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這就像卡夫卡小說”:在法國,巧克力增值稅率有10種以上

巴黎3月15日(小新)在法國,巧克力到底該適用哪種增值稅(TVA)稅率?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實際上卻極其複雜,甚至連零售商都感到困惑。
近日,法國Coopérative U 集團執行長多米尼克·謝爾歇(Dominique Schelcher)在參議院經濟事務委員會上,以巧克力的稅收制度為例,呼籲政府簡化稅收體系。
他諷刺道:“在《城堡》和《審判》之後,卡夫卡完全可以再寫一本《巧克力》,因為它涉及不下10種不同的增值稅稅率。”
【為什麼巧克力有不同的稅率?】
早年間,巧克力被視為“奢侈品”,適用於標準增值稅率20%。但根據法國《稅法典》第278-0條的規定,部分巧克力被列為“生活必需品”,適用於優惠稅率5.5%。
不過,這一分類規則卻非常複雜,導致市場上同樣是巧克力,不同型別卻適用不同的稅率。
【巧克力的“稅務規則”】
  • 黑巧克力 → 5.5%(被認為是生活必需品)
  • 夾心巧克力(如夾心黑巧克力) → 20%(因“夾心”而被歸類為“非基本食品”)
  • 牛奶巧克力/白巧克力 → 20%
  • 用於烘焙的牛奶巧克力(可熔化) → 5.5%
  • 單顆重量≤20克,長度≤5釐米的巧克力糖果 → 5.5%(無論是黑巧、牛奶巧還是白巧)
  • 如果巧克力糖果中可可含量低於25% → 20%
  • 巧克力醬(如Nutella) → 5.5%(被列入“生活必需品”)
【特殊產品的“稅率困境”】
如果是一顆 “複合巧克力”(如復活節巧克力蛋,外殼是黑巧克力,頂部是白巧克力,內部還有夾心),那該如何計算增值稅?
預設稅率20%,除非商家願意按照每種巧克力成分比例分別計算稅率(這是被允許的)。
巧克力相關產品:
  • 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布丁 → 20%
  • 巧克力麵包(Pain au Chocolat) → 5.5%(但如果是在店內食用,則增值稅變為10%)
  • 儘管它是夾心巧克力(理論上20%),但因被歸類為“糖果” → 適用於5.5%

如果某些橙皮巧克力超過5釐米(需咬兩口才能吃完),那是否要改為20%?
幸運的是,法國立法者在這方面“網開一面”,仍然適用5.5%,避免給巧克力製造商帶來過多困擾。
【法國零售商:這一切“荒謬至極”】
Coopérative U 集團的CEO 謝爾歇直言:“這個系統太荒謬了,我們根本搞不清楚該怎麼操作。”
企業面臨巨大稅務管理負擔,因為相同產品在不同場景下適用不同稅率,不僅增加了商家的計算成本,也讓消費者無所適從。
稅率繁雜也可能影響市場競爭,比如超市售賣的巧克力與麵包店的巧克力產品,由於增值稅不同,價格可能會有巨大差異。
最終,法國商界呼籲政府簡化食品增值稅規則,以減少行政管理成本,讓消費者和企業都能更清晰地瞭解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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