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玩滑板車,比利時警察直接把他撞死了?現在集體裝無辜!

初夏的布魯塞爾,伊麗莎白公園裡綠草如茵,這裡是孩子們的樂園。然而,幾天前,這裡發生了一場可怕的意外,一個名叫法比安(Fabian)的11歲男孩,被一輛警車追逐並撞死!
6月5日,一輛警車悍然駛離了車道,闖入了禁止車輛通行的公園草坪。它沒有鳴響警笛,沒有閃爍警燈,卻以超過40公里的時速,在滿是行人的公園裡,追逐一個騎著滑板車的男孩。
那天下午五點半,小學生法比安騎著他的電動滑板車在公園裡穿行,引起了一輛巡邏警車的注意。由於年齡不滿16歲不可以駕駛滑板車,警車內的兩名警察決定對他進行檢查。法比安或許是出於驚慌,選擇了逃跑。
最終,在所有人的驚愕中,悲劇發生了。根據法醫的初步報告,法比安被警車直接碾過頭部,他的生命斷送在了車輪之下。
為什麼?他犯了什麼滔天大罪,需要警察如此不計後果地追捕?布魯塞爾檢察官朱利安·莫伊尼爾在新聞釋出會上給出的答案,讓所有人都感到無法接受:警方追捕他的動機,僅僅因為他在騎滑板車。沒有毒品,沒有攻擊行為,他不是什麼毒販。
而且涉事警察在最初的陳述中還撒了謊,他們說自己拉響了警報並閃爍了警燈,但多個目擊者的證詞和交通專家的初步調查戳穿了這個謊言。
當時手握方向盤的警察才二十多歲,才剛剛入職幾年。他或許沒有殺人的意圖,但檢察官指出,他有惡意阻礙交通的嫌疑——為了強行攔下一個孩子,他不惜將警車開進公園,最終導致了死亡。這是一項極重的罪名,理論上可以判處2030年監禁。
法比安的家人從摩爾多瓦趕來,社群的民眾自發地為他舉行悼念和遊行。燭光在風中搖曳,人們舉著標語:誰來保護我們免受警察的傷害?法比安,我們不會忘記,我們不會原諒。
然而,當正義的程式剛剛啟動,當那名肇事警察被逮捕並戴上電子腳鐐軟禁在家時,更加魔幻的事情出現了。
數百名來自布魯塞爾乃至安特衛普的警察,浩浩蕩蕩地聚集在司法宮前,不是為了悼念,而是為了抗議對他們同事的逮捕。
他們的工會副主席文森特·豪森憤怒地質問:“這位警察沒有逃跑或再犯的風險,為什麼要剝奪他的自由?這對我們來說太過分了!” 
布魯塞爾警察局長米歇爾·古瓦茨也公開表示:逮捕他是一個巨大的意外。” 他說,警察同事們普遍的感覺是:這種事也可能發生在我身上。
在民眾聽來,這句話挺可怕的,似乎在說我以後也可能魯莽地追死一個孩子;但在警察們自己看來,這或許意味著我也可能因為執勤中的一個疏忽而被當成罪犯犧牲掉
警察們認為自己正在被犧牲,他們的工作正在被削弱。他們擔憂,從此以後,再也沒人敢做任何事了
與此同時,為了釐清真相,另外兩項調查也已展開。一項是針對法比安騎的Kukirin滑板車,調查其是否合規,是否超速。
警方突襲了經銷該品牌滑板車的商店,在店裡查獲了六萬多歐元現金和少量毒品,似乎在暗示問題的根源可能在於這輛危險的滑板車。
另一項調查則指向了警方內部,追查是誰將案件的初步報告洩露給了媒體,意在指責媒體的報道加劇了對立。
一個孩子的悲劇,正在迅速演變成一場複雜的羅生門。一個年輕警察的疏忽魯莽”固然讓人不滿,而當一個無辜的生命逝去後,他們不是深刻的反思與懺悔,而是抱團取暖式的抗議和對問責的抵制。這暴露出的,是一種令人不安的傲慢與封閉的團體文化!
連警察局長都公開稱逮捕是意外時,這是否意味著,在他們看來,追車撞死一個孩子,並不必然構成需要被逮捕的嚴重過失?
無論警方的裝備多麼精良,權力多麼強大,希望他們不能輸掉了最重要的東西——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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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s://www.politico.eu/article/brussels-police-officer-accused-killing-11-year-old-boy-arrested/
https://www.politico.eu/article/belgian-police-protest-officers-arrest-11-year-old-killed-chase-courts/
https://www.brusselstimes.com/1621960/death-of-11-year-old-fabian-what-we-know-so-far
文|Tut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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