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被關了半個月小黑屋,想寫點文字也無處發表,何況,這些文字也不見容於負責審查的大爺大媽,抑或是機器人大哥。但猶豫再三,還是覺得,一個時代,一場運動,一個民營企業家的命運,該有點文字作為記錄,多少年以後,我們回想起來,也算是法律人的良心的交代吧。
10月23日,我的當事人吳增明死在了湖南赤山監獄,時年六十有二。本該頤養天年的年歲,卻經歷了莫名其妙被定黑,被刑訊,被重判,沒收全部家產,乃至獄中患重病而不給保外,最終只是成為這個時代的一粒塵埃。我難受得幾天都說不出話來。但他的命運,又確實不是個例。
株洲曾有一位民營企業家姜某,一審被定黑,被重判,二審經我辯護後全案去黑,“實報實銷”。吳增明家人正是經劫後餘生的姜某介紹而來,委託我作為辯護人。當時與吳增明一同被定黑的,還有另一位曾與他合作開發樓盤的許愛民。兩人十餘年前有過商業合作,但早已分道揚鑣,各幹各的。
記得最初會見他時,從他帶著濃重湘音的斷斷續續的敘述中得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他被刑訊逼供,遭受了各種屈辱,甚至以他女兒作為威脅。因為當地辦案機關不希望我當他的辯護人,所以不久以後,透過威逼利誘,讓他解除了對我的委託。我後來是透過另一位長沙律師,曲線獲得他再次委託,而重獲辯護權的。
我當時不知道的是,同案犯許愛民被刑訊得更慘,在指居期間幾乎被要了半條命。而且,他自己委託的律師被勒令解聘,法援律師又被他斷然拒絕,導致作為涉黑案第一被告人的他,庭審中全程沒有辯護人,不得不自己給自己辯護,他獨自在庭上控訴刑訊逼供的慘無人道。這也為此案不太樂觀的結局埋下了伏筆。
記得是2021年4月下旬吧,我們在醴陵法院借用的株洲中院開了十天的庭。吳增明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是關於環洲服飾城經營期間,公司與商戶及客戶發生的一些矛盾糾紛。此類糾紛和矛盾,其實在早年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全國各地,都有發生,很多還都是對方挑起事端後員工的被動防禦,但在掃黑除惡的大背景下全部被上綱上線。
這個案件中其實沒有一個無辜群眾或百姓,都是早年跟他或者公司有過矛盾和利益糾葛的競爭對手、商戶、被管理者、債務人或者理虧的事主,把那些案件單獨掰開了揉碎了質證,沒有一個罪名是能成立的。吳增明本人的為人,應該說強於在座的絕大多數人,他從未乾過任何傷天害理的事情,最多就是個精明的生意人。所以我跟長沙的甘律師一起做的無罪辯護。開庭的效果也還是不錯的。

客觀地說,作為市場的管理主體,吳增明等人的問題最多就是民營企業不規範造成的一些治安和民事糾紛,並沒有什麼重大惡性事件,有很多事情也是發生糾紛後吳增民事後知道的,甚至是虧也吃了錢也賠了,要不是這場所謂的專項鬥爭,連像樣的刑事個案都立不上。可是,特殊時期,重判加沒收全部財產成了大多數涉黑案件中民營企業家的劫數。
吳增明特別信賴改開政策和市場經濟,信賴政策主導下的共富模式,所以壓根兒就沒有想過會有一天遭此厄運,沒做任何財務安排。他把自己幾乎全部的資產都投入到了房地產中,沒想到他名下及家庭成員名下的所有動產不動產都被係數沒收,就連打入律所的律師費也被檢察機關寫入起訴書,差點成為“黑財”。
一審判決書最為詭異的是涉黑的四大特徵只寫了三個,這是個硬傷。二審辯護人趙德芳律師發現這個問題後,去跟中院溝通開庭,得到的答覆是不開庭。那時全國所有涉黑涉惡案件二審都是不開庭的,即所謂的“一審終審”,連救濟的途徑都沒有。我曾說過中國民營企業天然具備涉黑四大特徵中的三個,這是個套套邏輯。所以該案二審書面審就維持了原判。

吳增明對於二審的結果顯然是不滿的,但那時因為疫情所限,我並沒有太多會見他,都是隔著螢幕聽他訴說內心的憤懣。我自己也很感慨,當初判姜某不構成涉黑的那位法官,如今卻連開庭審理的勇氣也沒有,形勢比人強啊,結果並不是某個人所能決定的。許愛民的憤怒更為明顯,他在裡面寫了幾萬字的控訴,他還想著有一天可以翻案。
吳增明服刑後,因為我沒有代理申訴,沒有去獄中會見過他。他女兒一直在給他申訴,但結果當然是強差人意,連一個值得安慰的訊息都沒有。2022年夏天,可能由於天氣炎熱,吳增明在赤山監獄勞動過程中患上了熱射病,而且久治不愈。他的身體每況愈下,高血壓、糖尿病、腦梗、心臟病、器官衰竭,各種疾病纏繞著他,導致他數次病危。

可能由於吳增明所判的罪名涉黑,儘管病情嚴重,赤山監獄並沒有批准其家屬保外就醫的申請。後來,赤山監獄認為吳增明符合保外的條件了,發函給株洲市司法局,要求反饋社會監管的調查結果,株洲市司法局又消極應對,導致吳增明還是得不到保外。他的病情越來越嚴重,等到監獄方不再強求株洲司法局同意,再次主動給他保外時,他已經病入膏肓,已經到了彌留之際。
2024年10月18日,吳增明女兒給我打電話,說她爸爸人在長沙中心醫院ICU,估計撐不了幾天了,家屬想去見最後一面。監獄方開始不同意,10月20日才勉強答應只能進三位家屬,分別是吳增明的妹妹、老婆和女兒,每個人一分鐘,而且得依次分開進。家屬感覺卑微到一點尊嚴都沒有了。臨終告別就一分鐘,而且面對的是深度昏迷的病人,有什麼危險性!
2024年10月23日,吳增明的ICU溘然辭世。我覺得他最後走的時候,是死不瞑目的。自己的冤案未能看到翻案的機會,本來幾十億的財富如今已經是家徒四壁,老婆胃癌在化療,女兒四十多歲了還單身,揹負著法院要執行的鉅額債務。而且對於在獄中患上熱射病並最終不治,監獄方和司法局始終推諉,根本不給一個說法!

2024年10月28日下午,我專程去了湖南省赤山監獄一趟,見到了負責此事的滕科長。他雖然看了我的律師證,也透過與吳增明女兒溝通知道她委託我去跟他們要病歷影印件,但仍然藉口沒有書面授權,不跟我談此事,說要跟領導彙報。他的辦公桌上,赫然放著一份蓋章的關於吳增明死亡的輿情彙報。或許,在他們眼裡,穩控確實更為重要一些。
10月31日下午,在我的反覆要求下,赤山監獄委派滕科長赴長沙與我跟吳增明家屬談複製病歷的事情。當時在場的除了赤山監獄的兩位工作人員、吳增明老婆和女兒之外,就只有益陽市人民檢察院的一位法警李某,株洲市司法局連人都沒有派。滕科長說,全部病歷都影印給檢察院了,而李法警卻代表檢察院說只能看不能複製。幾百頁的內容,我又不是最強大腦,我是能背下來怎麼地?
一個人因在監獄患熱射病而最終不治身亡,家屬只是想要病歷影印件,來判斷他的死是否跟監獄管理有因果關係,就這麼簡單的一個訴求,一個星期來不斷扯皮,說這是服刑人員檔案,不能影印,監獄方卻把整套病歷資料給了檢察院。檢察院派一個法警來保衛影印件不被家屬拿走,各種製造障礙,哪有半點誠意?人名,在他們眼中如同草芥。
餘華說,“作為一個詞語,‘活著’在我們中國的語言裡充滿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來自於喊叫,也不是來自於進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都說時代的一粒灰塵,落在一個凡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多年以後,我們回顧這段歷史,該如何來評價這個時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