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年的遇到老屋拆遷

國內的三十晚上,我這邊早上,剛拿起手機準備給家人拜年,突然看到大哥的媳婦噼裡啪啦給我留了一通言,對我各種指責,說不要管家裡的事情,不要在群裡亂說。要“家和萬事興”,不要讓人笑話。
不讓人說話的人,大抵都有些見不得陽光的事不想讓人知道。這位晚輩平時丟下孩子不管,讓其留守在家,讓我大哥大嫂帶,家裡要拆遷了,就積極主動地跑回去,好像是維護公公婆婆和家庭的利益來了。一個晚輩,大過年沒大沒小,也不拜個年,反而衝我一頓指責。我當然沒有好氣,自然也不會聽她胡說家裡的事。我不但在家族群裡說,我索性把範圍擴大,我不如在公眾號上說一下,作為我的新年開篇。
寫此文要花很大勇氣,但是我左想右想,還是決定發出來。不為別的,如果不發出來,我老為母親受自家兄弟欺負憋一口氣,我會再次憋出病來。
常言道,家醜不可外揚。我根本不想說這些,但是忍了幾十年為什麼還是要說?出於家庭和諧的考慮,一直忍著不說,結果讓人有恃無恐。一個家族中是有惡人的,而他們像毒瘤一樣的擴張,侵害,是因為善良的人出於投鼠忌器造成的沉默。沉默造成了縱容,縱容使得事情惡化。最後,隱忍的人氣出了病,作惡的人更加囂張。我決定像魯迅先生說的那樣,一個都不原諒。我決定和自私冷漠甚至殘忍的親屬斷絕任何關係。
此事說來話長,我可能會分幾次說完。我先說其中一部分。
我上面說的大清早收到的這電話,涉及到我們家已經拖了一年多的拆遷事宜。人性經不起試探,為了一點錢,有的人就像鯊魚聞到血,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我算是大開眼界了。
當然,上述這位晚輩還不是最糟糕的。最讓我傷心和憤怒的還是兩個哥哥,和負責處理這個問題的村領導。
我們家在安徽桐城,靠近舒城那邊的山邊,由於開礦,我們祖祖輩輩的老房子需要拆遷。此事早有聽聞,但是什麼時候我不知道,也根本不關心。我最擔心的是年事已高的母親如何安頓。她一直住在老家,我這邊她沒法過來。只有我回去看她,並希望給她一個好的安頓。我的想法是給她買個小一點的房子,或是租一下,因為她和大哥在一起矛盾很多。我們在外的花了錢,又得折騰,最終還是受不完的氣。但是老家附近的小鎮,連個像樣的中介也沒有,我們人在遠方根本沒法找到。哪怕房子多得很,賣都賣不掉,但聽說你外地的,就跟你漫天要價,毫無市場概念。我和我姐姐找了很多人去問。
另外,極為蹊蹺的是,有幾條線索,後來就聯絡不久就斷了。為什麼斷了?後來才有人說是我二哥在背後刁難。這是我的猜測:老母親這麼大年齡,找地方住。而二哥在那邊混了一輩子,說家裡幾套房子。老家的房子本來是空的,但也不給拆遷的老母親搬過去。怕是我們在外租,他人知道丟人。他想用自己這套還是我當年借款給他做的眼下閒置的房子,一雞三吃四吃五吃,達成多種目標,最主要是騙取本屬政府撥給我母親戶頭的拆遷款。
我很早就不想有這種扯皮,多次表示,我每年只有十來天假,家裡人能不能幫我配合一下,幫老人辦個護照和簽證,這樣我可以回去接到我這邊來,但是沒有人願意做這事。一年一年拖下去,母親都96了,再也沒法出遠門,只有我回去看她。當然這事我肯定有很大責任,假如趁她還能走動的時候跑回去辦這事,把時間計算好,就沒有後來這些問題。
2023年底,由於疫情結束,旅行開放,我終於可以回家。人還沒有回去,二哥就遞給我一份檔案,要我回去找一下僑聯。檔案說的是拆遷中僑眷的房屋需要妥善安排,保護權益等等。我說這也好,我這不正為母親的房子著急嗎?我還以為會跟城市一樣,拆一套起碼會賠你一套,甚至按照人口去補償,正好可以解決我母親和大哥在一起摩擦的問題。根據我二哥找來的檔案,僑眷房屋拆遷要妥善安置。當然,僑聯的領導為人非常友善,此事很幫忙,立刻就給簽了字,蓋了章,帶給處理此事的下面的部門了。我以為應該事情差不多了。
我想得太天真。農村基層做事,深不見底。
但比它更深的只有人性的幽暗。
後來我才發現,二哥搞這一切,其實就是為了給母親單獨立戶,然後家裡”男丁“可以分錢。他跟我這種暗示,我沒有理睬,我說我不要農村拆遷的一點錢,只要大哥把母親安置好,我不會找他要半分錢。這是我唯一的要求。由於我在國外,而二哥一輩子在附近小學當老師或者書記,熟人到處都是,對政策比我熟,他說很快就要拆,所以母親的安頓成了迫在眉睫的事。
大哥沒有他這麼“精明”,所以只是表示,母親不要”卡“(桐城土話,意思是捆綁)在他一起,要弟兄姐妹輪流。任何喝過母親奶水的兒女都有義務贍養。可是他又不說從自己開始,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要是母親在哪家“走”了,作為輪到最後一個的他就賺了。我說要不我開始吧。我和我在崑山的小姐姐就此商量,先把母親接到她家。二哥路上又說,他們家商量好了,把他家房子搞好了接過去就行了,我們信以為真。先把母親接到崑山,等二哥家房子搞好接過來,我們輪流看望照顧也可以,不能回來的多出錢。這麼大年齡的人搬遷很難,在桐城老家好歹多點人說話,也是好事。
結果在崑山呆完了兩個月,二哥又說,要不你們各自再照顧兩個月吧。我們於是也毫不猶豫答應了。但是母親還沒有回去,他們夫妻倆打電話來,開始變卦,說以後接過去,家裡不許禱告(老孃是基督徒,他們說他們家拜觀音菩薩),也不許帶人到家裡來。我們暫時找不到更好的辦法,也只能忍氣吞聲。結果到了約定時間需要接回去的時候,已經退休的他不來接,我外甥又說,要不他提前一點送回去,二哥說不行,時間不到。我小姐姐夫於是等到他規定的時間,請假送了回去。他們仍天真地以為二哥真給接到裝修好的自己家裡。不知他們的一讓再讓,都是二哥像貓抓老鼠一樣捉弄,餵養自己心理的幽暗。桐城有六尺巷的美好傳說,主張謙讓,問題是我們在外的人,讓了三尺三尺又三尺,但是張家好也要吳家好,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基層也根本不按照媒體盛傳的“六尺巷調解法”解決問題,而是私下根據關係解決。
話說我小姐他們一讓再讓,把老母親送回去之後,二哥在火車站招呼也不打,直接把母親拉走,然後也不送到自己家,而是送給我三姐家。我和小姐一向仗義執言,很多方面,看這事完全是不顧母親利益,不是當初的安排,完全把自己的母親當猴耍。我們都表示憤怒,說出了一些真相。讓二哥在外架的人設維持不住,於是羞惱成怒。別的方面拿我們沒辦法,於是把老母親捏在手心,隨時操控、精神虐待,讓我們不爽。簡直和過去“挾天子以令諸侯”一樣的做法。母親成了我們兩個在外的子女不得不忌諱的“人質”。這事說出去很多人都難以置信,我翻譯的小說中都不曾見過的瘋狂變態。居然發生在我自己家。我會一步步發出更多細節。
此後的一年,他只讓母親在他家呆了一個月。其餘時間在各家輪流。母親在他家的一個月受盡精神折磨,痛不欲生。其實很久以來,他們夫妻倆因為我們的母親沒有給他們帶小孩,一直懷恨在心,幾十年來報復我們沒完。我們那時候都還小,自己在讀書,母親怎麼可能放棄我們不顧,去外地給她帶小孩?她對那一邊的母親為什麼不做要求?
為了這種仇恨,他們對我們姐弟恨之入骨。但是別的方面拿我們沒轍,母親成了我和我小姐唯一的“軟肋”,幾十年來一直被家中人拿他們捏。要是我寫了什麼讓自己不爽或者對號入座的話題,就跑回去跟母親施壓,生怕影響自己的前途或者人設。他回家罵母親罵得像三歲小孩一樣。我們打電話過去,如果二哥在,我們都能從背景中聽到他的呵斥聲: 又跟小柏林亂說了!只要他在旁邊,老孃也不敢表達自己的聲音,因為一個這麼高齡的老人,哪有那麼多氣勢和力量甚至聲音,和一個氣勢洶洶的兒子對著說?以至於後來母親看到我們電話根本不敢接,也不敢打,怕兩個哥哥找她麻煩,把什麼事情都說到她頭上。村中有鄰居告知我們,老太太被你二哥都逼出病來了。一聽到他聲音,嚇得趕緊往樓梯間躲。在美國,對於老人這麼做,屬於老人虐待行為,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這種情況下,把母親放在他家,我母親明說不同意。我們也不可能放任老母親到死都是這局面。只能我們去租房子或者買房子。但是拆遷照常理應該把資金單獨拿出來,讓我們能做到這點。
為此,我們多次和市、鎮、村各級領導反映,我們希望拆遷中給我母親單獨安置。我們不做任何非分要求,只是把老人的地基錢拿出來給他自己。你掛靠戶口給哪一個兒子也沒問題,人這麼大年齡了要戶口乾什麼,只要不住一起就行了。把補償款給她,不夠我們再貼一點,後期再請人,給老人一個安頓。老人在那裡生活了一輩子,你到這份上將她掃地出門,什麼補償都不給,讓她在幾個姐姐家顛沛流離,讓我在外勉為其難到處找人,還對自然心理不服,我更為她不服。
可是經過我們和幾個姐姐多次溝通之後,負責此事的村支書,做事毫無一個基層幹部的基本水準。我老母親本人和我們其他多個人都表示不同意去任何一個哥哥家住。他根本不和我們商量,發留言也不回。都不跟我母親商量一聲,直接將拆遷款分給兩個哥哥。我多次跟他反映,兩個哥哥既照顧我老母親最少,也和她最合不來,我母親多次自己都表示不願意去。主要還是姐姐照顧。可是他仍以戶口掛靠兒子政策為由,堅持把我母親劃到我二哥名下,把錢直接給他。
二哥為了撈錢,布了很大一個局,也費勁了腦筋,唯一不管的是母親。真實養老防兒。
多半時間老母親是姐姐照顧居多的。經濟上我在挑大樑。我曾經把給老孃的錢給他保管,但是找他做任何事,比找外人根本都不如,一直嘰裡咕嚕,我也不好意思麻煩,只好表示給他手續費。照常理,我在外讓你給錢給自己的母親,誰還會真收手續費?不,他真收。而且後來我們鬧翻之後,把結餘的錢給我,他還要另扣我每年1500. 都不是大錢,但這種對自己家人雁過拔毛的方式,讓人十分噁心。此外渾水摸魚,經常把我的錢給老母親買的東西說成他自己的。所以後來我不讓他保管我給老孃的錢,給其他人。他又說自從不給他之後,母親就是他養的我沒有問。反正沒有經過他收的錢,就不算錢。
二哥他在人前說隨時歡迎母親到他家,哪怕事實上他前前後後,一直把母親往幾個姐姐家歡迎。村支書只和他商量這事,完全不顧老年人的權益,像張伯倫、希特勒、達拉第、墨索里尼簽訂協議把不在場的捷克蘇臺德地區給割讓了一樣。根本不顧農村老人的權益和身心健康。所以我也不管怎麼威脅要挾,我會原原本本將事情說出來。
當然,不管怎樣,我母親我會負責到底。我仍然在想各種辦法安頓她。此事倒是同學朋友提供大力協助。讓人不禁反思,在兄弟這件事上,血緣關係真那麼重要嗎?
不過我對此事我有無數質疑, 我也希望大家關注此等事件暴露的老年權益保護問題。此事涉及轉型期家庭的看護,男女平等,老年社會老人權益的保護。一些政策如果調整一下,可以讓社會更和諧,讓老人權益得到更多保護。
一、如果一個家庭有老人,看護人是政府的規定,還應該是當事人自己的決定?這事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是否應該尊重老人自己的意見?
二、已經被老人拒絕的看護人,不管是兒子女兒,村級政府是否有權超越當事人的意願干涉?
、為什麼村幹部無視幾個姐妹輪流照顧的事實,在涉及義務的時候,知道女兒在負更大責任,而涉及權利的時候,就完全不管,任何來自房產的補償,只給男性,哪怕男性根本不照顧?很多時候,這個被視為家庭問題,甚至被視為父母一碗水不端平,但我看到基層部門在操作時候,基本上是政府部門在強行實施的,完全違背當事人意願,和實際看護人的一再呼籲。
、僑眷保護法律是不是兒戲?我二哥不知怎麼想到了僑眷保護這麼一層,我根本沒有想到。他找來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依法徵用、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也規定:第五條“歸僑、僑眷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義務,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歧視。”十三條:“歸僑、僑眷對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犯。歸僑、僑眷的私有房屋發生產權糾紛的,當地僑務部門應當協助有關單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妥善解決。因國家建設依法拆遷歸橋、僑眷私有房屋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補償和妥善安置。”當然,他找這一套,是他退休之後一直想在僑聯混點事,趁我回去拉我去轉一下,以示自己確實是僑胞。不過他找的法律條款我倒是當了真,還以為真會保護僑眷利益,沒想到我二哥居然和地方政府部門暗通款曲,把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對待父母,我一直堅持大家各拿一筆錢出來,作為贍養善後基金,我是做到的,他一毛不拔,反而把戶頭的錢私自拿走。男子漢大丈夫,有本事應該在外多掙錢,盯著自己老孃的一點錢,算什麼人?
五、此事涉及原則、政策、法律眾多,例如老人權益保護政策,婦女權益保護政策和平等原則(不能只讓姐姐負責照顧母親,哥哥不照顧反而拿錢),等等,戶口掛靠兒子的政策只是諸多政策的一條,為什麼這一條凌駕於其他條之上,造成了家庭的不公?在實際處理上,村裡的施亞飛書記,在我們家多人多次反映實際情況的前提下,為何不聽當事人和我們其他許多人的說法,不顧我們家庭少數服從多數的協議,不顧其他法律法規、社會公序良俗、社會責任的說法,不管我母親死活,唯一隻和本屬於問題而非答案的我二哥一人私下交接需要他人答應的款項,這背後是什麼情況?他當初說賬目公開,到時候所有人都要簽字,為何最終卻只讓我兩個哥哥簽字?這公然侵犯他人權益的做法,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
此刻的母親,仍然在我二姐家,已經由二姐照顧很久了。此刻是大年初一,兩個哥哥錢已入袋為安,政府部門認為已經擺平了此事,而我的老母親,除了在外的我和兩個姐姐,沒有人管他的死活。
此事我相信侵犯了老人的權益,事情做得也傷天害理。為了維護我老母親權益,我準備找有相關經驗的律師開始訴訟,若有熟悉此類案件的律師朋友,麻煩私信和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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