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聯邦法官近日作出裁決,要求川普政府允許約1.2萬已獲批准的難民進入美國。
據報道,這一決定駁回了白宮此前的論點,即如果這些難民在2月初之前未能抵達美國,他們的入境資格可能會被撤銷。
司法部曾主張,先前的法院命令只要求政府接收約160名在2月3日前計劃抵達的難民。然而,地區法官懷特黑德(Jamal Whitehead)駁斥了這一解釋。

“這不僅是對文字的誤讀,還需要憑空想象出文件中根本不存在的內容,”懷特黑德在判決中寫道。“令人驚訝的是,一份用平實直白語言列出三項具體標準的司法命令,其含義竟會產生如此大的爭議。”
事件起源於總統川普1月20日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宣佈無限期暫停美國難民援助計劃(USRAP)。
該計劃自1980年由國會設立,旨在為因迫害、戰爭或自然災害逃離本國的人提供保護。此後,多個信仰難民援助組織於2月提起訴訟,認為該行政命令繞過國會程式,因而非法。


儘管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總統在決定允許誰入境方面擁有廣泛權力,但法院同時也要求聯邦政府繼續處理那些在行政命令釋出前——即1月20日之前——已經“安排並確認了赴美行程”的難民案件。

司法部試圖為這一群體設定一個兩週的“最後入境期限”,即只有在2月3日前能抵達美國的難民才符合條件。
然而,難民援助組織則認為,法院命令要求的是“安排”而非“完成”旅行。懷特黑德法官對此表示贊同。
第二名法官禁川普政府援引《外國敵人法》
週二,一名聯邦法官阻止了川普政府驅逐一批被拘留在紐約南區的外國人。這些人是根據總統川普此前援引《外國敵人法》釋出的宣告而被扣押的。

地區法官赫勒斯坦(Alvin Hellerstein)在一份長達22頁的裁決中指出,川普在今年3月釋出的總統公告,命令立即驅逐一批委內瑞拉移民,超出了1798年《外國敵人法》的授權範圍。川普政府依據該法律驅逐他們,聲稱這些人屬於“Tren de Aragua”犯罪團伙。
《外國敵人法》規定,總統在與他國正式宣戰,或當外國政府對美髮動“入侵”或“掠奪性接納”行為時,有權拘留或驅逐相關外國人。

但由前總統克林頓任命的赫勒斯坦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川普政府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存在戰爭狀態、入侵行為,或任何形式的掠奪性入侵。
因此,他寫道:“總統的公告並未有效援引《外國敵人法》。”
這項裁決使赫勒斯坦成為第二位否決川普政府試圖使用1798年法律驅逐特定委內瑞拉移民的聯邦法官。近幾周來,全美範圍內對川普援引該法律的合法性提出了廣泛質疑。

該判決也是對最高法院上個月一項裁定的回應。當時最高法院允許政府依據該法進行驅逐,但強調:受影響的委內瑞拉移民必須獲得通知權,並有權在其被拘留所在地透過人身保護令程式,對自身的拘留和即將執行的驅逐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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