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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失聯了

這幾天,亮哥在網上總能看到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資訊。
但這些資訊,大多來自於網友,未見官方和媒體報道。
我看到有自媒體甚至發文,用《數倍超速撞人致一家三口滅門,竟無人報道》的標題,表示質疑。
事故發生在10月2日,直到10月11日,官方的通報才姍姍來遲。

警方的通報讓人迷惑,肇事者的性別和年齡都寫得一清二楚,但卻對死者的性別和年齡諱莫如深。
其實,看媒體的報道就知道,這份語焉不詳的通報遮蔽了什麼:
被撞者是一家三口,兒子不滿週歲,爸爸媽媽也才30歲。
媽媽和兒子當場身亡,爸爸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而孩子爸爸更是獨子 ,爺爺奶奶一下子成了失獨者。
也就是說,他們家遭遇了滅門慘案。
事故發生在市中心居民區,肇事者在限速區域開到了128.9碼。
之所以開這麼快,死者家屬從交警部門獲得的解釋是:該司機因與女朋友吵架,以開快車洩憤。
也就是說,就因為和女朋友吵架,就讓幸福的一家三口成了他車輪下的亡魂。
而再看網上家屬的講述,更讓人出離憤怒:
肇事者下車後態度漠然,還能淡定地和朋友指著孩子的遺體談笑風生。
他還淡定地抽菸等待,連120都是路人撥打的。
被帶到醫院後,他還能悠閒地玩著手機。
之所以這樣囂張,死者家屬說是因為,肇事者的朋友在直播間連線諮詢過律師,得知最高只會判七年。(律師只是給出了客觀的分析,沒有任何過錯,不要網暴這位律師。)
肇事者家屬甚至揚言,只要80萬就能解決這件事。

當然,這只是死者家屬的說法,並不必然為真。
但是,肇事者僅僅只是為了洩憤,就用將近130碼的速度,在市中心,將一家三口滅門,最小的死者不到1週歲,如此惡劣的事件,官方通報遲了整整9天才釋出,也就不能怪人們懷疑這其中有什麼貓膩。
通報說肇事者廖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廖某某的行為,完全不是“交通肇事罪”能概括的。
廖某某為洩憤,故意在鬧市區開到128.9碼,如果為真,這和拿把刀隨便在街上把人捅死有什麼區別?
針對的都是不特定群體,那一家三口,不過是“碰巧”成為了他的惡行的犧牲者!
沒有那一家三口,也會有其他冤魂死於廖某某車下,說不定還會更多。
這根本不是什麼“交通肇事罪”,這分明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兩者的區別大了去了,媒體報道說,交通肇事罪,將面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1年的 “5・22” 大連轎車撞人逃逸案,肇事者劉東為報復社會,開車撞死5人,撞傷8人,最終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
看起來,廖某某的行為,和大連劉東很是相似。
可再回頭看看2009年杭州70碼事件,也是20歲的胡斌,在杭州繁華的街頭飆車,將25歲男子當場撞死,最後卻以交通肇事罪被判三年。
看到景德鎮警方的通報裡,也是“交通肇事罪”,隱隱地讓人產生一絲擔憂。
不用管廖某某事後有多冷血殘酷,單看這鬧市區裡將近130碼的速度,就讓人不寒而慄。
設身處地地想想,你們一家三口吃完晚飯,正聊著過幾天給兒子過生日,無冤無仇,無緣無故,好端端等著過馬路,突然就被撞死了,想想都讓人頭皮發麻。
這是和平社會的恐怖主義,可怕的是,如果這樣的惡行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他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人頭上。
我不知道這個廖某某是誰家的衙內,又是誰家的公子,我只希望法律能夠懲罰罪行,彰顯正義。
惡人噁心,必須受到懲罰,而且是應有的懲罰。
這件事能被曝光就不容易,希望不要爛尾,不要讓人們失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