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專車專運為何難以落實?

國標要求食用油需要專車專運,但國標並不具備強制性,依賴企業單獨制定標準,常規來說,企業標準應比國標更嚴格
文 | 李皙寅
編輯 | 王靜儀
洗乾淨就行嗎?層層監管哪裡出了紕漏?標準沒扎牢?工業品和食品混裝,為何十餘年間屢見報端?
近日,“罐車卸完煤制油直接裝運食用油”的訊息引發輿論關注,一連串疑問有待解答。
國務院食安辦7月9日組織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成立聯合調查組徹查食用油罐車運輸環節有關問題。對於違法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將依法嚴懲、絕不姑息。同時舉一反三,組織開展食用油風險隱患專項排查。調查處置結果將及時公佈。
我們多方採訪發現,食用油亂象背後有兩大行業背景:司機深陷內捲旋渦,運輸業常年低價競爭;運輸食用油有國標,但專車專運並非強制,依賴企業單獨制定標準。
談及食品安全,在業內常提及“四個最嚴”,即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
一雙雙關切的目光正盯著:調查已經開始,行業亂象將如何改進?
國標:專車專運非強制企業標準更嚴  

近日《新京報》報道稱,兩輛剛卸完煤制油的罐車,在並未洗罐的情況下裝上了食用油,涉及的食用油企業分別是匯福糧油集團(以下簡稱“匯福糧油”)和中儲糧油脂(天津)有限公司。

該報道還稱,國內許多普貨罐車運輸的液體並不固定,既承接糖漿、大豆油等可食用液體,也運送煤制油及其他化工類液體。
“食用油專車專運,不能和煤制油混罐運輸,這是無需過多專業知識也能判斷的常識。”國際食品科學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學教授、中美食品安全聯合研究中心主任史賢明對《財經》直抒胸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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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食用油有國標嗎?有。目前國內施行的《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範》中,要求運輸食用植物油使用專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物植物油罐車和容器運輸。
該《運輸規範》還提到,裝入油脂之前,應認真檢查運輸容器是否為專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潔、乾燥。但值得注意的是,該規範中的專車專用屬於推薦標準,並不具備強制性。
正因如此,大多食用油企業選擇自行制定《罐車檢驗管理規定》,常規來說,企業標準比這個標準更嚴格。因此,《運輸規範》可被視作業內應遵守的底線。
以我們拿到的一份某企業《食用油運輸方案》為例,其中明確提出:運輸中要保證食用油在合適溫度範圍內,避免過高、過低的溫度影響油品質量;還要求避免混裝食用油,以保證食品安全。
是否一定要出臺強制國標?為何國標出臺十年,仍是推薦標準,而不是強制國標?在受訪階段,來自糧食儲運、食品安全、物流運輸和監管層面的不同專家,給了不同的解讀。
按慣例,從推薦標準轉化為強制標準,需要有明確的政府職能部門協調、負責。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專家對我們分析稱,十餘年未成背後,或許是相關職能部門的動力和能力不足。此前,業內認為中國食品安全已無大問題,並調整了監管部門的體制機制。
“在我看來,是不缺法規的。涉及食品生產、加工、貯存和運輸環節的容器、工具和裝置等,都可以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執行。”河南工業大學糧食和物資儲備學院原副院長張玉榮教授則認為,基於《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標準,上層法規設立已經完善。
她告訴我們,雖然《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範》為推薦性標準,但其明確提出了一系列操作規範,搭配有強制力的國家法律法規,有法可依,本是可以兜住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溼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不得使用被汙染的運輸工具或者包裝材料運輸糧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加工、進出口等經營活動,適用本條例。
張玉榮直言,食品安全是良心,更是底線,不能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線。在這期間,鏈條各個環節宜盡職盡責確保食品安全。
在運輸期間,鏈條各個環節盡職盡責了嗎?答案顯然是,沒有。
僅從新京報拍攝影片中就可得見,噴塗在車輛罐體上的運輸介質標識有明顯後期修改的痕跡。要知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什麼車運什麼貨都是要在上牌時正規登記的,如果是危化品更要按單做報備。顯然如上這簡單的糊弄粘紙,逃過了多道應有的監管,成功地往返於各地,一次次地進入食用油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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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南寧曝光了槽罐車交叉運輸燃油、酒精等問題,且監管存在真空的問題;在2011年和2015年,湖南某節目也曾曝光過當地的罐車,在運載強鹼的同時還同時運載大豆油,雖然該事件發生後,當地相關部門對涉事車輛和企業進行了排查和處罰,但是並未在社會層面引發更多的關注。
司機:賺錢不易深陷內捲旋渦  
罐車是裝運液體、液化氣體和粉狀貨物的專用車輛,按用途可分為油罐車、汽罐車、液罐車、粉罐車、水泥攪拌罐車、加油罐車等。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國內大豆等原料對外依存度很高,巴西、美國、阿根廷一直是中國大豆主要的進口來源國,佔全年進口量的比例超過90%。滿足食用油需求的大豆,不少源自進口,為此油料處理企業也就依託港口附近建廠,加工制油完成後,再由罐車發往各地二次包裝加工。
生產加工的油主要透過兩種方式流通到消費端。一種是以散裝賣給客戶,例如中小型的食用油分裝工廠、食品加工企業或餐飲服務企業。另一種則是直接包裝成桶裝食用油,以自有品牌透過渠道和經銷商賣給個人或企業消費者。
問題恰恰出現在食用油運完後,車輛返程環節,以現在的運價價格,司機難以承受空跑回來的成本。為了能夠不落空,有單能接貼補成本,有些司機選擇超範圍接貨。混罐也就往往發生在此刻。
通常來說,如果是化工品,按照標準,切換不同介質,也是需要對罐體進行清洗的。但事實上,這一點的推行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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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並不複雜:首先,清洗費用不低,得大幾百元;其次,不是哪都有,空跑清洗點浪費效率;其次,一些運輸廠並沒有明確地檢測要求和標準;疊加上,本來運輸就是“薄利”乃至“貼錢”,司機難有動力按規清罐。
清洗環節也有門道,化工品罐需要專業人士用專業裝置,畢竟有些清洗環節,有機率產生毒氣。此前就發生過個體司機清洗罐體中毒的事件。而現實中,食品油罐清洗則少有明確標準。如果是混裝後,再度裝載食用油,風險難以管控。
食用油檢測方面,礦物油檢測也不在檢測範圍。礦物油的檢測屬於風險檢測專案,不是食用油的監督抽查專案。這些給食用油的混裝運輸現象留下了隱患。第一財經援引相關專家觀點如是說。
“問題不在於要不要把礦物油加入檢測,而是食品用車專車專用,不混裝是個常識,是素養和良心。重點應該放在如何扎牢制度保障不出違規上,而不是不斷新增各種後期檢測標準上。後者是刻舟求劍,也浪費資源。”史賢明如是告訴《財經》。
“當年是賺大錢,後來是賺小錢,最近幾年幾乎是不賺錢,”一位中原地區從事危化品運輸的罐車司機告訴我們,最近這兩年,行情越來越差。
資料顯示,2023年我國石化行業實現營業收入15.95萬億元,同比下降1.1%,利潤總額8733.6億元,同比下降22.7%。化工廠們自己的訂單少了,原材料運輸量也少了,都在降本增效——往往就容易拿運輸環節開刀。
近幾年,貨執行業人員越來越多,業內已經陷入價格戰泥潭難以自拔。危化品運輸,有較高的行業准入門檻和標準。相較之下,普通貨物的運輸行業已經卷到了天邊。
“每天就是腳後跟踢屁股,歇不得;有時候哪怕是賠錢的訂單也得接,因為融資租賃買的車,身上揹著貸款,每天睜眼要思考的就是要賺夠貸款和吃飯的錢。”一位西南地區的大貨司機如是說,貨運價格越來越低,但競爭卻越來越多,賬期也越來越長。
“有些錢不能賺,不然虧良心。”他直言,以前說有些鄉村種地的菜有問題,說賣給城裡,自己吃不到,但這怎麼可能呢?兒子、孫子在城裡工作讀書,鬧不好吃到的就是問題菜。誰能逃得過呢?
如何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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