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法拉盛市中心緬街一直存在無證攤販在路邊售賣來路不明或自己捕撈海鮮的現象,紐約州環保廳(DEC)環境保護警員收到舉報,29日在法拉盛長島火車橋下沒收非法海鮮攤位,並逮捕一名華裔攤販。

兩名環境保護警員當日上午在法拉盛緬街交40路附近的長島火車橋下人行道上,發現一名華人攤主正在售賣海螺,警方對攤主進行問詢和調查,這些海螺來路不明,攤主沒有合法執照,也沒有出具身份證件。兩名警員將該名攤主逮捕並沒收一整箱的海螺。攤主被警方押入環保廳警車的副駕駛。
圍觀民眾稱,法拉盛市中心緬街兩側的人行道上售賣一些海鮮非常常見,這些海鮮攤主很多,包括售賣魚類、藍蟹、海蚌、貝類等,以往也有紐約州環保警員根據舉報不定期來檢查,沒收來路不明或不符合法律捕撈的海鮮,並開具一定數額的罰款。像此次直接將攤主逮捕還是少見。
根據州環保廳統計,全州環保警員和調查人員在2022年共接聽2.56萬個舉報電話,處理了近1.38萬起罰款或逮捕案件,這些案件涉及非法售賣海產、偷獵鹿、非法採礦等。根據當局對釣魚及捕撈海鮮的法規規定,紐約州海域及沿海水域,對海螺捕撈不需要休閒娛樂許可證(recreational permit),沒有禁捕期,每人每天最多可捕24個海螺,海螺大小則有限制,更多詳情可訪問www.dec.ny.gov/outdoor/7894.html檢視。
來源 | 僑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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