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華男外州開餐館僱無證客上班發現金工資被查!或被驅逐出境

NEWS
無論什麼身份都不是犯罪的理由
美國檢察官羅傑·B·漢德伯格宣佈,佛州傑克遜維爾(Jacksonville)的38歲華男柯某(* Ke,音譯)於上週四(6日)承認成立商業企業以逃避移民法的規定。
根據認罪協議,柯某在佛州蓬特韋德拉海灘(Ponte Vedra Beach)擁有2家餐館。

他承認僱傭了非法居住在美國的人在餐館上班。這與聯邦法律相反,柯某沒有要求員工提供檔案來證明他們可以合法在美國工作。
與此同時,他的搭檔鄭某(* Zheng,音譯)也被捕了。
司法部門指,柯某將其中一所自己的私人住宅給餐館員工作宿舍。在那上班的無證員工都是包吃包住的,柯某還會為員工提供每天往返於宿舍和餐館的免費穿梭巴士。
另外,他都是以現金的形式給員工發工資,這些錢也並沒有報稅。
柯某的認罪協議描述,平時用一輛白色麵包車並將員工送到餐廳上班的情況。
協議還描述了調查人員與麵包車和房子裡的人交談的情況,並被告知——至少兩名瓜地馬拉男子和一名尼泊爾女子——他們是非法入境美國。
與此同時,柯某也沒有要求工人提供I-9表格等就業授權檔案來驗證他們的合法工作身份。
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規定,I-9 表格可驗證在美國受僱的個人的身份和就業許可。
美國移民局表示,僱主必須為每一位新員工填寫 I-9 表格,包括公民和非公民。該機構補充說,僱員和僱主或授權代表都必須填寫該表格。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表示,員工必須證明其工作許可並出示可接受的檔案來驗證其身份和授權。
該機構表示,聯邦法律要求僱主核實工作資格,以防止企業剝削無證工人。
該案件由國土安全調查局和邊境巡邏隊調查,聖約翰斯縣警長辦公室協助調查。美國助理檢察官 Arnold B. Corsmeier 負責起訴。
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稱,柯將面臨最高五年聯邦監禁的刑罰。該部門表示,量刑聽證會尚未安排。
無論柯某將面臨何種刑罰,對他來說,最大的懲罰可能是被驅逐出境,因為他出生在國內。去年,一名調查人員對柯某提起刑事訴訟,指控他是一名合法入境的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因此能在美長久立足。
但柯簽署的認罪協議承認,如果柯被起訴,他的綠卡身份可能會受到損害。認罪協議中對可能處罰的細目包括最高五年監禁、最高 25 萬美元罰款以及最高三年的監督釋放,這也涉及柯這樣的非公民面臨的風險。
協議指出,“罪名成立還可能對被告現在和將來在美國移民的身份產生不利影響,並可能導致其被驅逐出境。”
點選關注影片號
更多精彩新聞
點選閱讀原文下載華人168app
HUAREN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