在看到“冰花男孩學校獲捐10萬,81名學生每人發放500元的暖冬補助”新聞後,認為錢沒有全部給這個孩子的家庭和個人,孩子僅得500元,就開始罵當地政府和慈善機構了。
沒有全部給冰花男孩,被公眾責怪;全部給受助人及家庭吧,卻容易上面提到的案例狀況,面臨被濫用捐款的事情,似乎陷入了死衚衕了?
其實不然,從公眾與社會角度,其實面對這樣類似的個案的時候,應該都往前一步想:我們到底是僅僅為了幫助這個被已經全社會看見的人,還是為了幫助一群類似困境卻很難被一一看見和關注的人?到底是為了解決某個個人問題,還是想幫助解決某個社會問題?
長期以來,中國對於公益的瞭解,總是停留在給錢給物的層面,雖然大家都知道“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但在現實中,人們總是不能或不知道遵循這個理念,還是希望直接給錢,希望他們馬上就改善生活。
確實,“授魚”很方便快捷,但是後續的問題誰來解決?尤其是為什麼楊曉霞、楊六斤、羅爾女兒可以獲得這麼多善款,另外一個人同樣的境遇,享受不到呢?
以“羅爾事件”為例。羅爾以他媒體人的寫作能力,很快引起了關注,然後大量的錢彙集到他個人賬戶裡,最後以至於失控,完全超出需求。這就是善款給個人的最嚴重也是最容易出現的後果,也很容易導致公益資源分配的失衡和不公平,無數更需要幫助的貧困白血病兒童或許正在絕望之中。

再說“冰花男孩”,試問,難道把這個30多萬都給這個孩子一家就是解決問題的嗎?這樣製造一個個體和家庭暴富就是合理,能解決問題的?所以,在後來也有人瞭解到,其實冰花男孩家庭經濟狀況在該村屬於中上等水平,不屬於低保戶,此外他父親名下有兩輛車,一輛是北京現代小轎車,另一輛是五菱榮光面包車。因此又有些人開始略感上當受騙的感覺。所以這也更加證明,個案救助不應該是公益慈善的常態。
而我當時就在大家上評論認為,公眾對於“冰花男孩”愛心捐助,也走入了誤區,這其實才是正確的做法,也避免了後面出現負面乃至狗血事件。
當然,共情觸發愛心,這是人之常情,說明了這個社會的溫情,值得欣慰。我們也不能要求所有的公眾都具備良好甚至專業的公益慈善識別能力。所以這個時候,就是發揮慈善組織價值的最好的時刻了,否則要你何用?
可惜的是,像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9958兒童緊急救助中心這樣在行業內有著很好影響力的機構和專案,從媒體報道的資訊來看,確實是存在問題的,也說明了公益行業目前並不能充分地響應社會的需求,甚至可能還會影響到公眾對公益行業的社會信任。

慈善組織介入的正確姿勢
這些年熱點事件回過頭來看,其實還是冰花男孩的處理是合理的妥當的。在事件出來後,雲南當地的青基會就發起了籌款,但在籌款主頁裡,就明確了這個專案的籌款,就是為群體而募款的活動,這個公益活動叫“青春暖冬行動”,是要號召社會愛心人士,透過雲南青基會為孩子們捐贈愛心善款,幫助他們溫暖過冬,不是給一個人。收到善款後青基會將以每名孩子500元的補助標準給予困難孩子一次性的“暖冬補助”,並及時通過當地團縣委將溫暖的愛心送達到急需孩子的手中。
在雲南青基會官網上,專案的進展和籌款來源明細都有日常更新,透明度上是方便公眾監督的。這也說明,500元是籌款時設定的,同時籌款的目標也不是為了“冰花男孩”,而是類似情況的孩子們都可以享受到的關愛,並沒有違背捐贈者意圖和更改用途。

這其實才能夠最大化地解決社會問題的對策,而不是僅僅解決了某個個人的問題。而如果在吳花燕的情況被公眾知曉後,是發起為類似的困境群體募款的公益專案(比如解決貧困兒童營養不良的專案),在設定一個合理的能夠保障她治病費用以及她們姐弟倆生活的額度後,剩餘的專案資助其他同樣情況的女孩。
吳花燕是可以作為專案典型案例來重點呈現,作為這個群體的代表的方式,而籌到款的將是服務於更多類似困境中的女孩,這樣才能做到將有限的公益資源,讓更多同類人享受到,維護公益的公平,讓社會愛心最大化。
所以,中國公益行業需要更努力,並且要反思,即為何這麼多年來,在如此多的教訓面前,公眾的善心依然一次次地被利用傷害?為什麼他們總是習慣選擇把錢捐贈給個人賬戶而非公益組織?公益組織為何沒有成為其中最關鍵的緩衝,讓公眾的愛心透過專業機構,最大化地實現善款的規範、透明、有效使用,使更多人受助者受益?這些問題不能只怪公眾的認識不到位或無知,而是要反思自身問題並改進。
全行業都應該努力倡導、推進個案救助募款向專業慈善組織募捐、善款管理的規範化發展,建設更便利公眾參與善款監督的渠道和流程,全程公開、透明,讓慈善組織更具公信力,讓公眾能放心地將善款交給專業公益機構,並積極參與善款監督,構建一個良性執行的公益生態。如此,對於受助人和捐贈人都是一種保護,也才能避免消耗和傷害社會愛心的事件一再發生。
大家一週閱讀排行榜
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