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出軌,廣東一男子和其分居多年,去世前,將價值4000萬的3套房遺贈給同居17年保姆,妻子將保姆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出乎意料

文:LULU
來源:LULU生活家(ID:luluhuabao)
68歲的建築商林永強(化名)去世前將三套市值4000萬的房產遺贈給同居17年的保姆。
而他的合法妻子周敏怡(化名)正站在被告席對面,手中緊攥著1998年的結婚證。
01
時間倒回2003年深秋,林永強在公司監控裡發現妻子周敏怡與某開發商在地下車庫擁吻。
當晚他將行李箱扔在玄關:“我睡書房,明天去辦離婚。
周敏怡跪在進口地毯上哭著解釋是商業應酬,可次日林永強在她的名牌手包裡發現了酒店房卡——房號正是監控裡的那間。
這場沒有硝煙的爭論持續了三個月,直到周敏怡的父親帶著家族長輩上門。
看在孩子面上給彼此留點體面。
在眾人勸說下,林永強簽署了分居協議:每月支付2萬撫養費,兒子撫養權歸周敏怡,位於市中心的婚房歸林永強個人所有。
誰也沒有想到,這份草草簽訂的協議為二十年後的遺產對抗埋下伏筆。
2006年冬天,45歲的林永強因胃出血住院,助理推薦了護工,一個來自山區的陳秀芳(化名)
這個說著方言的女人每天清晨五點就到病房,用保溫桶燉滋補湯品,夜裡就睡在摺疊椅上。
林先生胃不好,我特意學了中醫食療。”她在庭審作證時展示著泛黃的護理筆記,裡面詳細記錄著每頓餐食的營養配比。
出院後陳秀芳成為林家的住家保姆,月薪從2800元漲到8000元。
2012年林永強突發心梗,急救車趕到時只有陳秀芳在旁。
他當時抓著我的手說‘以後靠你了’”,陳秀芳的女兒出庭作證時回憶,那天之後母親就搬進了主臥,父親也默許了這個“阿姨”的存在。
02
2015年確診肺癌後,林永強在公證處立下三份公證遺囑。
當週敏怡從兒子口中得知遺囑內容時,正在美容院做保養的她十分惱怒:“他敢把我兒子的家產送給保姆?
隨後周敏怡將自己的丈夫起訴,本以為這場官司要持續很久,沒過多久卻迎來了轉折。
轉折點正是2015年的《遺贈扶養協議》,協議約定陳秀芳負責林永強的生老病死,去世後房產歸其所有。
簽署時林永強意識清醒,還特別備註:“因周敏怡婚內出軌,本人自願剝奪其繼承權。
這時周敏怡的律師質疑了協議的合法性:“保姆的本職工作是照顧僱主,不能等同於扶養義務。
對此,陳秀芳提交了17年間的237張醫療繳費單、12本護理日誌,以及陪同林永強去境外治療的出入境記錄。
11次庭審後,法院最終確認市中心婚房屬林永強婚前財產,全額歸陳秀芳。
而兩套房產認定為林永強個人財產,但從人道主義出發,周敏怡獲得15%折價款600萬元。
周敏怡雖存在過錯,但作為共同生活20年的配偶,且無其他經濟來源,從林永強的股票賬戶中劃出800萬元作為生活保障。
同時要求陳秀芳在判決生效後6個月內,為周敏怡提供一套60平米的安置房。
當陳秀芳拿到房產證時,特意去了林永強的墓前。
墓碑上並列刻著“夫 林永強”和“妻 周敏怡”,她輕輕放下一束白菊,轉身走進春日的陽光裡。
這場持續二十年的紛爭,最終在法律與人性的天平上找到了微妙的平衡點——它既不是對婚外情的縱容,也不是對付出的漠視,而是現代社會複雜情感關係的一個註腳。
不過好在善意沒被辜負,過錯有所代價。
– END –
* 作者:LULU,來源:LULU生活家(ID:luluhuabao),認真生活,才能讀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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