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執法部門訊息人士稱,兩名來自紐約布朗克斯警察局的警察追趕一輛被盜汽車到曼哈頓——之後這輛車撞毀並起大火,兩名警察見狀駕車逃離,司機活活葬身火海。

訊息人士稱,第 50 分局的警察從未向上級報告這起致命車禍,甚至沒有透露他們參與了追捕,此後他們已被停職,紐約警察局正在調查他們涉嫌翫忽職守的行為。
事件發生時,警察於週三凌晨在北布朗克斯巡邏時,發現了一輛 2025 款本田 CRV,該車可能是一起汽車盜竊團伙的一部分。

訊息人士稱,他們沿著南行的亨利哈德遜公園大道追趕它並進入因伍德,追逐過程中他們基本上都打開了應急燈。
警方稱,凌晨 5 點左右,這名男司機在戴克曼街出口附近發生車禍,隨後撞上一棟建築並起火。

據訊息人士稱,不久之後,警察走近了燃燒的 SUV,然後開走了,沒有試圖幫助司機或叫救護車。
訊息人士稱,兩人隨後返回布朗克斯區,結束了輪班並下班,但沒有報告此次激烈碰撞事件。
警方稱,急救人員當場宣佈司機死亡。他被燒得面目全非,一天後仍無法辨認身份。
紐約警察局表示,兩名警官已被停職,“等待該部門武力調查部門和總檢察長辦公室對事件進行審查”。

路人拍攝的事故現場影片顯示,事故發生後,這輛 SUV 留下了殘缺不全、燒焦的殘骸。
“天啊!唷,那是誰?”可以聽到拍攝者說道。
影片顯示,一名警官告訴攝像師“後退”。“這是犯罪現場,”警官說。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的幾個月前,紐約市警察局局長傑西卡·蒂施宣佈了一項全域性政策變化,禁止警察追捕加速駛入交通的司機,除非他們因最嚴重和最暴力的罪行而被通緝。
該政策於 2 月 1 日頒佈,禁止警察追捕交通違法、違法行為或非暴力輕罪的嫌疑人。
蒂施當時在一份宣告中表示:“紐約警察局的執法工作絕不能讓公眾或警察面臨過度風險,追捕違法行為和輕微犯罪既具有潛在危險,又沒有必要。”
“現代警務手段先進,可以比以前更安全、更有效地抓捕罪犯,許多追捕行動變得沒有必要。”
紐約警察局的資料顯示,去年近 2,300 起車輛追捕事件中,約有 25% 導致了車禍、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
資料顯示,其中 67% 的案件是由於嫌疑人駕車被警察攔下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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