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殷美根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殷美根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殷美根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2月,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擔任原江西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長,九江市市長,九江市委書記,江西省副省長,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南昌市委書記、江西省副省長兼贛江新區黨工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7億餘元。

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殷美根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鑑於殷美根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及孳息已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簡歷顯示,1963年出生的殷美根為江西南昌人,1985年參加工作後便長期在江西省任職。2008年5月起,殷美根先後任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代市長、市長等職。2013年9月,任九江市委書記等職,2015年11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016年11月,殷美根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書記,2020年3月轉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2021年11月,殷美根不再擔任江西省委常委。
2023年1月,殷美根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同年3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釋出訊息,殷美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去年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釋出了殷美根被“雙開”的訊息。通報稱,經查,殷美根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毫無紀法意識,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借用管理和服務物件錢款、住房,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與不法商人結成利益共同體,夥同親屬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據瞭解,殷美根曾任南昌市委書記3年多時間,在這個崗位上,其上一任是龔建華。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龔建華曾任南昌市委書記。2021年1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釋出訊息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龔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9月19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龔建華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50萬元。此外,在殷美根被查之前的2023年2月,曾與他搭班子的時任南昌市市長郭安被“雙開”。
諷刺的是,殷美根與郭安搭班子共事期間,任內曾開展過廉政家訪,二人作為黨、政“一把手” 分別到下屬家中開展家訪監督活動。
據當地媒體報道,2017年7月4日,南昌市出臺了《對全市縣(處)級領導幹部開展家訪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新規頒佈當日,時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書記殷美根,先後來到了進賢縣委書記及市工信委主任的家中開展家訪監督活動。在殷美根的監督下,兩位下屬及配偶分別在現場簽訂了《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承諾書》和《領導幹部家屬守廉助廉承諾書》。
殷美根強調,領導幹部家屬既要照顧好家庭,讓領導幹部安心工作,又要當好“賢內助”“廉內助”,弘揚家風、常吹廉風,發揮家庭監督作用,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健康成長,實現全面從嚴治黨無盲區、零死角、全覆蓋。
編輯|孫志成 杜恆峰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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