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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失聯了

淄博職業學院發文,通報了男醫護進女生宿舍樓受阻事件。
主打的就是一個否認:
不存在值周學生和宿管員阻礙救護人員上樓問題。

但仔細看這份通報,卻有點似是而非。
校方也承認,急救人員約14:03到達宿舍樓,值周的學生打電話聯絡宿管,然後約14:05分急救人員上樓。
讓急救人員在樓下等了約兩分鐘,這叫“立即同意上樓”?這叫“不存在阻礙救護人員上樓”?
本來絲毫不需要猶豫的事情,還要打電話給宿管請示才能上樓,這不是“阻礙”是什麼?
我感覺自己都快不認識漢字了,難道淄博職業學院和我們用的不是同一種漢語?
就像網友說的,救護車可以闖5秒的紅燈,但在宿舍樓下卻要等120秒。
還是學校覺得,耽誤兩分鐘,根本就不是事?虧你們還知道他們是“急救人員”。
新聞哥說得好:天大地大法律大,都不如大學宿舍門口的規矩大。
甚至,直到現在,學校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當有記者說有很多人質疑通報,能不能發監控影片,校方人員撂下一句話就把電話掛了:
那你就質疑吧!

最近,類似的事情還不少。
11月24日,廣東生態工程職業學院一名學生,因親屬病危臨終需回家,買了當天最早的航班,向老師請好了假,但跪求宿管凌晨開門未果,最終也沒能見上家人最後一面。
11月10日,齊魯工業大學,一棟宿舍樓發生火災,學生需要緊急逃生。但因為安裝在宿舍樓門的閘機沒有開啟,大家撤離時不得不一個個刷臉才能出去。事後校方還回應:因為當時人太多了,肯定得刷臉,要不怎麼保證學生的安全?
認為刷臉比逃命重要,認為男女之大防比救命重要,認為門禁比見親人最後一面重要,這讓我想起王小波在《人性的逆轉》裡提到的七十年代發生的一件事。
河裡發大水,沖走了一根國家的電線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電杆沒撈上來,人也淹死了。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
王小波說,這件事引起了一點小小的困惑:我們知青的一條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頭?結果是困惑的人慘遭批判,結論是:國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
在我看來,最近發生的事情,不過是人命抵不過電杆的延續。
只是,當初國家的電杆,讓位給了更世俗化的規矩罷了。
我知道這裡面有實際的責任問題,比如,如果宿管放學生凌晨出去,出了事誰來負責。
可在那種成年人有緊急情況且自願外出的情況下,萬一出事了,責任自然由本人承擔,這種擔憂是多餘且不合理的,而且,在另外兩件事裡,完全沒有這種顧慮。
奔喪、急救和火災,都不能打破學校的規矩,對生命的重視和尊重,在如此緊急的時刻,都要讓位於程式和責任,足以說明,我們的生命教育出了問題。
我們被教育要愛護公物、遵守紀律,卻鮮少有人告訴我們要愛惜和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更很少人告訴我們,在緊急的時候,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一切都可以往後推。
羅翔老師講“緊急避險”時,舉過一個例子。有學生問他,如果熊貓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進行緊急避險?
羅翔的答案很簡單,當然可以,不但可以緊急避險,就算20天沒吃飯快餓死了,熊貓也是可以吃的,燒著吃、烤著吃都可以。如果快凍死快餓死了,見熊貓殺熊貓,見東北虎殺東北虎,見金絲猴吃金絲猴。
原因很簡單,熊貓是國寶,但我們是人,是無價之寶,和熊貓比起來,人命更重要。
羅翔說,當時那個同學問出這個問題,他很納悶,這居然會成為一個問題。
羅翔老師不理解的是,這樣的問題,在很多人那裡,真的就是個問題。就連我自己第一次看那段影片的時候,也在猶豫,為了自己的安全,能不能殺死熊貓呢。
整個的教育體系,沒有給生命教育留下足夠的空間,我們設立的程式和責任機制,也沒有給對生命的重視和尊重留下空間。
在這個體系裡,我們被教育得太老實,太乖了,能不能上樓要打電話請示,不能出宿舍門要下跪,火災了也得一個個刷臉。
我們很多人記住了很多社會規範和準則,卻恰恰在最感性最本性的層面,喪失了對生命的直覺。
最後,我想起電影《我不是藥神》中,假藥販子張長林落網後,本可以舉報程勇立功,但他卻沒有這麼做。我想,這不止是因為他有所謂的“江湖義氣”,更是因為,他知道程勇身後,有無數條翹首以待的生命,他不能斷了他們的活路。
我們的學校教育出來的人,對生命的感觸,不應該不如一個假藥販子。
對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