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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審理紐約市長亞當斯貪腐案的聯邦法官戴爾·霍(Dale Ho)宣佈,他不會在週三對是否撤銷此案做出裁決。
據僑報綜合ABC 7報道,法官戴爾·霍傳喚市長亞當斯和司法部檢察官出庭,要求他們解釋亞當斯與特朗普政府之間所謂的“權錢交易”(quid pro quo)指控。
然而,法官表示不會立即做出裁決。他在庭上說道,“我不會在法庭上貿然裁決。”同時,他也強調,“但這件事拖延下去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戴爾·霍法官承認,他在此案中的自由裁量權“非常有限”,但他仍表示,“法院在此仍有一定作用。”他解釋道,他之所以傳喚市長亞當斯和代理副檢察長埃米爾·博夫(Emil Bove)出庭,是因為他有一些問題需要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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