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作者和導師分別署名為岳雲鵬、郭德綱的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博士學位論文截圖在網上流傳開來,引發熱議。
但其真實性也引來質疑。
對此,4月28日,校方回應稱,該校並無名為郭德綱的導師。

網上流傳的“岳雲鵬”博士學位論文
網上流傳的截圖顯示,該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為《中國交通行業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機制與情景預測研究》,作者為岳雲鵬,導師則為郭德綱,學科專業是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習方式為全日制,並附上了學號以及論文提交、答辯日期等,下方還標註有學校為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對此,網民們議論紛紛。
有人認為,從截圖上看,作者和導師姓名字型與其他文字不一致,且在該校官網未找到導師郭德綱的資訊,質疑截圖資訊不實。
還有人認為,這應該是列印店裡的論文模板。
4月28日,經記者查詢發現,今年3月,在某社交平臺,就有網民釋出了這張截圖,並配文“小嶽嶽,你啥時候讀博了,還有郭德綱教授”,同樣引起網民討論。
後該網民留言稱這是他們學校列印店模板,並置頂。
隨後,在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管理學院官網搜尋發現,管理科學與工程系公示的師資隊伍中沒有名叫郭德綱的老師。
進一步聯絡該學院求證後,工作人員也明確回應稱,該校並無名為郭德綱的導師。
4月28日,針對此事,君悅(合肥)律師事務所主任羅平認為,根據《民法典》第1014條,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
岳雲鵬和郭德綱作為公眾人物,其姓名具有明確的身份指向性。
若列印店未經授權將二者姓名用於模板,涉嫌構成盜用他人姓名權的行為。
羅平介紹,多年前,郭德綱曾起訴某公司未經許可在光碟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法院認定構成姓名權和肖像權侵權,判決賠償5萬元。

此案表明,未經許可使用公眾人物姓名可能被認定為商業性利用,需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羅平也表示,若列印店能證明模板僅為示例且未主動傳播,可能主張“無故意侵權”,但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判斷,例如是否標註“虛構”等免責宣告。
郭德綱創辦的德雲社,從最初的十幾個人小作坊,發展到如今擁有數百名藝人的文化產業帝國。
短短十五年間,德雲社在全國開設了近30家分社,每年演出場次超過3000場,創造了超過50億元的年度票房收入。

德雲社培養出了張雲雷、岳雲鵬等一批深受年輕人喜愛的相聲演員,成功打通了傳統藝術與年輕觀眾的壁壘。
有如此名氣,也難怪有心人想借他們名頭譁眾取寵。
但我們也需提醒:刻意假冒、侵犯他人姓名權,勢必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