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牛仔帶我去打獵

書接上文。

那一次去美國,其實並沒有打獵的安排,湊巧遇到了美國的打獵季,又湊巧老麥家的牧場足夠大,到了秋季,自然就成了獵場。跟著美國牛仔,在他的自家後院打獵,這種事情,可遇不可求,對我來說,一輩子大概也就一次,事後我寫了這篇流水賬,一晃好幾年了,居然從來沒有在公眾號發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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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麥拍了拍我肩膀:“既然你要和我去打獵,那咱就先試試身手吧!我家裡有幾十只槍,你喜歡用什麼型別?”
好在我已經有點經驗了,老神在在地說:“一般的Rifle 、Shotgun 就可以了,我不講究品牌。”講這話的時候心有點虛,因為我只對軍用槍械比較熟悉,但對美國的民用槍支並不十分了解。老麥看我還知道一點點,眼神還是亮了一下。  
早飯後,略作休息,老麥夫婦就扛著一堆“傢伙”一起帶我們去靶場。

男人、女人、槍和獵狗–牛仔的生活

老麥的狗叫Dragon()是一隻獵犬,已經12歲的它,體力已經大不如前,但是看到老麥拿槍出來,以為要帶它去打獵,就異常興奮,似乎激活了它食肉動物的本能。龍亦步亦趨地跟著老麥,但等了很久還沒有出發的跡象,就懶洋洋地趴在那裡,很失望的樣子。
老麥家的彈藥多得有點讓我吃驚,目測他的彈藥可以武裝一個排的兵力,我又忍不住胡思亂想,這要是打起仗來,美國可到處都是訓練有素的民兵啊。
“怎麼啦?”老麥看我的表情有點小小的吃驚。
“你家的彈藥真是太多了!”
“不算多啊,”老麥不以為然地說,“我們鄰居、朋友家裡的彈藥都比我多呢。”
看來,子彈對美國西部的老百姓來說,就像大米對於我們中國人一樣,是生活的必需品。
相比手槍,我更喜歡步槍,沉甸甸的金屬質感,天然的木質紋路,端在手上有一種不可言喻的感覺。    
扣動扳機後,你會感覺時空瞬間凝滯,火藥在槍膛中的爆炸聲和槍的後坐力,順著槍托傳到我的耳朵、手臂和腋窩,好像喚醒了藏在內心深處的本能。
開始射擊之前,老麥展示了全套的動作,老槍手就是這麼熟練和舒展,一招一式都讓你感覺,槍似乎是老麥身體的一部分,也是他生活的一部分。牛仔的祖先來西部拓荒,不僅要時時刻刻面對野獸的攻擊,還得保護家人不受“壞人”的傷害。槍不是選擇之一,而是唯一的選擇!
接著老麥就手把手指導了一下我,第一次來美國牧場我對什麼都好奇,大約和老麥合影了20張以上的照片。
後來老麥取笑我說:“你要是再拍我可要收費了!”
那是我第一次去美國,第一站是洛杉磯,現代化程度在某種意義上還不如上海,也許是美國電影和美劇看多了,對洛杉磯的街景也沒有太大的感覺,至於語言環境,學了這麼多年英語,早就沒有陌生感了。但是到了老麥的牧場,我才似乎能體會到劉姥姥進大觀園時的心情,那確實是對什麼都感到新鮮。
一切準備就緒,老麥在50米開外的地方貼了一張槍靶,我開始射擊!在靶場射擊和在老麥的牧場,體驗完全不一樣。在射擊場,顧客交錢,商家提供服務,一切都按照流程,有嚴格的空間和時間限制。而在老麥的牧場,天大地大,和朋友一起在如此開闊的美國西部,透過聊槍,玩槍,似乎可以短暫得融入美式牛仔生活。
果然名師出高徒,這五發打得不錯,要知道,這可是30米開外的距離啊,晚上應該有機會去跟班打獵了。老麥很細心,特意把這張靶撕下來,對我說:“給,留作souvenir(紀念品)吧。”對我這個遠道而來的中國人來說,這確實一個最好的紀念品。    
老麥的私人領地有幾千畝,他說運氣好,獵到鹿也不是難事,吃過晚飯先跟他出去踩踩點,走了一圈就發現,其實他的私人領地大部分處於原始狀態,甚至還可以看到一些大型動物的屍骨。
老麥說:“如果不下雨,我喜歡在晚飯後去牧場走一圈,一般一次走個把小時,走累了,我喜歡一個人坐在草地上“meditate”(冥想),望著頭頂深邃的星空,聽著自己的呼吸聲和遠處傳來的群狼的叫聲,我感覺那一刻可以和上帝溝通。”
摩門教的精神世界,我實在理解不了,他說什麼,我就聽什麼,不接話。摩門教徒的特點,瞭解的人心裡有數,我就不展開說了。
如果有興趣,可以看一個喜劇音樂劇《摩門經》(The Book of Mormon),該劇於2011年首次上演,獲得託尼獎最佳音樂劇。它至今已經獲得超過5億美元的收入,成為有史以來最成功的音樂劇之一。
美國中西部人煙稀少,幾乎沒有工業,能見度非常高,根據我的個人經歷,美西星空的燦爛程度,僅次於青藏高原。
老麥和我們幾個人埋伏到一個小倉庫裡,守屋待鹿,能不能守到鹿,只能拼人品了,但運氣不好,等了好久都沒啥動靜。
“我去別的地方碰碰運氣,”可能是獵人的第六感來了,老麥說,“你們留下繼續等待機會。”
他自己帶上獵狗和槍,開著他的皮卡去其它地方尋找機會。
外國人也可以購買猶他州的狩獵證,但鹿屬於big game,手續更加複雜,因為配額有限,可能還需要搖號。
猶他州的政策原文如下: If you're going after big game like deer or elk, you'll need an additional permit besides the base license. Permits are awarded through a draw system due to limited quota.
如果在私人領地,有本地人陪著,就屬於一個灰色地帶,到底是誰開槍,只有自己人知道。但到了公共地區,萬一被執法人員抓個正著,那就茲事體大了。
況且,留在牧場還是有“守屋待鹿”的機會,兵分兩路是最好的選擇,於是,我就跟著老麥的兒子,在牧場守著。
打獵和釣魚一樣,誰都不能保證每次都有收穫,享受過程才是打獵的精髓,等待和追尋獵物的過程中的期盼、失落、滿足只有當事者才可以體會。
第二天早上,我睡了一個懶覺,剛吃完早飯老麥已經滿載而歸了,真是神一樣的男人。  
在以前,尤其是西部拓荒時代,打獵首先一種生產活動,其次才是娛樂,那時候美國經濟還不怎麼發達,如果能打到幾隻鹿或 ELK(麋鹿道像牛肉,比鹿肉好吃),一家人冬季的葷菜就有著落了,所以那時候男人如果不會打獵,首先直接影響一家人的伙食標準,而且影響到男性魅力,連討老婆都成問題,進而影響到傳宗接代,茲事體大啊!   
時過境遷,對現在美國人來說,打獵主要是一種娛樂和精神享受了,單純算經濟賬,現在打獵基本是要倒貼的。某些州一年的hunting license 就要六七十美刀,甭管你能不能打到獵物,每年都得交。根據每個州的法律不同,針對某些獵物你還得去購買指標,甚至要去搖號。得到配額後,你打到一隻麋鹿或黑熊之類的大型動物,就要主動向州政府報告,並上交一定費用。現在美國打獵都是動輒開V10、V8的皮卡或越野車,拖著ATV,出去一晃就是一兩天,汽油、彈藥消耗都很大,還不一定都能打到獵物。
來美國的前幾天,我還身處樓高車堵的大城市,身邊的人盯著手機,掛著微信,刷著抖音,逛著拼夕夕,現在卻和美國牛仔混在一起,眼前橫著一隻血淋淋的鹿,這反差夠大吧?這就是旅行的魅力,可以讓人在短時間內,從完全不同的時空環境之間完成切換。
我們和老麥一起把獵物轉移到老麥的Barn(草倉),然後把獵物懸掛在Barn的橫樑上。我問老麥,為什麼不切割以後儲存到冰箱裡?
老麥哈哈一笑:“難道這裡不如冰箱嗎?入夜之後這裡很冷,而且透風,放幾天之後,鹿肉就會自然風乾,想吃的時候用刀子來割一塊就行了。”
沒想到老麥處理獵物的方式也是這麼傳統,用他的話說,他小時候就看爺爺這麼處理獵物。這和中國江浙一帶曬醬油肉倒有些相似,只是我們曬的是小塊肉,而老麥晾的是一整隻幾百斤重的鹿。
今天的流水賬就寫到這裡,各位週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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