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前的那幾年,我對LV非常痴迷,各式各樣的LV包買了一堆:斜挎包,公文包,旅行包;花紋有Monogram, 也有Damier; 材質有Canvas 的,也有真皮的。LV旋風之下我們家沒有幾樣東西能夠倖免,手機套上了LV 的Bumper(手機套),腰帶帶上了LV 的標誌,連我們家的狗也被拴上了LV 的Leash。女兒問我怎麼選了LV 的狗繩,我說一般的狗繩一點設計都沒有,太單調了。

後面疫情來了大家都關家裡了, 既然門都不出了,包包也就沒什麼用了,大部分都送給ebay了。我認為在所有時尚產品中,LV 的價效比是最高的。不信你試試其他的牌子,Chanel, Burberry, Balenciaga, D&G, Goyard。。。關鍵LV 是不嬌氣,Canvas 有點髒?用溼布擦一下就給新的一樣。有次我媽接了些開水在Thermo 裡準備給孩子衝奶粉,她隨意把Thermo就丟進我的LV包裡。結果由於蓋子沒擰緊,我的LV包就成了小號的游泳池。好在發現得及時,把開水倒出來擦乾,LV包一點沒事。

就拿LV最流行的大媽包(Neverfull)來說,你什麼都能往裡面塞,同樣的價格你買個Burberry包,黑不溜秋的不起眼,要不是印著巨大的“Burberry London”,別人還以為你是從Walmart採購的。或著是花好幾倍的價格你買個chanel, 你就只能往裡面裝幾隻口紅。

LV算不算奢侈品?個人看來只能叫輕奢。因為真正的奢侈品是沒有價效比之說的:奢侈品的定義是在價格提高的時候,品質或效能沒有任何的改變。拿愛馬仕的鉑金包來說,一個包的皮子必須出自於同一頭無瑕疵的牛身上,由同一個工匠全手工花費30個小時做成。一般皮包的紡制是用平針(straight),愛馬仕的工匠用的是雙節縫製(double knot),平針縫的如果脫線會一直脫,而雙節縫的如有脫線也只是那個地方脫線。從使用的角度來說,平針縫的強度完全可以滿足現代人的需要(包裡裝的重點的東西無非就是個筆記型電腦,不過幾磅重),而雙節縫可能就是個overkill.
喬布斯當年要求在iPhone的設計中保證手機的電路圖要美觀,工程師不理解,電路圖除了修手機的之外,一般消費者是看不到的,好像美觀不美觀關係不大。但喬布斯秉承的是工匠精神,從而使得iPhone有了一定的奢侈品屬性。剛開始的時候,奢侈品都是皇家的專用,比如愛馬仕是給法國皇室生產馬車和馬具的。經典的Birkin 是從 Haut a Courroies借鑑的,當年是用來裝馬鞍的,個頭巨大.

那時幾乎所有的奢侈品都是定製的,價格當然也只有皇家才能支付得起。後來當工業革命創造了中產階級,奢侈品公司發現了一個巨大的市場,開始動腦筋如何透過流水線批次製造降低成本和價格,以便讓更多的消費者能夠承受的起。其實不只是有錢人才會對奢侈品有需求,窮人一樣會有。在Betty Smith的《布魯克林有顆樹》書中, Francie一家的生活十分拮据,每天媽媽會給每個人一杯咖啡, Francie和弟弟Neeley不喝咖啡只是喜歡聞咖啡的味道,飯後他們就把咖啡倒掉了。兩個姨媽看到了都斥責她們的媽媽,認為媽媽沒有讓孩子養成節約的習慣。媽媽說“Francie 和家裡其他人一樣有權喝一杯咖啡,如果她們認為倒掉咖啡比(被迫)喝掉讓她們感覺更好,這是沒有關係的。像我們這樣的(窮人)偶爾浪費一下,感覺一下富足的滋味,也是挺好的。”我喜歡在家裡作清潔衛生,在廚房擦櫥櫃時,我會花很多時間把每個角落,包括靠地面最低的那格最裡面的地方都擦得乾乾淨淨。雖然我知道除了我,沒有人何人會留意到那個地方,可是每次經過廚房,想到那個最不起眼的地方都是乾乾淨淨的時候,我都能會感到一種和Francie 及Neely 倒掉咖啡的類似的幸福感。有些東西當時不算是奢侈品,可以過了些年就變成奢侈品了。兒子小時候一到週末就要我帶他出去玩,聖地亞哥的Legoland, 海洋公園,要不就是海邊或社群公園。現在到了青春期他不愛和我們一起出去,讓他到地下室花十分鐘陪我打打檯球也變成了一種奢侈。隨著時代的發展尤其是科技的進步,原來只能是有錢人能夠享受的奢侈品,如汽車,空調等等,現在即使是低收入的人也可以擁有。但是從另個方面,原來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的東西,現在卻變成了奢侈品。比如說,在1960年美國國會透過允許無過失離婚的法案前,美國的離婚率幾乎是零,可以今天離婚在美國可是司空見慣,約有38% 的婚姻最終走向破裂,而有一半的兒童會經歷父母離婚的痛苦。成長在一個正常的家庭越來越像一種奢侈了。現代人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即使閒下來也會被社交媒體或短影片所綁架,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少的可憐。能夠坐在壁爐邊看幾個小時的書也是一種奢侈。有的時候,免費的東西可能也是奢侈品。還記得奢侈品的定義?品質和效能不會順著價格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基督信仰就是一個例子,神的愛是白白給於的,但同時也是世間最偉大的愛。60年代的時候,美國人95%以上都認為自己是基督徒,到了今天,這個比例不到67%。這個年代,能夠有一份純真的信仰也變成一種奢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