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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南加州多家醫院和診所陸續推行新政策,對未能按時赴約的患者收取額外費用,包括遲到費(Late Fee)、缺席費(No Show Fee)和取消預約費(Cancellation Fee)。

有醫療機構表示,此舉旨在減少資源浪費,提高醫療服務效率。
然而,部分患者因未提前明確獲悉相關政策,在遇到突發情況無法準時就診時,不僅被收取額外費用,還面臨重新預約的困境,引發不少爭議。
南加華人郭女士近日在工業市(City of Industry)一間診所預約了超音波檢查,但因交通延誤遲到了約10分鐘。抵達診所後,她被告知不僅需繳納30美元的缺席費,且由於醫生已提前下班,即便交費也無法完成檢查,需重新預約。

郭女士對此表示不滿,稱診所未提前告知遲到可能帶來的額外費用,而她的預約時間為下午4點10分,診所正常下班時間為5點,醫生為何能提前離開?她質疑診所是否合理安排了醫生的工作時間。
此外,診所前臺聲稱曾在她遲到時多次撥打電話確認是否前來就診,但郭女士提供手機記錄證明,她並未接到任何來電。當場交涉後,前臺撥打她的電話,鈴聲才響起,而此時已是4點25分。

更令郭女士憤怒的是,診所明確表示,即便她當場拒絕支付30美元,下次重新預約時仍需先繳費才能接受檢查。對此,她質疑道:“我已經到場,只是遲到了,最多該收的是遲到費,而不是缺席費。更何況,醫生提前下班,導致我即使交錢也無法完成檢查,這是否合理?”
針對郭女士的投訴,有媒體聯絡了該診所,前臺工作人員回應稱,診所確有明確的預約及缺席政策,患者在預約時都會被告知相關注意事項,並記錄在病人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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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改期需提前24小時通知,否則需支付30美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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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需提前到場:超音波檢查須提前20分鐘,CT或核磁共振需提前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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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患者遲到,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能完成檢查,若無法檢查,仍需支付罰款

工作人員還補充,診所通常會在預約前一天撥打電話或留言提醒患者就診時間。
然而,郭女士對此表示,她從未在預約過程中被明確告知額外收費標準,前一天也未接到診所電話提醒,更沒有在遲到時收到前臺所稱的“確認來電”。此外,醫生提前離開導致她即使繳費也無法檢查,更加劇了她的不滿。
這個話題在社交平臺上也頗有爭議:





醫療專家表示,近年來,各類醫療機構為了提高運營效率,對遲到或缺席患者設立罰款政策已較為常見。然而,收費標準和執行方式需公開透明,並提前告知患者,以免引發糾紛。患者在預約醫療服務時,應主動向診所確認相關政策,避免因遲到或無法赴約而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若患者在就醫過程中遇到類似糾紛,建議可向醫療監管機構或消費者保護組織反映情況,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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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華人生活網
平臺:加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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